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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壞細路」?談吃人與教育(大拘捕後失眠思考兩則之二)


圖為1982年墨西哥家長教師反教育私有化大遊行

續上文:誰的暴力?談抵抗權(大拘捕後失眠思考兩則之一)

新聞的魔咒

3月6日至 7日半夜剪片時,把電視新聞一直開著,新聞不斷重覆著幾堆說話。可能因為上意識一直在處理剪片,新聞的內容變成了下意識進入的詛咒類的東西。人在疲累時容易被下意識搗擾吧,故此那天失眠眼光光,腦袋裡便不斷被那些新聞衝擊(inception?)。

那一夜點滴到清晨的「新聞」,除了反財案抗爭之外,在我腦袋裡打轉的還有許多:

第一個是北京市新聞辦發言人王惠充滿自信與嘲諷語氣地對外地傳媒的「訓示」,聽了許多次我都背得出來了:「建議往總部發稿時,能不能多寫兩行,問問那個給你提出要求的人,到底讓你們找什麼?他們忘了新聞的生命是什麼嗎?是真實!他們到底是讓你報導新聞?還是製造新聞? 」

一個最不尊重新聞報導「真實」的政權,這樣教訓別人,而且充滿自信,背後就是財大氣粗看你不敢動我半分的自信,簡直讓人聽得耳朵直痛。

反過來說,一個對社會主義新聞觀有基本認識的人,都知道「新聞」與「真實」,一向都是兩回事,「新聞」一向都只會是一些被某人重新敘述的事實一部份,故此,不同想法的人就會看到和傳播不同的事實。社會主義的新聞觀,是較接近五四時期所講的「為民喉舌」,有立場有選取的,不論新聞工作者自己主觀意願是如何,新聞傳播都是一種動員的過程--而那位官員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發言人呀!

而這個一直強調自己是亞非拉人民好朋友的政權,在描述最近中東和非洲人民憤不顧身的抗暴行動時,所談的就是:如果有人想把最近中東和非洲的亂象搬到中國來......那是打錯了主意......

這個王惠更指示就算街頭採訪,都要先獲負責那條街的政府部門准許,更將「先獲受訪者同意」與「先獲政府同意」等同混淆起來,這一切在官員口中說出來,口氣竟與一個學校訓導主任教訓學生「上廁所當然該先問過老師」一般無異,其家長式統治的意志,可用毫不遮蔽的方式來表達。那毫不掩飾的家長式自信,不單是講給外國傳媒聽,更是深信這種話在本國人民當中有市場!

其他的新聞還有曾蔭權在北京一方面趾高氣揚的講話,一方面竟代表香港人為普通話不純正道歉;北大人對香港應該怎樣穩步發展的訓話;利比亞人民繼續被狙擊;北大人說關心香港青年的問題,吩咐港府搞好國民教育;八歲小朋友被胡椒噴霧噴中;不斷更改的反財案被捕人士數字;面書上那些排斥新移民群組的兇狠謾罵;不知為何一再重覆的政治人物小夫妻在抗爭馬路上的小爭執報導; 最後是早上,李少光、曾偉雄之流的又一堆家長式講話......

簡直是道德倫理信念理論歷史的大混亂,卻又真實得讓人嘔吐。

兇象

上文談及,我之所沒有馬上想到為什麼失眠,因為對於高高在上的人的咀臉和說話,我向來都不重視,因為我從不相信改變會從他們那裡發生。可是,正因為他們流的這灘口水裡,有令我非常不安的問題,那不是一種個人的不安,而就是那種「道德倫理信念理論歷史的大混亂」,還有在這種混亂之中無數被犧牲的無權者,以及無權者吃無權者的兇象。

局長出來說話,自不會只是自話自說。政府是有公關新聞部的,可以大言不慚說出口的話,自是估量了有市場才說。高薪聘請公關也不是白花錢的,這幾天,主流傳媒和許多極好「圍觀」做看客及評論員的網民和市民們,紛紛響應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號召,對中了胡椒噴霧的八歲男童的母親,進行口誅筆戈,除了學李局長舌說她 「教壞細路」和「拿小朋友作鬥爭武器」外,還自動為李局長補上了「不負責任的母親」這個新論述武器。


「拿小朋友作鬥爭武器」?

