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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蠔灣上蓋起公屋?小心中伏位!

小蠔灣上蓋起公屋?小心中伏位!

早前小蠔灣車廠上蓋30公頃土地在城規會申請改劃建屋,我們發現連同對出填海區60-80公頃附近一共過百公頃新發展區,原來完全沒有任何公營房屋用地。林鄭可能發現紙包唔住火,被發現造地完全不是用來解決房屋問題,昨日放風施政報告會宣佈政府會用地契條款,規定小蠔灣上蓋項目的發展商把部分用地建公營房屋。

事實上,小蠔灣上蓋發展權不屬港鐵。據該地段(DD365 Lot 143)地契,該地段只作鐵路工場及維修車廠及附屬設施,並不包括上蓋發展用途,一直以來只是以公共設施的象徵式地價1000元批出。即使政府計劃將上蓋發展權批給港鐵也必牽涉地契重新修訂,即代表政府完全無義務把上蓋的發展權批給港鐵做地產大茶飯,更有權把上蓋直接撥給房委會起公營房屋,不需要打劫8蚊還番2蚊。

林鄭更喜歡用語言偽術,政府一直不願具體指明,到底地契條款要求發展商起的「公營房屋」是指公屋,還是綠置居、居屋或是首置盤。小蠔灣上蓋最終若然全無公屋,就根本不是解決普通市民的燃眉之急,把公營房屋的定義無限放大,過萬元呎價、跟二手私樓分別不大的首置盤亦可當公營房屋供應交貨。

那一向由房委會起公屋,為何今次要用地契條款要發展商投標起?可以推測的是,政府要為「公私合營」發展公營房屋鋪路,一來可逐步將興建公營房屋的責任「外判」;二來亦為「公私合營發展新界農地」先作實驗,若模式成熟,發展商又有計價經驗,就方便將來用「項目部分建公營房屋」為名,攞正牌用「公私合營」開發新界囤地,更多大茶飯陸續有來。

若真的是建公屋,那將建公屋主導權交給地產商,可想像地產商會以居民生活質素、社區共融為大前題,還是為賺盡而將公屋樓放到最不利位置甚至壓低建築成本而降低公屋質量呢?

各位開心前,這先問清楚政府為何不直接批地予房委會,而要交由發展商興建多此一舉?

#公私合營建公屋? #呢個計劃好有可疑 #公屋 #綠置居 #居屋 #首置盤

(相片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