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打人、丟槍、使用胡椒噴霧之後,警務處長曾偉雄說「不要用小孩子做武器」,保安局長李少光說「教壞小孩」。「小孩子」和「胡椒噴霧」兩種不同的武器面對的時候,我們見到的是「小孩子」被徹底地打敗了。他嚇哭了,而且還要媽媽拿手給他沖眼。在這種情況下,「小孩子」這武器能有多大效應呢?他只是不堪一擊的一個小孩。另一方面,我們第一次聽到「教壞武器(小孩)」這個句子。那教好了的武器是甚麽呢?
(一)武器的(非)暴力性
當曾偉雄說用「武器」這個字的時候,他已經將敵我雙方對立作為他邏輯的前設。抗争人士所抗争的,無論內容是甚麽,都和他作為「敵人」的身份毫不相干。也即是說所有的對立都是形式上的對立,在毫無通告的情況下動用武器更將政府和抗爭者的敵我對立明朗化。在以往七一、六四形式化的遊行裡,我們見不到政府的回應,即使有也是官式的回應,但是這次武力的回應則是一個很明朗的宣言﹕we are at war。倫敦去年於兩次反削資遊行之後,警方決定將行動昇級,因為他們覺得「the game has changed」(1)。現在我們也見到一個這樣的情景,香港在經歷過反高鐵及五區公投之後,作為政府一個「功能」的警察必須改變遊戲規則。
但這個新的遊戲得不幸地被一個小孩子破壞了。小孩子像是照片裡的punctum,從他的軟弱我們看到了警方的無情,他們根本就沒有留意示威者是甚麽人,總之那是「敵人」。另一方面小孩子卻變成了武器。有甚麽人會用小孩子做武器?也即是有甚麽人會將一個弱者當成武器?事後,警方不得不將自己變成受害者﹕抗争者以小孩子博取同情。這起碼表示他們知道小孩子是弱者,那其他的抗爭者呢?他們如果是強者的話,又何必「將小孩子當武器」。我們在視頻上見到的是如狼似虎的警察猛撲向示威者,然後將一百一十三人集體拘捕。武器並不只是槍、催淚彈,而且是法定的程序,一種可以被濫用的權力。這種暴力有被使用的必要嗎?一個小孩子都可以參與的示威,有這麽危險嗎?要拿「小孩」當武器的「弱者」有這麽危險嗎?
我們也可以問,為甚麽抗争是成年人的事情 ? 我們習慣了將人生視為一個個階段,只有成年人才有政治醒覺,而小孩子則只是天真的、無知的「武器」。去年十月法國大罷工,我在市中心碰到一班「武器」,有男有女,有的拿著結他,有的赤手空拳,他們在馬路中間坐下來,所有經過的車輛都要被逼停下來,司機滿臉笑容請求讓他們通過。這樣的情景在香港當然不會出現。事實上,在英國除了去年之外,似乎也從沒有出現過。有人說這樣比較不公平,因為那是法國的傳統,英國也有自己轟烈的抗爭史。我不為然,傳統這種東西本來就是教育,那只是說英國沒有很好地教育「武器」而已。這是公民教育的一部份,小孩子在遊行時的觀察,對於遊行的了解,他自身的參與便是一種教育。而香港的公民教育其實只是「虚構」的「小說」,好像中國的「愛國教育」一樣,都是脫離經驗的。我們也可以理解為甚麽李少光會說那是「教壞小孩」﹕讓他們體驗真正的社會生活。
(二)武器的道德判斷
這種「道德判斷」將抗爭者貶為無理取鬧、用小孩爭取同情,同時將警察妖魔化的市民,基於兩個很簡單的理由﹕1)與政府對抗是錯的;2)破壞公共秩序是不義的。一百一十三名抗争者以「公共」之名佔據了道路示威,但也因為「公共」之名被捕。但基於這個基本的邏輯,我們進入了一個「敵我」及「善惡」的座標,政府的武器包括警力、摧淚彈、程序等便是善的,而手無寸鐵的市民便是惡的,而為了要將其描述成暴民,他們不得不擁有小孩這種武器。
我們當然可以將這理解為警方在這個社會的權力架構裡,他們擁有大部份對於正義的詮釋權。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一定要將這種詮釋權交給警方,而事實上我們也不可以將其交給政府及警方。我們的民主制度現在正出現一個極大的問題,如我在其他地方指出,它正在走向一個和中國類同的「威權資本主義」。威權資本主義並不是一個很容易執行的系統,事實上它比以往的資本主義更難處理。這也是為甚麽,它可以成為中國引以為傲的「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當然,香港的資本主義和內地的依然還有一段距離,而這段距離也是我們抗争的機會和理由。