其實,無論母親有沒有判斷錯誤,警察明明見到八歲小童也不理照噴胡椒噴霧,無論如何也不對;噴胡椒噴霧前沒有先進行警告,也是不對。事實上,從新聞片段看到,當時噴噴霧的警察顯然過份緊張導致判斷力零分,明明有個同事在正前方也照噴,故「中椒」的人也包括警察!面對這樣的事實,李少光這樣說,明顯就是想利用小朋友受傷而獲得「轉移視線」的效果,模糊了警方的錯誤。

難道,這樣不是「拿小朋友作鬥爭武器」麼!?

「教壞細路」?

這兩天也見坊間為那位母親抱不平的網民,反過來指政府歪曲事實、大話連篇才是「教壞細路」。這我當然也同意,但李少光那番話之所以甚得市場歡心,似是因為另 一句未說出口而更可怕地有社會共識的話:「因為反對建制就是錯的,因為與大部份人不同是不好的,因為不服從權威的就不是好孩子,因為示威根本就是錯的」,所以,家長帶兒童去示威才是「教壞細路」......

傷害兒童?

這於我聽來更可悲。

我想問,我們的社會體制,有哪一天不傷害兒童?尤其是那些生於弱勢者家庭的兒童?

一年前在一個舊區做義工,認識幾個兩歲至六歲的孩子,生於窮人家庭,租住破爛板間房,面臨地產公司迫遷的兇惡,親耳聽見自己母親被人辱罵。可是,整個社會沒有人可以保障他們不受這種屈辱。

這不是傷害兒童麼?

兩星期前訪問一個綜援人士,談到她兒子的故事。這名單親母親因不了解有社會保障制度,在丈夫離開以後,日做夜做做到精神崩潰,因自殺不成功才有社工向她告知有社會保障制度。她大兒子深知學校很多同學歧視綜援人士,故連最好的朋友也不敢相告。但由於一個兒童每日可用的綜援金大約只有四十多元,發育時期吃不飽,於是在學校想盡辦法填飽肚,裝作協助女同學減肥,呼籲女同學把不吃的午餐給他,結果遭受男同學孤立和恥笑。

這不是傷害兒童嗎?

菜園村也有小朋友的,這一、兩個月來,他們要看著自己父母、祖父母,還有來幫忙的哥哥姐姐,被幾百個保安、警察圍攻,家園被破壞殆盡,村裡老奶奶老爺爺被警察抓去(波叔和大曾太都在這兩個星期要去警署報到啦),幫忙的哥哥姐姐,有人被人打,有人被拉上警署……你認為他們會覺得社會尊重他們?

這不是傷害兒童嗎?

我不是想把這些傷害和八歲的Joseph吃胡椒噴霧的傷害來比較,反之,Joseph跟隨媽媽所參與的抗爭,其目的就是要反對上述因為經濟(包括土地)政策不公義、政府帶頭分化歧視而引起,對無數兒童的傷害。

這些傷害,大家又從來有沒有以同樣多人的規模,至少在網上社群大肆對當權者進行攻擊呢?

那些無法自辯的孩子們

這十年裡,作為一個教育界散工,我也接觸了不少中學生和大學生。老實講,即使是大學生,也有許多人是明顯沒有受過認真的自我表達訓練,同時嚴重缺乏詞彙, 在面對自己與權威的意見不同時,近乎無法自辯;即使勉強敢與同輩的人辯論,也不過各自自說自話,鮮有能就對方論點回應者。

我曾教過一個做公務員的兼職大學生。一個很乖,生活非常平穩的人。有一次,他為了一件他覺得學校對他不公平的事向我抱怨。他害怕會與老師有嚴重的意見分歧,擔心得要命,又怕肥佬學費重交等等,故也不知是否應去跟相關的主任表達不滿。我作為一個散工教員不能做到什麼,只能問清楚他來龍去脈,幫他疏理他的道理,鼓勵他先嘗試找相關的老師談一談。

他「談判」成功後打電話給我,我很記得當時在地鐵很嘈吵的環境下聽他的電話,只聽見他異常興奮,不斷多謝我很多次,開心得很誇張。但他這開心卻一剎那令我有想哭的衝動。因為其實我不算有做過什麼,但這種真誠的快樂聲音告訴我,在他之前的廿多年人生中,他從來沒有一次,可以在獲得支持的情況下,在一個權威面前站出來,清楚維護自己相信的道理。

