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的日記是一種私隱,
是一種不見天日的暗物質。
不是物理學的雞肋,
只是同名同姓,
也懂暗地發功,
將宇宙催迫得有點燥狂。
而且藏身太久,
變得生人勿近。
寫日記的人離世後,
就更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之後,
時至今日,
網誌公告天下,
透明度從沒有這樣盡情。
從暗室到陽台,
會不會不習慣太刺眼的光亮,
就像傳說中的中陰生,
因為害怕太強亮的本體,
反而趨向柔和的三惡道之光。
真相更加比私藏的日記更埋得深,
又或者今日的真相再不像真相,
況且相無定相,
尤其通過意識的玩弄,
從來就體無完膚,
即使你語意工整立論嚴苛,
也不代表甚麼甚麼?
日記與日誌,
外相翻天覆地,
天南地北,
一個纏腳布三寸金蓮,
一個茉莉色銀底六吋高跟鞋,
分別明確,
反而無私顯見私,
明眼人一看就知換湯不換藥。
從舊約到新約,
由小乘到大乘,
我們幾時講出一句未經修飾的話?
也許你辯才無礙,
反駁一句:未解決!!
於是就上了鏡,
不斷被加減乘除,
一樣甩頭甩骨。從日記到日誌,量是太多了!公開是太多了!簡直到了無事不可對人言的階段!可是私隱照舊。以前的私隱藏在暗裡,今日的私隱藏在明處。一種明暗交替的人格分裂,同時公開,同時隱藏,三千年來,絕無僅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