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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 : 要求《明報》就昨天有關社工自殺的報導引述本人觀點部分作出登報澄清

致:《明報》突發組主管馮先生
由:張超雄(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日期: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

昨天(五月六日)《明報》一篇題為「電台教抗逆 資深社工上吊 疑工作問題困擾」的報導,當中錯誤引述了本人對事主自殺行為的嚴苛批評,造成對本人聲譽及公信力受損。本人特此聲明,該報導嚴重曲解本人意見,並要求《明報》作出登報澄清。

前天事發後,曾有四名分屬不同傳媒機構的記者分別致電,要求本人就事件作出評論,當中《明報》記者為最後一位。本人向該記者清楚指出,社工承受龐大壓力源於整筆撥款令社工人手減少及工作量大增,事主作為機構的中層人員,既要面對管理層的壓力,同時亦要處理來自前線員工的非議,兩面不是人。而社工的情緒智商普遍已較一般人為高,事主所承受的壓力是可想而知。該記者進而詢問本人是否認為事主會成為其輔導對象的「壞榜樣」,本人當時對記者說法只是表達同意,並進而強調事主承受的壓力很大,但因事主身為中層人員,較少機會直接進行輔導工作,故此應該不會對輔導對象造成負面影響。

本人對四名記者概述以上內容相同的觀點,當中只有兩份報章作出報導,而《星島日報》則如實報導了本人意見。本人必須強調,所謂「壞榜樣」只是記者自己的說法,本人的確並無此意,亦絕無如此說法。該記者明顯以此詢問手法套取自己期望獲得的觀點,行為有欠道德。

本人曾在2007年及2008年兩度進行有關社工壓力的研究,深明同工承受的壓力非輕,而近年同工壓力大增,是由整筆撥款制度直接造成的惡果。

本人再次重申,《明報》必須作出登報澄清,並期望傳媒同業理解其不負責任的報導,不但是在事主的傷口灑鹽,亦對評論人構成不可彌補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