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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工會強烈譴責警方:週日旺角有警員用手推本台攝影師頭部,令人髮指

港台工會強烈譴責警方:週日旺角有警員用手推本台攝影師頭部,令人髮指

港台工會強烈譴責 有警員用手推本台攝影師頭部
批警方做法令人髮指 促停止侵害新聞自由

剛過去星期日(9月22日)晚,本台攝影師拍攝防暴警察在旺角清場期間,有防暴警員用手推他的頭,並以粗言辱罵。本台攝影師亦多次被警員撞開,有警員用手拍打攝影機鏡頭。工會對於警方有關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自修例爭議引發多場衝突以來,警方展開拘捕行動時,已不只一次傷及示威者或在場人士的頭部,令其頭破血流,當中不少是年輕人。如今記者履行職責到前線採訪時,同樣被攻擊頭部,工會認為,警方有關行為令人髮指,嚴重威脅傳媒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再者,當晚有人被警員制服在地上,大批傳媒遂上前採訪,卻被警員推開,亦有警員用警棍阻擋拍攝,更多次高叫「唔知你真假」,亦不斷叫記者「返上行人路」,自劃禁區,涉違反《警察通例》第39-05(1)(b)條中,規定警務人員有義務不妨礙傳媒在「事發現場 (scene of the incident)」的攝錄工作。

近月出現連場衝突中,警方已不只一次用粗言辱罵、呼喝並推撞正在採訪的記者,甚至以胡椒噴劑直射正在行人路上的傳媒工作者。工會質疑,警方執法時對傳媒懷有惡意,毫不專業。據悉港台管方在事件爆發初期已向傳媒聯絡隊表明關注,惟前線警員針對傳媒的暴力行為變本加厲,傳媒聯絡隊恐已失去作用。

工會促請警方停止侵害新聞自由,更重要的是,應尊重人權,尤其不應刻意推撞或傷及任何人的頭部。我們亦譴責警方將任何人視為物件、即警方口中的「object」,懇請警方謹記公僕身分,應以不對他人懷惡意、不敵視他人的態度執行職務。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必須正視問題,匡正紀律,促使屬下警員停止阻撓採訪,並向受影響傳媒致歉。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2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