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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的語文水平

  1902年6月17日在天津創刊的《大公報》,是一份有百年歷史的著名中文報紙。當年,張季鸞、王芸生等報人暨知識份子,所建立出來的業界風範,至今令人垂敬。

  但今天的《大公》編輯和撰文者,語文水平竟不及小學生!

  我並非譁眾取寵。大家看看這篇《香港有需要使用簡體字》,自然會明白。這篇文章的作者叫「林淑明」,文章在2006年2月22日刊出。

  這篇文章的內容,是「批繁舉簡」。立場並不是問題,只要有足夠道理支持,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不同的立場。問題是,這篇文章的立論,儼如笑話與怪論。

  文章裏首個「批繁舉簡」論點,是由簡體字轉成繁體字,往往引起混亂。若全世界都只用簡體字,繁體字消失,那麼混亂就會消失。

  第一,為什麼由漢隸唐楷起,用了二千年以上的正體字,從來都沒有此等混亂。卻到簡化字出現了,才有這些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病源,是在正體字身上?還是在簡體字身上?

  答案顯而易見,這些混亂是因簡體字引起的。如果當時不是被盲目西化、盲目批判傳統文化的思想沖昏了頭腦,不搞簡體字作「『規』、『範』漢字」,根本就不會有此等混亂。

  作者把由簡體字造成的混亂,怪罪在正體字之上,認為是正體字引起這些混亂。這顯然是顛倒事非。簡體是混亂之因,它引致了恢復為正體字是寫錯別字這一結果。作者現在是倒果為因!

  第二,若真的全世界都只使用簡體字,表面上看起來,全世界的人都一同寫錯別字,就即是沒混亂了。但字面上寫得一致,並不等於沒混亂!因為人們閱讀文字,不單是看那個字的形狀,而是要理解該字所含的字義。簡體字正因為胡亂借代,至以字義混亂,鬧出「髮白、發白」,「後園、后園」等問題。

  即使在大陸,已有不少學者提倡把這批胡亂借代的簡化字,恢復回正體,減少語文的混亂度。這篇奇文的林大作者卻反其道而行,以為全世界都胡亂借代,就是沒有混亂。其「逆向思維」,了不起,起不了!

  至於一些利用簡體錯別字而創作的對聯,若真的要譯作正體字,就加些說明吧。與文學有關的正體字文章,在轉作簡體字時,要附加說明或保留正體字的情況,可要比簡體轉正體時加說明的情況,多百倍千倍!

  這位獨有洞見的林大作者,又聲稱小學生都認識的成語「葉公好龍」,是正體字中的錯誤寫法。她說,簡體「叶公好龙」,恢復正體字時應寫作「叶公好龍」而非「葉公好龍」。

  「叶」字本身是一個正體字,讀音為「協」,與「協」字近義,但多用來指音律上的叶音,或押韻上的叶韻。因此這字從「口」作部首,表示它與音律的問題有關。簡體字中,卻把這字作為「葉」的簡化字。「葉」字有草頭、木底,單看字形已知與植物有關,但「叶」與樹葉有什麼關係?沒有!

  好,那麼「葉公好龍」為什麼是「葉」不是「叶」?因為「葉公」是一個人的稱呼,他姓葉,叫葉子高。歷史上姓「葉」的人多的是。姓「叶」的呢?恕我孤陋寡聞,未曾聽過。

  作者的語文水平不及小學生。然而,報章要刊登一篇文章,事前必定經過編輯審批的。即是說,《大公》編輯的水平,跟作者一樣,都是連小學生都不如!!

  繼續說林大作者的這篇文章。文章裏「批繁舉簡」的第二個論點,是指正體字會引致其他錯別字。例如「王、皇」,「逼、迫」,「事、示」的誤用。作者認為,用普通話就能被免這些錯誤。

  大家留意到嗎?這些錯別字,與正體、簡體根本沒有關係。作者把其他錯別字,都算在正體字的賬中,可見他挺簡理據之匱乏!

  還有,作者所挺的,已悄悄地由簡體字過渡到普通話了!到底作者是無意、有意,還是有意地無意?不論是怎樣,憑這樣東拼西揍的論點,如何能服人?

  況且,慣用普通話的人,也有不少因普通話裏發音相同、相近,而產生的訛誤。像作者所舉的「啟示、啟事」,在普通話裏兩者發音都相同,作者只算進粵語的賬中,亦可見他不諳普通話,或者故意地「厚此薄彼」。

  而《大公》編輯竟不察覺這樣明顯的謬誤,似乎是要告訴讀者:這份親中報章的編輯,普通話水平都是不甚了了。

連結:

林淑明《香港有需要使用簡體字》:http://www.takungpao.com/news/06/02/22/LTA-528204.htm

The Terminal - John's Blog:http://johnblog.phychembio.com/?p=211

刀中不二:http://darkman.wordpress.com/2006/03/27/政治/簡體字強姦中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