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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李浩暉﹕慎防跌進「我族中心」的陷阱

這幾個月香港對不少文化議題的討論十分熱烈,由文化局成立的爭議、版權修訂條例對創作自由的影響、「國民教育」引起的身份認同問題、到立法會選舉有文化界候選人反對社會側重經濟發展而為市民爭取文化權利等等。這些爭議引出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到底香港人需要怎樣的文化政策?

當年港英政府了解其殖民政府的處境,若英國人要留在香港,必須小心行事,政治上避談意識形態,管治上避免偏離民眾,因此,殖民地的教育課程雖有中國歷史和英國文學科,卻沒有意圖為香港人建立對「中國人」或「英國人」的身份認同;文化政策也刻意迴避政治文宣,視文化藝術作為康樂消遣。

在當年半民選半自主的市政局管理下,文化基建和節目做到普及和開放,讓文化空間真正為民所享所用(如香港大會堂)。就是在港英政府的描述式文化政策(descriptive policies)下, 「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在缺乏國族認同和中英夾縫之間的混雜性中漸漸沉澱出來,形成一個只以「香港」這個地方作為最高忠誠對象的地方身份,而且從多元文化的環境,孕育出尊重和包容不同文化的價值觀。當時「香港是我家」的口號很容易得到市民的共鳴,而香港城市之風亦讓跨過羅湖橋的人感到自由和驕傲。

「一國兩制」權宜之計
回歸之後,有論者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加大對文化的投入,以真正擺脫殖民地的桎梏,並應對全球化帶來激烈的城際競爭;政府亦開始考慮以督導者的角色制訂一些限定式政策(prescriptive policies),為香港人構建出長遠的文化藝術發展藍圖(如成立文化委員會)。這個意願本來是好,但是在新政權之下,這卻可能令香港人的文化身份和空間漸漸消失。

不難發現,中央政府所說的「一國兩制」其實是個權宜之計,目的是要讓香港「主權回歸」之後,有足夠的時間實現「人心回歸」。因此在回歸前後漸漸形成的「香港意識」,很快便在制度上和論述上遭扼殺於萌芽之中,並且由中央政府以一種「天朝」的態度實行身份認同改造,只准香港人以「中國人」的身份自居。

再者,非民主的特區政府成立之後,政府決策由商人和官僚把持,政府官員往往只以商業和官僚角度考慮文化問題,跟香港人的期望有很大落差。官員為了經濟效益,推行文化產業化,要求藝團以市場模式運作;為了部門面子,把藝術文化資源集中投放於各項「盛事」之中,而非普及地用於市民身上;為了庫房收入,令古迹保育士紳化,地區老店及街坊因地租上升而被迫遷走;為了安分守己,於是過分規管屬於市民的公共空間,創造了不少「不准」公園。這些由國家機器衍生出來的自利,是政府介入文化時的副產物。

回顧香港特區多年的官民矛盾,香港人既難以認同內地政制和跟「內地人」相等的「中國人」身份,亦對文化生產和消費空間被商人官僚蠶食感到憤怒。面對消失中的文化身份和空間,香港人不惜以街頭抗爭的方式對抗。在「二次殖民」的陰霾、保守重商的官僚作風下,香港人真正需要的文化政策是,政府把自己限於促進者的角色,確立香港人的政治文化權利,為香港人爭取最大的文化空間,讓文化從民間紮根成長,僅此而已。

擋住「他者」難言快樂
政府應與香港人共議如何學習成為中國公民,而非把官方的一套強加於香港人之上。此外,政府應改善現時文化撥款機制中嚴重的貧富懸殊,讓藝術家和民間藝術團體能夠生存,並理順政府各部門的協調工作,還市民可以自由享用的公共空間。真正的文化藝術只能在民間萌芽成長,政府需要提供的只是肥沃的土壤。

香港有一個活力十足的公民社會,絕對有條件由民間主導發展文化藝術。不過,在回歸後的解殖過程中,由於香港人主體性的失落,以致一些人希望以「我族中心」(ethnocentric)的形式突顯「香港人」的身份。這種形式令人擔憂的地方在於其排外、獨斷和保守的特質,使人拒絕接受非本土的新事物,並誤以為自己站在真理一邊,拒絕與人溝通交流。

香港的公民社會要防範的不只是國家機器,更要防範我們自己一手一腳把香港社會推向「我族中心」的陷阱,忘記了尊重差異、擁戴多元和追求共融是公民社會必須捍衞的價值。當禮崩樂壞之後,即使成功擋住「他者」的入侵,香港人也不會感到自由和快樂,這是人類在二十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用了超過數千萬生命換來的教訓。

因此我們現在要自我救贖,以行動展現出包容差異的決心,重建互相尊重的文化,營造一個自由開放、兼容並蓄的環境,讓香港的公民社會能夠負起發展文化藝術的任務,對香港、中國以至世界的文明作出貢獻。只有這樣, 「香港人」這個身份才令人值得驕傲。

作者李浩暉為大學研究助理

信報財經新聞 A17- 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2-08-17

(本欄逢周五見報,由本地及海內知名學者、文化評論人與文化界業內人士輪流執筆,縱論種種文化政策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