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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就代表無「國際標準」?咪傻豬啦!

英國首相連任,立即有數百市民因不滿保守黨近五年的緊縮政策,以示威發洩對執政黨不滿。親共維穩page港人港地不放過此機會大造文章,指有市民不滿選舉結果,想推翻於選舉勝出的執政黨,等於根本沒有國際標準。我當堂嚇一跳,然後得啖笑。

有市民不滿選舉結果,示威發洩對執政黨不滿,就等於沒有國際標準?神邏輯!

有數百人示威,可能只代表他們是工黨的死忠,可能只代表工黨和執政黨勢均力敵,可能只代表緊縮政策使一班人極之反感。而示威者的示威,其實是針對經濟政策問題,又非政制本身,試問這場示威,如何可以和「選舉沒有國際標準」扣上關係?港人港地這段沒邏輯的廢話,只能騙到不用邏輯思考的愚民,例如藍絲。

選舉沒有國際標準?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當中寫明:凡屬公民,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 直接或經由自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法行之,以保證選民意志之自由表現; 以一般平等之條件,服本國公職。根據基本法第39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是繼續有效,中國政府更有簽署此公約!又試問,普選如何沒有國際標準?小心拍中共馬屁拍著馬春袋!

英國的選舉方式,合乎國際標準。

英國套玩法,叫議會君主立憲制。就人民選650個下議院議員,下議院多數黨領袖/聯合政府領袖(如沒有單一政黨取得過半數議席)做首相。國會650個議席,代表650個選區,每個選民都可投票,直接選出議員,「普及而平等」。選民投票是給候選人,選票同時標明候選人所屬政黨。所以,當選民投票時,根本就知道他們在投哪一位仁兄做首相。

多數黨領袖做首相,首相雖不是直接由選民提名,但政黨政治下,多數黨領袖/聯合政府領袖的政綱被其黨派理念捆綁,英國又有眾多黨派,加上人人皆有權組黨,選民還是有很多選擇的,不是欽點三揀一。而且,議院參選門檻極低,只有未成年人士、上議院議員、囚犯和精神失常者不可參選,沒有「無理限制」。市長選舉亦然,倫敦市長有公民提名,只需在倫敦33個分區得到件每區10選民支持,就可參選。英國那套如何不乎合國際標準?

再看香港, 689說香港選特首似英國那套,根本就是大話。

香港不是行議會民主制,不是由多數黨領袖做特首,特首不能具有政黨背景,此限制極不合理。在香港選特首也遠不及選倫敦市長,沒有倫敦那種低門檻的公民提名。既然不是行議會民主制,最沒有「無理限制」的特首產生方式就是經過公民提名,直接由「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產生,這是常識。但香港有的只是千二人提委會及篩選過後的2至3個候選人。

香港提委會的千二人當中,大部分不是由選民直接選出,而是分四大界別。商界、權貴及專業人士坐擁三界別,加上各界別選民不平均,那些「功能界別人士」,比例上「人數少,議席多」, 根本就是不「平等」,對很多選民的選舉權已是「無理限制」。加上提名委員會,只能選出2至3個候選人,市民沒有足夠「自由選擇」的空間,當然又是「無理限制」。在一個不平等的提委會下,不能保證「凡屬公民,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 直接或經由自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又如何合乎國際標準?

所以,說這次示威就代表選舉根本沒國際標準的那班嘍囉,騙人也不要像李力持般賣弄幼稚,好嗎?不是選舉沒國際標準,而是香港那套不乎合國際標準。不過最可悲的不是有騙子出沒,而是有人放棄思考,相信騙子。你看,總有一班對政制一竅不通的愚民,和他們在港人講地中你唱我和,哼出井底之歌。香港有這班愚民,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