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違法選舉立即取締 全部教員有權選舉
浸大校董會今日議決,不委任朱益宜為民選代表校董,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但亦鄭重促請校方再接再厲,立即糾正錯誤,盡快讓所有教學人員及同級行政人員參與校董會選舉。
現行「浸會大學條例」規定,全職的教學及導修人員以至同等級的行政人員,均有資格參與校董會教職員代表選舉。
不過,校方制訂選舉規則,不容許講師或以下級別的教學人員及行政人員參與選舉,並於上月選出朱教授。因此,浸大教職員工會昨日向校董會發出律師信,指出上月及之前多次校董會選舉屬非法選舉,必須予以糾正,重開選舉。
工會呼籲,校方除了不委任朱教授為校董之外,更須宣佈上月之選舉無效,並按照法律修訂選舉規則,讓所有全職教學人員及同等級的行政人員享有選舉權,並盡快進行重選,否則本會將採取進一步行動。
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理事會啟
201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