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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西沒有教協名單

戚本盛

且說我是法治的死硬派,原則與實利之間,我寧取前者,因為我相信,社會進步,仗賴的不可能是功利,起碼不只是功利,尤其是損害原則法治的功利。

2012年7月16日的教協理事們的會議上,我以監事身份列席。在某議程的討論末段,我提出問題:「若提到西九出選的所謂教協名單,是否經過教協的正常程序產生?是否代表教協的?就所謂教協名單,理事是否要預備怎樣向會員交代?」因為保密原則,這個問題的前因後果,我不便細說,我只可以說我自己的提問和得出的結論:9月立法會選舉中,九龍西並沒有教協名單。

我的提問是有兩個背景的。第一,教協若派出名單參選,會否動用教協資源包括經費和人手等等?但按會章,這必須先得會員代表大會通過,而在去年和今年四月的會員代表大會上,只通過了派代表參加教育界的選舉,而並無派代表參加其他功能組別、地區直選或超級區議會選舉。第二, 除了會章之外,在本年四月的會員代表大會上,當時已有新聞報道張文光會參加地區直選,有會員代表因而問及教協會支持的是否包括張文光的地區直選,當時會長馮偉華便斬釘截鐵說,「只是支持教育界的選舉」,而張文光更謙說「只是做樁腳,沒想過會當選。」

簡言之,除了馮偉華之外,根本沒有人得到教協會員代表大會的授權,因此,甚麼關於「教協名單」的宣稱,都是不正當的(illegitimate)。

我和黃碧雲沒有交情,其於2010年政改時的名句──「忍多兩屆」──以及把話題轉移到說粗話,我雖感到可笑,但沒有惡感。不過,就事論事,若出口術說到甚麼「以教協名義」出選(註),則難免會被質疑今屆她忽然加入教協理事會,不過是為了這點利益。況且,沒有會員代表大會的授權,則更是缺乏認受依據,這已經超越理事會的職權,是違反教協會章的。當然,黃碧雲身為大學教授,加上張文光長期的工作,或能吸納教師投票,但若假扮成「教協名單」,則是為了貪圖選票利益,而置規章制度於不顧,這是任何一個聲稱以法治為核心價值的組織所不恥的。

因此,我對「九龍西沒有教協名單」的結論還是感到欣慰,因為,教協避開了一次權術和人治蓋過法治和制度的錯誤。(2012.07.18)

註:
《民主黨心雄 九龍西謀張文光同跑出》,《明報》,2012年6月25日。
《張文光:黃玉山是當年教改「第四頭馬」》,《信報》,2012年5月7日。
《唐英年前助理幫黃碧雲梁美芬逐戶派禮》,《明報》,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