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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傳統居屋,我要新居屋

社會上要求復建居屋之聲愈演愈烈,反映社會主流對復建居屋甚為殷切。加上近日數位中央領導級官員先後開腔指本地房屋問題需要解決,並明嘲暗諷地指特首辦事不力。特首在一個月前仍然指市民面對的不是住屋問題,而是上車置業的問題;到近日開始轉口風謂要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各種現象令我們有理由「相信」十月份的施政報告將會重新推出居屋,以回應上至中央,下至民間的聲音。

復建居屋在現時瘋狂的樓市及租金市場下,的而且確為一眾準備置業的人士提供了一個相對低的上車價錢(大約是私樓價格的七成)。不過,我們要指出的是──即使復建(傳統的)居屋,也無助於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甚或壓抑樓市。

傳統居屋,不要也罷

居屋雖然給市民一個良好印象是給予夾心/中產階層一個置業選擇,這種居屋背後卻只是政府的一個地產項目。按照現時的居屋做法,即使以綠表或白表購入市值低於私人市場的單位,購入單位後只要向政府補足地價後就能夠向私人市場流通,成為自由流通的商品。按照此種居屋的做法,只會給予一眾抄家以一種較廉價的價錢,將居屋作為可供抄賣的商品而已。一但房屋能夠成為商品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它就會失去其原有用作滿足人民住屋需要的功能,它只會淪為利潤增長或資本的累積一項工具,其交換價值絕對脫離了其實際的使用價值。再者,居屋即使售價約為市值七成,在現時的樓市下,復建的居屋的定價也不見得會是市民所能夠負擔得來的。只要私人市場的樓價不斷上升,居屋的售價也會跟隨上升,民眾要置業就更加困難。

新居屋,方值得支持

居屋是否不值得支持,非也。我們並不反對復建居屋,不過所興建的居屋必須要是一種有前提的居屋。何謂前提,其實是類近於新加坡的那種組屋,我們稱之為新居屋。新居屋容許市民向政府購買成為自己的物業,不過有一個限制就是購買與售賣都只能跟政府作交易,並不能補地價後流向私人市場成為私人商品。這種新居屋的邏輯就是要將滿足住屋需要的房屋與私人市場完全脫勾,避免房屋作為資本累積的商品去抄賣。

為了真實反映市民的住屋負擔能力,新居屋的售價應該脫離私人樓價的參照,並應以新居屋的成本價高一至兩成作為售價賣給需要的市民。這樣做不但能夠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亦能夠按市民的真正負擔能力而提供適切的住房。政府提供住房的目的是滿足市民的住屋需要,而非透過興建房屋來圖利或賺取利潤的。因此房屋的供應應該以人的需要而提供,而非按付款能力而提供。

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