雖然這好像只是一個學生的故事,但在我認識的人當中,我認為他這個故事很有代表性。什麼代表性呢?就是李局長那句未說出口的話所包含的社會共識:服從,即美德;反過來,不服從,就是搞事,不論原因為何,有歪於多數人習慣的,總是你不對了。

因此,即使自己真的有道理,整個身心都仍然處於一種「不可以講」的狀態,而講道理是需要練習的,既「不可以講」得久了,自然長大了也是不能講得出口的。

少時讀《狂人日記》,有點不明白,人越大了,當然就越明白這故事當中的可怕:「我不同你講這些道理;總之你不該說,你說便是你錯!。」魯迅都死了四分三個世紀了,這話還是不變的真理,不是該痛哭麼?

服從的基座就是恐懼和冷漠

為什麼有那麼大的衝動去服從呢?背後就是害怕:怕錯(只可以「正確」)、怕輸(只可以「贏」)、怕別人不認同(極需要掌聲)、怕被孤立(最好的方法是跟大 隊,或一起找另一個人來孤立)。而以害怕為基礎的人格,就會生長出競爭、冷漠的人際關係,與及對社會和公共事務的毫無興趣、麻木不仁。

學校裡的欺凌事件,網上的集體欺凌,以致現時三大報章社論和網民集體在不須與當事人辯論、對質的「安全」情況下,集體對該位八歲男童母親和其他示威者進行謾罵,不都是一個欺弱怕惡的人格特質的表現?如果大家有留意到學校欺凌的性質,通常是一眾人以某被認為是「強者」的人為首,一同去欺負一個被孤立出來的人。學校如是,社會如是,悲涼哉!

能成為強者的就盡量成為強者,而強者可以欺負弱者,弱者在強者面前只能噤聲,便轉而欺負更弱者。「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別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極深的眼光,面面相覷。」這是《狂人日記》裡的狂人對四週的人的觀察,我們今天又作何感想?

救救孩子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在學校的學習,除了正規教育,更多是來自潛移默化和經驗。在學校,我們除了學書本知識,更透過身體的規訓去學習什麼叫服從、規矩,與及自己與集體的關係。有線新聞特意訪問八歲的Joseph ,問他知不知自己去遊行是做什麼,Joseph完全正常地支吾以對,只說去幫人,但不記得是什麼。可是,同理,你去問一個一直在學校上學的八歲小朋友,問他:「點解讀書一定要番學?」他應該也會支吾以對。完全正常不是嗎?有點起碼常識的人都明白,大部份小朋友都沒有那麼快可以將自己的感受和經驗全部化為語言文字(其實好多成年人都做不到)。可是,親身經歷是很重要的,所以有學校會組織同學做義工、去參觀,甚至去參加支持政府的遊行!那為什麼帶同兒子去參加反對某政策的遊行,就變成教壞小朋友呢?這種發言不是赤裸裸地蔑視民主價值是什麼?

任何一個社會的教育制度,都是那個社會系統自我再生產的組織、動員的體制。金融資本主義的香港社會,自然會在制度裡,生產它將來的各級「員工」。那麼,不相信這一套制度的人,當然也會按自己的信念生產自己的教育方式。有父母帶子女去遊行,感受與很多陌生人「在一起」的公共氣氛,感受可以對權威說不的非恐懼化氣氛,學習對所有不能預計的事進行立時的理解和判斷,那有什麼問題?至於有人說該位母親不應該逗留在危險的地方,我最多可以接受有人批評她對危險程度判斷錯誤,但這錯誤的原因卻與許多批評她的人持守的原則一樣:相信警察,相信警方會在使用武力前預先警告。很不幸,這信任的結果是一課我們都不想見到的公民教育。

十年前讀過一本小書,是一個教育學者意列治(Illich)寫的《非學校化社會》,裡面對現代教育系統作了一個詳盡的批評,裡面有句話,一看看得人心痛,大概的意思是這樣的:現代教育系統其中一個手段,就是不斷地進行考核。這些不停的考核,會把人訓練成一些戰戰競競,不斷追求獎賞的馴民。

如果真的關心兒童權利,不如認真反省一下這些教育問題,反省一下那些不斷傷害兒童的政治經濟制度。還有,反省一下我們作為成人是如何長大的?我們的小朋友是否應該這樣長大?甚至我們自己今天即使參與社運,心裡是否仍殘存大量教育制度留給我們的毒素?

「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