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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必要之惡?!

香港人濫用濫發膠袋的情況,可以用「汜濫」形容。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就膠袋議題開腔,指香港人每日丟棄3,300萬個膠袋,即平均每人每日扔掉五個,所以政府會「參考海外在膠袋稅或收費上的做法,探討這些措施在香港的可行性」。

膠袋問題雖然嚴峻,可惜主責的環境保護署似乎漫不關心。有助理署長近日回應此議題時,竟然說膠袋是社會「必要之惡」(Necessary Evil),既讓大眾有政府不戰而降的錯覺,也有「卸責」之嫌。

回看唐司長的描述,則其實只能平面地點出膠袋的問題,卻未能立體地帶出事態的迫切性和嚴重性。

1999年,市民每日棄置的膠袋量「只有」15,00萬個。到了去年,這個數字已急升至3 ,300萬個。換言之,在短短五年間,我們扔棄的膠袋數量,攀升了一點二倍。

愛爾蘭四處棄置的膠袋窘境,多得被譏諷為「國旗」。即使如此,其每年人均307個的丟棄量,亦只佔我們1,825個的六分之一。試問政府怎樣回應?

如果膠袋真的是必要的惡,也是主責部門無能以對,放任塑膠成社會腫瘤的後果。反塑膠運動健將諾曼.梅勒在1983年的《哈佛雜誌》就寫道:「有時候我覺得宇宙有一股邪惡的力量,好比社會的惡性腫瘤,那就是塑膠。塑膠無孔不入、不斷轉移生長,深入生活的每一個面相。」

要知道,我們可以把塑膠切碎、打破、掩埋、焚燒,但就是不能讓其死亡、分解。這正是膠袋可怕之處。

前述的愛爾蘭痛定思痛,推出膠袋收費後才半年,便把用量減少九成,成效有目共睹。澳洲在2004年也訂下五年減用一半膠袋用量的目標,結果光在去年,全國便透過自願形式,減少了17.5億個膠袋,相當於整體用量的四分之一。

減用膠袋也不是「先進國度」的專利。早在90年代初,印度旅遊地點拉達克的婦女組織 Ladakh Women's Alliance,便成功爭取在區內禁用膠袋,並把每年的五月初,定為「無膠袋日」( Plastic Ban Day )。

明顯地,我們在對付膠袋問題上遠遠落後於國際,也欠缺承擔。政府年前推出的「潔黛小姐」膠袋回收計劃,公關效果大於實際,大概沒幾個市民知悉,回收效果自然差強人意。而我們的三色回收桶,原意也不包括膠袋,以致用完的膠袋也苦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