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大學線》的報道裏,不但聲言淫褻漫畫充斥市面,更提供了一個訪查數據:旺和信和中心內,有三分之一的漫畫鋪,BL漫畫佔了一半。然而,本網站記者經深入查證,證實這數據嚴重失實,不論在《大學線》報道前還是報道後,信和中心裡的BL漫畫數量,都遠遠未達《大學線》報道的數量。
學者 漫迷 漫幹 齊轟《大學線》數據失實
第66期《大學線》的〈淫褻禁書唾手可得 女生沈溺男同志漫畫〉報道裡,在內文的第一段與第二段間,使用「淫褻漫畫充市面」7字作小標題,並在第二段內聲稱:「早在九十年代,BL漫畫《絕愛》已在香港掀起熱潮,近十年更遍布香港漫畫店──以旺角信和中心為例,商場共有六間漫畫店,三間有售BL漫畫,其中兩間有一半的漫畫都是BL系列。」
自報道刊出以後,許多人都對這個資料不表認同。中文大學日本研究學系的吳偉明博士,在《In-Media》民間記者的專訪中,指出信和中心的BL漫畫只佔很少。動漫愛好者「角」在其網站中,指出信和中心裏最多BL漫畫的漫畫鋪,BL漫畫「最多那間都是(佔了)兩個架」而已。她批評報道「很明顯就是誇大事實」,而且指出漫畫鋪裡的BL漫畫,「警示字眼很多都有,還有很多都包了封條」。
中大動漫畫研究社畢業社員及前幹事,則張貼聲明,批評《大學線》「先以含糊的表達手法略去『BL漫畫當中有大部份不涉及性愛場面』的事實,再以『這些漫畫竟佔近半書架』為題,讓讀者有『變態同性戀漫畫已佔有漫畫店一半書架』的錯覺」,該聲明更反問:「這種為求奪取讀者視線而不擇手段的手法,是一位有傳媒道德的記者應該採用的嗎?」
《大學線》迴避數據指控 反稱令漫畫鋪「收歛」
然而,亦有《大學線》成員反駁人們對數據的質疑。U-Beater在《In-Media》的回應中,指斥人們相信吳博士對這數據的批評,是犯了「訴諸權威」邏輯謬誤:「寧可盲目相信『學術權威』,而馬上得出非學術性和力量微弱的觀察者(例如那位親身做了全面現場調查的學生記者)必定是錯誤的結論。這是甚麼的次文化精神!?」U-Beater認為,不管觀客者是學者還是門外漢,都應公平對待,除非學者可以告訴我們,可用甚麼客觀調查的方法,去克服進行這種對違法活動的調查時遇到的困難。
當負責吳博士專訪的《In-Media》民間記者小狼,呼籲受眾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所看見的信和中心,去衡量和尋找真相時,U-Beater則再反駁:「在爭議展開後,現在才做觀察不是太遲?你不認為店鋪會做些東西嗎?」U-Beater聲稱他是叫人們平等對待吳博士和我們記者的觀察,因為大家都沒有看到一個較好的方法去分清事實。然而,U-Beater又說:「雖然,我相信我們的記者!請把你的劍,針對那些真正威力大的人,不是我們的小小記者。」至於為何他相信《大學線》記者的報道,他就沒有解釋。
及至2月14日,本網站報道組發現《大學線》的官方網站內,加入了〈聲明〉,聲明中雖然承認了該報道可能令人混淆,以為凡BL漫畫都有色情成份。但又同時聲稱:「該文章的重點是報道坊間有漫畫店,公然售賣色情程度達二級以上的BL漫畫予未滿十八歲之人士」,又說:「文章刊出後,信和商場(編按:應為「信和中心」)部分漫畫店亦已收歛,以有警示字句的膠袋把有色情成分之BL漫畫封起,可見文章對社會亦有警惕功用。」
這篇《聲明》,是因為大眾的熱烈回應、批評而生的。然而,它不但仍然迴避了「數據不實、誇大」這點批評,更聲稱在報道後令信和中心的漫畫店「收歛」。
報道前後實地調查 證實《大學線》作大
然而,經本網站報道組深入訪查,證實不論在《大學線》的報道前還是報道後,信和中心裡的漫畫店都沒有出現「BL漫畫佔鋪內50%」的場面,即使同時把有色情的和沒有色情的BL漫畫,都全部計算在內,最多的一間漫畫鋪,亦只有大約14%漫畫是BL漫畫。即是《大學線》的報道最少把事實誇大3.5倍。
由於在《大學線》報道前,本網站並沒對信和中心內的BL漫畫進行調查,因此沒有第一手數據。然而,本網站得到一群學生的實地調查數據。這群學生年齡為19-21歲,在聖誕假期前做了一份關於BL漫畫的功課。但他們不希望公開身份及背景。他們在信和中心進行考查的日期為2004年11月22至26日,以日常便裝進入店內,逐本查看漫畫架上的漫畫,來點算BL漫畫的數目。
