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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信要求漁護署設立監察機制

敬請自行將以下信件加下款,電郵至特首辦、食衞局、漁護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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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濫權無人道,動物有冤無路訴﹗

...致 特首、食衛局局長、漁護署署長:

一直以來,動物經漁護署處理,不是離奇死去,便是在署方收容中心中「死路一條」,原因是漁護署只以署方獸醫的意見為唯一標準,而署方獸醫又多以「不適合餵養」、「健康有問題」為由,將動物處死。即使市民願意自行承擔費用聘請其他獸醫評估或醫治,但仍遭署方拒絕,許多動物因此枉死。

漁護署全名雖為「漁農自然護理署」,但卻無法實行「護理」承諾,從不以「拯救醫治」為工作原則,只以拘禁、處死來逃避責任,例子如下:

★本年九月,觀塘一對出雙入對的唐狗「羅密歐」與「茱麗葉」,其中「羅密歐」被漁護署捉去,經義工多番斡旋方能暫緩處死,但事發至今已三個月,「羅密歐」仍在動物收容中心度日如年,去向未卜;

★二零零九年八月,漁護署疑未有跟足通知程序,將已有市民認領的四頭貓兒處死;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市民向漁護署報失西施狗,但署方竟仍將狗隻處死,更懷疑向狗主訛稱狗兒患上皮膚病。事後署方遭申訴專員公署批評。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署方數據顯示,本年上半年捕獲及從市民接收貓狗數目共六千七百七十隻,除了小部分被主人領回及由十一個機構協助安排領養,最終滅殺餘下五千五百四十隻貓狗,佔總數八成一,平均一日奪取逾三十條貓狗性命﹗

漁護署操生殺大權,欠缺監察、制衡、上訴機制,獨立醫生、獨立訓犬師、民間團體、市民等都無法參與,動物更是無援無助,死於黑箱作業。我們強烈要求署方引入「第二意見」機制,容讓獨立專業人士與民間監察、上訴、提意見,增加動物獲醫治、獲領養的機會,而不再是在動物收容中心內枉死﹗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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