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再談公共理性

針對「鬧爆現象」, 「80 後社會大學」辦了講座,出席者竟有140人,出乎意料。我介紹John Rawls 的公共理性觀念,但可不是和平理性的老調重彈,更非將人群分為「理性」和「不理性」,實在不然。在羅爾斯的討論中,若真要分類,對比應該是「公共理性」和「非公共理性」,而這其實是替公民之間的對話,尋求「公共」基礎。所謂「公共」,首先需要符合一系列基本的政治正義觀念,因而支持「不民主體制」的各類詭辯及主張已經違反「公共理性」,因而建制集團被排斥在外。又例如,在時下流行的謾罵和叫囂之中,真正的毛病並非「不夠理性」,而是喪失了公共交談所需要的基本倫理,它包括承認分歧、平等尊重和願意合作等政治美德。因而,面對政治衝突, 「公共理性」提倡「以對方能夠接受的理由進行說服」的互惠構想。這裏頭,包含了羅爾斯對「政治」的特定了解,即視之為公民相互合作,才能成就的共同事業。因此,在充滿分歧的政治世界中,公民簡單說出自己覺得有說服力的論據並不足夠,而是要找出其他人也能夠共享的理由。可見, 「公共理性」不是一套尋找真理的哲學,而是處理不同意見的對話模式。

這套政治學說吸引我的理由,就在於它深刻地勾勒出公共生活的特性,公民之間既充滿分歧,又需要對話與合作(重申,這不包括建制派,因其存在本身已違反公共理性)。更重要是,它代表一份自由主義信念,即政治生活不可奠基在諸如「我就是真理」的宣稱之上。正如羅爾斯所說: 「政治不是一場為了贏得完全真理而進行的無休止鬥爭。」放在我們的處境來思考,例如,泛民主派分裂的問題上,激進與溫和之爭其實是路線分歧,而非敵我矛盾。在這兩個陣營中間,誰可以真理自居?在既面對一個極權政體,又身處在一個夾雜威權、民粹和犬儒的公共文化土壤之際,又有誰可以為反對事業,交出一個真理般的可行革命方案呢?

不同陣營當然可以相互爭議,甚或激烈批評,但這都不構成真實意義的敵人──敵人是需要消滅的。不同陣營只反映了對「反對」的不同詮釋,頂多是相互爭議的對手,而非嚴格意義的敵人。在此,我們不該混淆「敵人」和「對手」這兩個觀念,前者是政治關係已處於你死我亡的狀態,心須消滅的那類人,而後者則與我們共享最起碼的民主倫理原則,但仍爭議何謂最佳的「反對」。政治自由主義者相信,健康的政治植根於持續的爭議,但不可混淆為完全的敵對,反之,它終究仍是公民之間相互合作的共同事業。在網絡盛行的鬧爆文化中,其最大盲點,正是錯把不同意見都一概打作敵人,而簡化了政治的不同層次。

說泛民多年來的溫和路線已捉襟見肘需要改革,我舉腳贊同,甚或激進派的某些(好像拉布)行動,我也力挺。但勸說又好爭議也罷,到底誰也不能以真理自居。這不僅是因為,香港自命溫和保守的「普羅大眾」從來佔多,而是基於筆者一直強調的「公共理性」之原則。鬧爆文化的問題恰恰在於,對意見不同者予以無限制的貶抑,一派「我就是真理」的味道。

無可否認,適度的真理熱情可以點燃社會改革的引擎,但過份的狂熱卻只會無視∕抹殺公民之間的合理分歧,從而把政治轉變成宗教信仰,遠離它原該立足的公共世界。

明報 D04 | 副刊/世紀 | By 陳景輝 201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