另外,本網站報道組則於2月22日,同樣以便裝、不向店員表明自己身份的方法,到信和各漫畫鋪進行點算。本網站記者使用的點算方法為:若BL漫畫放得零散,則逐本計算;若BL漫畫以一整行、一整行的方法整齊放置在架上,則點算其中一行有多少本,及有多少行BL漫畫,然後乘出答案。此外,本網站記者亦以「每行有多少本、一個漫畫架有多少行、共有多少個漫畫架」的乘法,計算每間漫畫鋪內總共大約有多少本漫畫。根據本網站記者觀眾及從訪問中所得,在這數月間,信和漫畫鋪內的書架擺放沒甚麼變動。
以下是兩次實地點算中所得的數據:
漫畫鋪BL漫畫數量
(11月調查)BL漫畫數量
(2月調查)鋪內漫畫總數
(2月調查,
準確至百位)BL漫畫所佔比例
(11月調查,
準確至個位)BL漫畫所佔比例
(2月調查,
準確至個位)地下1層A鋪007900
(58x9x8)+(58x8x8)0%0%1層B鋪005200
(65x8x10)0%0%2層C鋪892961
(67x14)+236800
(67x7x14)+22613%14%2層D鋪677630
(70x9)5000
(70x8x9)13%13%2層E鋪沒數據沒點算(註1)沒點算不適用不適用3層F鋪012500
(46x8x5)+(45x5x3)0%0%3層F'鋪27225100
(45x6x7)+(45x8x9)1%0%3層G鋪00沒點算(註2)不適用不適用3層H鋪9831058
(40x25)+5815600
(40x10x39)6%7%
註1:2層E鋪鋪面淺窄,有些漫畫架在較入的位置,又以售買「BG(男女)」的限制級漫畫為主。以當時現場環境來說,記者不便逗留在鋪內太長時間,以作點算。但就本網站記者觀察,鋪內的漫畫主要都是封在膠袋內,封面亦明顯有警告字句。
註2:3層G鋪鋪面淺窄,漫畫堆疊得較混亂,許多漫畫並不放在一般漫畫架上,而漫畫架前又有膠箱阻着,以至點算總數有困難。
《大學線》「收歛」論 亦屬失實
從調查中,可見有最多BL漫畫的漫畫鋪,BL漫畫只佔約14%。對比《大學線》所說的「以旺角信和中心為例,商場共有六間漫畫店,三間有售BL漫畫,其中兩間有一半的漫畫都是BL系列」,《大學線》聲稱BL漫畫佔鋪內的50%,這數據比事實誇大了最少3.5倍。
由於我們已無法考查11月時信和中心各漫畫鋪裡的漫畫數量,但因它們的書架沒有變動,而漫畫亦在架上放得「常滿」的,因此放在書架上的漫畫數量變化,應不會太大。我們因此以2月調查的「鋪內漫畫總數」來計算當時BL漫畫所佔的百分率。結果亦與2月調查出入不大。在11月調查裡各漫畫鋪的BL漫畫數量,不但遠遠未及鋪內書架上可容納漫畫數量的一半,連四分之一都明顯沒有,可見《大學線》數據站不住腳。至於為何《大學線》的數據會出現如此嚴重的失實,由於《大學線》拒絕了本網站的採訪,本網站記者無法得知。
此外,全個信和中心的漫畫店鋪裡,被發現沒有包進膠套及在封面附上警告紙條的BL漫畫數量,在11月調查中是45本,在2月調查中則為43本,但這個數據包括了《微憂青春日記》等雖然涉及男男相戀,然而不但絕不色情,其戀情亦不會怎樣令人反感的漫畫。若扣除這些,真正沒有封進膠套和欠警告紙條的,在11月調查裡只有5本,在2月調查只有1本。可見這類沒有依足法例作適當處理的BL-H漫畫(BL-H即色情的BL),只是在大堆大堆的漫畫中,佔了很少的數目,遠遠不如《大學線》的報道。
另一方面,《大學線》的〈聲明〉中,聲稱信和中心的漫畫鋪有所「收歛」,並自稱其報道「對社會亦有警惕作用」。但從兩次的調查中,證實了不論是BL漫畫數量,還是沒依法處理的BL-H漫畫數量,在《大學線》報道的前、後均是相若。《大學線》〈聲明〉裡所說的「收歛」,並非實際數據裡所呈現的現象。
照片中漫畫鋪 BL漫畫只佔1%
除了這數據失實之外,《大學線》的照片處理,亦被指歪曲事實及對一間漫畫鋪不公。在第66期《大學線》的第7頁右下角,刊着一幅由吳智敏所拍攝的照片,該照片為一間漫畫鋪,圖片說明為「漫畫業蕭條,須以BL漫畫闖出一條新血路」。吳智敏亦是這篇引起爭議的報道之編輯。
然而,該照片所拍的店鋪,根據實地點算調查的結果,全店只有1%漫畫屬於BL漫畫,而且全部都包有封套及在附有清晰警告紙條,沒有違法處理的。由於照片不大,所拍攝到的漫畫看上來都很小,本網站記者及發言的網民,能從照片中辨別到的漫畫並不多,只有《13點》、《最遊記》、《老夫子》等,但都不是BL漫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