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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獨立終於雙手奉上

第四次人大釋法。

終於,到了由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條文作出解釋的這一天。

《明報》主筆劉進圖今天以「終院憑政治智慧解危機」為題撰文,認為終院決定「先下手為強」,「在絕境中化慘敗為小勝」,更稱「這份政治智慧,值得本地法官借鏡」云云。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上任之初,曾經開宗明義說「法院處理很多爭議,原因各有不同,無論如何,法官只可處理法律問題,不可能解決政治、經濟及社會問題。」言猶在耳,假如是次就「外交豁免權」的問題而提請人大釋法,真的是考慮政治的因素,並對法官以「政治智慧」作出決定表示讚賞的話,實非市民之福。

雖然大家都明白「政治智慧」與「政治」不同,但是終院在未有「最終判決」前,以「臨時判決」形式先判了剛果可享「完全外交豁免權」,並同時請人大釋法,表面上是「人大釋法變成確認終院裁決」,但事實亦是,終院的「終審權」雙手奉上給人大了。

普通法的核心之一,是法律的解釋,權在法庭,不在立法機關,終院自行放棄這個權力,不作終審,已經是把內地的成文法系統凌駕於香港的普通法傳統之上了。

這是一個影響深遠的決定。

有了這個判例,無疑是為了日後由終院提請人大釋法大開綠燈,一切都變得更為容易,溫水煮蛙,香港的法制加快了跟內地「融合」,令香港仍然賴以自豪的法治精神,最終都會趨於消亡。

此外,是次剛果跟美國基金公司的官司,鬧上法庭前曾經透過仲裁解決,結果是剛果需要向美國基金公司償還款項。就在特區政府大力推介香港成為國際仲裁中心之際,終院的決定無疑令到國際社會對香港能成為仲裁中心的信心存疑。

早前外交部就這次官司多次發信向法庭施壓,已開了干預本地司法的惡例,而今終院不但沒有挺直腰板,抵抗干預壓力,反而將終審權變相交到人大常委會手上,叫一向奉司法獨立為圭臬的香港人,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