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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浪費公帑的荒謬審訊

今天是世貿審訊最後一天, 朴仁煥因為證據不足而當庭釋放, 尹一權的判決則會於本月三十日公佈.

如果大家有點記性的話, 都會記得, 從一開始朴仁煥就說警方老屈他, 因為在12月17日當晚, 他一直在拍錄像!

在初審時, 本來梁璟圭願意承認控罪以換取控方撤銷朴仁煥和尹一權的控罪(詳見 not guilty), 這是因為他作為集會的組織者, 願意為失控作出承擔, 儘管他自己心裡很清楚警方的指控是無中生有 --他根本不在駱克道的衝突場面. 結果, 辯方找到證明梁不在場的證據, 律政署於二月初撤銷梁的控罪.

至於尹一權, 他從一開始就承認自己有扔泥巴, 但是檢控的陳述中卻有很多與他的行為不相關的描述, 所以他只能承認部份控罪.

我在十七號遊行期間, 也有沿途灑米, 希望大家意覺到米的珍貴, 這是示威的表達, 我覺得扔泥巴亦然.

這十多天, 我都沒有到庭上聽審, 但聽說在認人過程裡有很多很荒謬的地方:

- 李柱銘拿一張相給其中一個聲稱認到尹一權的警察, 問他尹一權在不在照片中, 警察說不在, 結果尹一權是在照片中.

- 有一個警察指揮官, 在庭上說: 18號零晨2點前, 所有人可以自由離開, 只是南韓示威者不願離開, 所以才逮捕他們. 若辯方要傳證人否定這說法, 最少有好幾百人會走出來.

- 還有一個聲稱自己認到好幾個示威者拿著或揮動木方的警察, 當李柱銘問他時, 所有答案都是差不多, 聽審的人稱他為差不多警察.

也許你到現在還不同情韓農或示威者, 但這場訴訟大概已花了香港好幾百萬元, 到最後就是為了告一個農民在示威時扔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