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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市民團結起來 創造民主勝利條件

全港市民團結起來 創造民主勝利條件

六一六香港全民返送中、撤惡法大遊行,已經有超過二百萬人上街,創出空前紀錄,肯定是香港開埠以來最大規模的自發群眾運動,史無前例,值得所有香港人驕傲,也是香港最終和可以實現真正民主自治的堅實基礎。

很明顯,林鄭月娥以暫緩立法企圖平息民憤和欺騙民眾根本不能解決危機,反會刺激更多群眾上街。如果說梁振英是「港獨之父」,林鄭月娥已弔詭諷刺地成為香港「民主之母」,令全港市民政治醒覺,為未來必定出現的全民民主自治,創造條件。

怯於波瀾壯闊的人民力量和聲威,林鄭月娥不得不立即發表聲明,向民眾致歉,承認工作不足,但不敢站出來面對群眾固然沒有誠意,更名副其實是口惠而實不至,因為她根本沒有回應港人的訴求。

綜合而言,港人的訴求可歸納為下列四大項:

一、撤回惡法,取消暴動定性;
二、釋放被捕人士,保證決不秋後算帳;
三、林鄭月娥及問責官員下台,追究警察暴行;
四、落實雙普選,實現真正民主自治。

前三項,民陣的發言人已經在記者會上正確和清楚回應,所以抗爭運動不會停息,而且民陣昨天早已糾正自己先前終止三罷的錯誤決定,順應民意,繼續推行,堅持向㐂婆施加壓力,爭取最後勝利。

第四項没有明確提出,但血債票償,已是愈來愈多覺醒民眾尤其是年輕人的共識,為了持續反惡法群眾運動,避免政黨政客和政治組織被指騎劫運動、收割政治利益而引起分化的紛爭,在人民已經站起來的時候,應該真正落實還政於民,讓人民充權,再不能重蹈「葉公好龍」的覆轍。

原有的政黨、政治組織可以繼續自己的政治主張,百家爭鳴,但運動開展以來社會各界自發的集體行動尤其是年輕人應該組織起來,選出代表,成立各界聯合行動委員會,共同商議,决定未來的行動綱領,互相協調,團結一致,共赴時艱,同時也為香港未來全面落實民主自治,創造條件,走出最重要的一步。

全香港市民團結起來,勝利一定屬於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