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官方估計, 到2008年, 國民花在竉物身上的錢每天會超過60億人民幣.
單就北京, 在2004年就有50萬隻竉物狗...
在北京住的時候, 那社區有很多流浪猫, 都是名種的波斯猫, 據喂猫的嬸嬸說, 住客搬出住入, 把猫都遺棄在街上, 我偶爾也會去喂猫, 沙士的時候, 所有猫都絕蹟了.
在很多發展中地區, 養竉物是身份的象徵, 而不是伙伴關係.
雖然有時候看外國的新聞, 談到動物保護法, 覺得他方有時候對動物比對人好(英國左派亦常以此嘲笑動物權益者).
兩種極端都是把人放得無限的大, 前者把動物視為 "物", 後者把自己視為保護弱者的支柱. 都是走離了人和自然的關係.
記得小時候, 媽媽常講一個故事給我聽, 說在饑餓時, 她那條村, 農民把埋葬了三天的老牛掘出來吃. 這是她最痛苦的回憶之一... 當時我想, 牛不是用來吃的嗎? 為什麼不一早把牠吃了?
牛是農民的伙伴啊, 怎能吃得下?
大學時期, 有一次去湖北農村, 同學在縣裡點了雞翅膀, 農民朋友不願吃, 他們的雞是用來下蛋的, 只有過時過節才吃, 而且是整隻地煮, 而不會只吃雞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