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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令企業公關災難發酵吧!

網民在成功令領匯取消尋味時光之旅後,又成功令大家樂「缺貨」,賣不來62元一客的燒鵝套餐。兩件事的共同點,在於事件發展的軌跡類似:網民舉報企業脫離民情-民怨累積-機構公關災難-撤回舉動-企業在我們心中再多一宗罪狀。筆者想藉此機會深化討論,先帶出兩家企業的關連,然後帶出兩個老掉牙的觀點:一、股民利益仍然優於市民利益;二、運用消費者力量逼令企業承擔責任。

筆者在wisenews同時搜尋「大家樂」和「領匯」,發現找到不少文章。兩家企業其實有兩處關連:一、大家樂是領匯的大租客;二、大家樂持有不少領匯基金單位,並不時買賣圖利。

大家樂是領匯的大租客
大家樂的顧客對象以普羅市民為主。在房委會的年代,大家樂集團已經有30多家分店(明報2004-11-29),佔總數約四分之一。到了2010年,集團在本地286家食肆中,有50家在領匯商場(明報2010-06-30),以每月基本租金來計算,是領匯第4大租戶。難怪領匯在企業簡報也稱大家樂為「loyal tenant」。究竟稱得上loyal tenant,在訂立租金時有否優惠,例如呎租比茶餐廳便宜?沒有人知道。但am730有文章指即使領匯加租,大家樂的租約也有更大彈性,例如合約細節比小商戶更有利(2012-03-08)。領匯監察主席陳寶瑩認為領匯藉引入大商戶提升出租率和租金收益,只有連鎖店能承受加租的壓力(蘋果日報2010-08-23;2012-03-22)。

大家樂買領匯基金對沖
面對高租金,大家樂一早看中領匯,不時買賣領匯基金對沖。這不是甚麼秘密,是集團主席陳裕光多次在業績發布會透露的。筆者整理了集團買賣領匯的記錄:

2004年12月:領匯首次公開招股,大家樂集團用7千萬元認購領匯,但只獲分配數萬個單位
2005年12月:領匯再次招股,集團用附屬公司申請,以9.78元招股價分得逾100萬個領匯基金單位。在領匯上市不夠一個月後,集團以平均每股13.5元分批悉數沽掉,賺逾400萬元
2006年2月:集團指不排除日後再買入領匯
2009年11月:集團稱持有領匯單位
2010年6月:集團持有數百萬個領匯基金單位,值5至6千萬元。
2011年6月:集團於2010至2011年度沽售領匯,套現近2千萬,以保持盈利

(星島日報2006-02-27,2009-11-26;經濟日報2005-12-07,2005-12-14;太陽報2005-09-23,2005-12-07;明報2010-06-30;蘋果日報2011-06-30)

有股評人認為領匯「在商場物業中更是有壓倒性優勢,近年本港商場商舖租金持續上升,是推動領匯業績增長最大原因」。即是說,加租有利股票上升。領匯的基金價格、收入和可分派金額近五年也有升沒降。例如在2011年年中,本地房地產信託基金的股息較藍籌股平均為高(信報2011-07-04)。另一方面,報章多次稱讚陳裕光善於運用企業資金投資,包括購買股票、購買物業和食品廠房、入股其他飲食集團等,集團已有多重保障,減少加租或經濟轉差的影響。

股民社會比市民社會更重要
領匯上市,自然要賺錢,向股民交代,一個主要方向就是提升資產。領匯網站明言「提升資產……為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供更高回報的重要環節」。這是連串翻新工程的目的。機構同時提出翻新工程會惠及顧客和社區,但事實是,領匯大幅加租逼走小商戶、引入連鎖店吸引人流,又欺壓清潔工,甚至連房屋署轄下荔景村屋村辦事處,也因為租金太貴而要搬走。大家樂也是上市公司(雖然有評論指這不過是家族企業),要賺錢以維持企業盈利,同時「做靚盤數」讓股價上升,吸引人繼續投資企業,讓(家族)股東賺錢兼收股息,轉嫁成本上升,食品無可避免加價。

於是,一個惡性循環就產生:領匯/大家樂上市-股價升-開源(加租/加價)及節流-股價升-向股東交代-開源及節流……。受加租影響而有能力的公司,就選擇而買業主股票保障公司和自身股東的利益。在這場遊戲中,沒能力投資的市民和公司就是輸家。他們的福祉沒有人理會。到目前為止,股民社會比公民社會更重要。

