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踢走暴警 無須申請」9.3行動聲明

「反鷹抗暴行動」將於本星期六進行「驅走極權黑影。還我港人自由。9‧3踢走暴警大遊行」。今天我們公佈行動後,警方主動聯絡我們,要求我們就是次遊行作出申請,我們認為遊行乃公民權利,無須警方批准,然而為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因此同意把遊行的有關資訊交予警方。

我們認為公安條例及不反對通知書是對公民權利的剝奪,根據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我們享有表達意見及遊行集會的自由,此乃人權,無須警方批准。警方的責任應是協助巿民順利表達意見,因此我們已將9月3日的詳細遊行路線交予警方配合及安排。我們並促請警方停止濫權、打壓巿民表達意見的自由,履行其協助巿民表達意見的責任。

我們將於9月3日下午四時於銅鑼灣東角道集合,然後會經軒尼詩道往金鐘方向遊行,到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外進行集會。遊行中我們將會揚起一塊大黑布,寓意將此黑影歸還警察。我們亦呼籲參加巿民可帶備黑色雨傘及穿著可表達自己想法的衣服參與遊行。我們預計有500至1000人參與遊行。

另外,我們對於警方昨天落案起訴三名三月六日參與反財政預算遊行的示威者,表示強烈讉責。我們認為政府完全沒有反省其濫用警權行為,並在此時以非法集結檢控示威者,正是製造白色恐怖,打壓人民表達意見自由。然而我們不會因此退縮,並呼籲全港巿民一同捍衛表達自由、新聞自由、以及免於恐懼的自由,參與9月3日的遊行。

驅走極權黑影 還我港人自由
9.3踢走暴警大遊行詳情

日期:2011/9/3
時間:下午四點正
路線:銅鑼灣東角道遊行至警察總部
遊行後會有集會繼續

聯絡人:洪小姐(62877951)、黃先生(93131940)

「反鷹抗暴行動」
2010年9月2日

新聞連結:
反鷹抗暴遊行前夕 再有一人被警方起訴(蘋果日報,20110902即時新聞)
反鷹抗暴遊行前夕 警拘社運人士(蘋果日報,20110902)
「反鷹抗暴」逼曾偉雄下台(東方日報,20110902)
「驅極權黑影」 網民明遊行至警總部(明報,201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