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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南保育」呢?

政府為了保償在石鼓洲填海興建焚化爐對海洋生態的影響,計劃將擬建的兩個海岸公園合併,於中華白海豚及江豚出沒的南大嶼水域設立一個逾2000公頃的南大嶼海岸公園。

但海岸公園剔除了大小鴉洲多個海灣及海岸逾80公頃水域的範圍(圖中白色部份的海灣便是被剔出的範圍),反觀海下灣、印洲塘等近岸水域均有被納入公園範圍。部份不被納入海岸公園範圍的海灣正正毗連禁捕區,政府如此劃分海岸公園的做法著實令人擔憂。

海岸乃孕育海洋生物的苗床,為漁類、甲殼類及軟體動物等繁洐後代的重要繁殖場和棲息處,在一環扣一環的海洋生態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可是海岸卻偏偏被政府剔出海岸公園,一個又一個欠缺保育措施的海灣就座落於海岸公園的中心。再者大嶼山北部和南部的海岸公園分散和割裂,海岸公園外仍然容許高速船行駛,試問又怎能夠整全保育這片海域的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