當「小孩」成為punctum揭露畫面上隱藏著的「新遊戲」,他也變成了一個焦點,以致與事件本身分離的焦點。這是傳媒的「慣性」,這並不是說他們想幫助警方轉移視線(雖然有這樣的可能),而且是因為在整個運作的機械過程裡(mechanism),存在著所有機械理性的非反身性。焦點必須回到事件,回到一場被計劃了的戰爭。 將這些和平的示威者描述成「暴民」不單是權力的問題,它本身便是另一個punctum,揭示了當權者對民主的無知。換句話說,它將對「民主」、「民生」的訴求視為非理性的無理取閙。這樣的右翼反民主言論在歐洲並不罕見,例如法國社會學家Jean-Claude Milner便將這種對民主的訴求視為消費主義的一個表現。幾年前巴黎外郊暴亂,一位自稱深受 Emmanuel Levinas影響的作家Alain Finkielkraut向一家以色列報紙表示「這些人正在破壞學校,他們到底想要表達甚麽?他們的訊息並不是要求協助或者要求更多學校或更好的學校,而是想要消滅他們和他們的欲望之物之間的一切。甚麽是他們的慾望之物?非常簡單﹕金錢、名牌以及有時候女人。他們所要的就是消費社會最理想的,也即是他們在電視上見到的。」(2)
這種將抗争簡單化的論調我們在香港聽得多了,但真相卻在不同的社會運動裡不證自明。這些反抗的人並不是要有車有樓,相反如很多建菜園新村的參與者,他們要的只是可以耕作以及棲身的土地。政府在自身「去政治化」的過程中,不得不以簡化的程序處理社會問題,而最明顯的當然就是派錢。這個簡化過程,當然也簡化了道德判斷。所以我們見到的是「好與壞」之分。危險的是通過這些程序,政府企圖在操縱道德的詮釋權。而這也是必須抗争到底的。要求曾俊華下台,十分合理,一個高官手握財政重權,卻連基本的民生問題也不知道,我們能依賴他嗎? 示威不在街道,難道要向康文署租一個足球場?事實上示威者並不是在「阻街」。在歐美流行的critical mass,也即是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的集體踩單車活動,有這樣的一個口號﹕(We aren’t blocking traffic,)We Are Traffic!。參加者在reclaim自己的街道,為甚麽一個城市不能容忍騎單車的人,所有的空間都要分配給汽車呢?在香港我們對於reclamation這個字十分熟悉,我們不但有一條街道叫reclamation street (新填地街), 而我們也有不少豪宅都是建立在 land reclamation(填海)。我們難道不能reclaim屬於我們的東西嗎?在Critical Mass這樣的運動裡,我們見到的是一個個政治主體的產生。他們不是被動地被規劃,在既定的秩序裡做他們的良好公民,而是去reclaim一些被剝奪了的東西。
甚麽是武器? 在關於武器的討論裡,我們見不到真正的武器。在大拘捕運動之後,我們見到的是一個真相顛倒的現象﹕胡椒噴霧突然不是武器,而小孩子是;為民主而進行的反抗是壞的,而政府的秩序是好的;非暴力的民主運動是暴力的,而警察的暴力行為是理性的。然而,相信這始終不是柏拉圖的山洞,它維持不了多久。
(1)http://www.guardian.co.uk/education/2010/nov/25/student-protests-new-era...
(2)Jacques Ranciere, The Misadventures of Critical Thinking, 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