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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短耐用性而設計

電子產品的工程師其實並沒有作出「為減短耐用性而設計」,Designed for the Dump 其實言過其實。不過有一點是有意思的,那就是必須由生產地與開採者(污染源頭)去承擔棄置廢物的責任,而不是由消費者去承擔,源頭才會願意為生產的耐用性作出有效的設計,亦只有這樣才能令人類得以永續發展。

「電話必要每十八個月換一部」的想法,實在需要改變了,但單單要求消費者去改思維,那是逆水行舟,只有改變責任結構,讓提供與輸入這些產品的商人承擔污染的全責,才能改變「逆水行舟」的「水流」,由「逆水行舟」變成「順水行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