企業社會責任:是廢話,但不能忽視
在這個背景下,不少中外人們也相信大企業履行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只是場公關秀。這是Banerjee(2007)所說的「CSR的醜陋一面」:「企業濫用隱藏又時而不太隱藏的力量,同時透過無情又盡極致的公關活動,嘗試化身成照顧人家和負責任的公民」(第168頁)。這是因為大企業對人們和環境的破壞,不是幾場關懷活動就彌補得到。難怪領匯增設無障礙通道,组織員工義工隊,市民仍不領情;社聯連續頒發「商界展關懷」證書給領匯無疑是件笑話。大家樂宣揚推動Work-life balance,發放環保信息,在分店廣播慈善團體宣傳片,也補償不了不斷加價和兩年前扣飯鐘錢的形象。

人們把這些公關秀置諸不理,企業卻樂此不疲地跟風,因為大企業喜歡互相抄襲,覺得跨國以至地區企業也有推廣CSR的部門和活動,而且商業和學術界也越來越重視這項東西,自家企業也要設立才夠正當(legitimate)(Miller and Guthrie 2011;DiMaggio and Powell 1983)。如此一來,市民如果不滿企業破壞持份者(stakeholder)的利益,大可以用消費者身份批評企業妄顧CSR,然後參考外地消費者運動的例子,組織民眾反抗(大家樂罷食算是成功),把醜聞鬧上世界各地,甚至打擊股價,迫令企業取消苛政或者加強保障包括社會和環境的持份者(香港正在進行阻截熊膽藥企歸真堂上市的運動)。當資訊傳遞越來越發達,世人(至少是網民)更容易捕捉企業的一舉一動,企業要用更多功夫保持其形象,尤其是包含違反社會道德標準的業務。因此,我們應支持消費者力量,跟企業一同玩CSR這場遊戲,令企業承擔責任。那時候,股民(stockholder)也要看市民(至少是廣大消費者stakeholder)的面色吧。

除了口誅筆伐之外……
我希望本文能深化反大企業的討論。畢竟,我和網民及普羅市民一樣,忍受不來它們運作脫離民情,只顧賺錢不理社會後果,然後拋下「向股東負責」就拂袖而去。我們除了口誅筆伐外,無從改變領匯加租大家樂加價。誠然,市民多了同情環保運動,支持小店,增加不滿金融和地產霸權的情緒。我們要解決的,是消解股民、消費者和市民身份的利益和矛盾。除了消費者運動外,我們可否開展股民運動,用股東身份,要求企業/退休基金更詳細交代投資項目嗎?我們能接受因為不投資領匯或富士康,而導致退休金收益減少嗎?如何篩選具社會責任的企業呢(Langley 2008;Billitteri 2011)?有沒有辦法促成社區投資,把資金投資在居住或工作的社區,實行比梁振英照顧基層政綱更激進的社區和經濟民主(許寶強 2010)?

在香港,罷吃大家樂,結果可能只是轉吃美心或大快活。即使住在塔門,自給自足,以逃避資本主義,資本主義也會來找你的。我們也要面對過往環境污染,破壞生態的損害──塔門附近生活的魚類大抵吃了不少污染物。與其罵人用著iPhone搞社運,倒不如想想如何鼓勵人投資和研發生產無血汗環保電話。

參考資枓:
Banerjee, S. (2007),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Good, the Bad and the Ugly, 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Billiterri, T. (2010),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Good Citizenship Good for the Bottom Line?, in Laureen Gleason (ed.), Issues for Debate i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elections From CQ Researcher, Thousand Oaks: Sage, pp. 1-24.
DiMaggio, P. J., & Powell, W. W. (1983),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8, 147–160.
Justin I. Miller, Doug Guthrie (2011), Communities, Labor, and the Law: The Ris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Christopher Marquis, Michael Lounsbury, Royston Greenwood (ed.) Communities and Organizations (Research in the Sociology of Organizations, Volume 33), Emerald Group Publishing Limited, pp.143-173.
Langley, P. 2008. The Everyday Life of Global Finance: Saving and Borrowing in Anglo-Americ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許寶強,2010,《限富扶貧-富裕中的貧乏》,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

圖片來源:領匯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