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書展給人談論得最多的不是增設了版權交易區,亦不是展出了張愛玲、梁羽生等的遺物遺稿,社會只集中在討論「o靚模」出現在書展的問題。
「o 靚模」就是指那些年輕貌美,不斷用剛剛發育成熟的身體去擺出引人姿勢作招徠的模特兒。若說她們是模特兒,又是對真正模特兒的侮辱。如若說賣弄身材,拍幾張賣肉照的少女便是模特兒,我們大可以當外國一眾敬業樂業,對模特兒在天橋展現時尚美態的行為不過是種未入流的行為,因為我們模特兒的標準是用露肉及少布的程度來定。
但香港社會卻給予這群少女的生存機會,我們不能直接說出我們對赤身露體抱以一種欣賞和肯定的態度,因為我們要受到所謂衛道之士的抨擊,說我們沒有道德云云。「o靚模」的出現就是要滿足我們這種「踩界」的心態,可以滿足到我們本來對異性的欣賞,而且其裸露的程度是樂而不淫,可以避過衛道之士的攻擊。
我們不要埋怨「o靚模」進駐了書展,我們要埋怨的是如明光社等的愚昧。當如《愛情神話》般在書展展出,便大可以跟政府統一口徑說這是裸露。但我們要分清這是一種藝術的裸露,但這群少女的卻是意淫的賣弄。社會對《愛情神話》被禁而對政府大加責難,但當「o靚模」出現時,我們卻沒有一種羞恥的感覺。
我們沒有一點羞恥正因為我們「可親可愛」的傳媒每日都給我們上演如同三級戲的情節,如車震,如淫照等。我們的知覺早已經給麻木而變成對淫褻習而為常。我們不能對「o靚模」賣弄身體的可悲,一個女性,甚至是一個少女,要在公眾地方出賣自己的肉體去吸引異性的眼球。為的不過是金錢,我們相信她們是滿足的。但她們的滿足不過是因為她們沒有了一種覺醒,察覺到賣弄色相為了金錢和名氣不過是一種可悲。當時間過去,我們或者只會記起她們曾做那些曖昧的姿勢,但我們不會記得她們以後的發展。因為她們會老,而社會總有人想去走她們的路,為的不過是同樣的東西。
她們現在的確是很受歡迎,而這是因為她們出賣了色相換取我們的叫囂,我們為這些不清醒的少女而叫囂,我們都知道這不是為了她們真正的人,我們為的不過是我們一刻的衝動。我們為了自己的歡快而不去道破,她們為了她們所追求的東西而不願醒來。所以我們和她們是各自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