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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不同立場人士明白團結才有平權的可能。

本文為作者回應五仔於本網刊出的《馮檢基仲未向同志道歉》一文。

To 五仔

首先,96年未有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因當時相信平機會的成立,會帶來新氣象,但實情並非如此,令人感到遺憾,謹向大家致歉!

本人自2012年以後,就上述議題論點係有所發展,我注意到無論國際間相繼就同性婚姻立法、一些國家處理同性伴侶做法、以至香港年青一代對同志平權的支持與接納,令我對同志平權一事有新觀點。

首先我基於基督教信仰始終認為「家庭」仍是社會最重要的核心組織。一男一女結合不可動搖,正式婚姻與其他結合方式不能等同,然而我亦堅持同性戀者不應因為性傾向,而被人歧視。

我明白到個人信仰與小眾人權不盡相同,在同性婚姻議題上我仍希望能夠與同志及教會有更多了解與對話。

近年我了解到同性戀者與其伴侶當前的困境,不止於婚姻權利,他們未能擁有免於歧視的生活,亦未能得到相關民事保障,例如同性伴侶在申請公共房屋、申請家庭團聚、遺產處理等方面,不獲同等於合法夫婦的對待, 未能平權,情況值得社會關注。

另一方面我注意到法理上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 教會以至不同宗教人士信仰與言論自由仍能受到保障,上述情况均能擴闊我對平權的觀點。

我希望不同立場人士明白團結才有平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