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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政府訂「青年惡法」荒謬絕倫

呢篇文章係我早前寫o既,貼上o黎獻下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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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法國再次發生由青年帶頭的全國性運動,青年發起了抗爭約兩個月,並且不斷升級,皆因要對一條青年惡法說不:法國國會最近通過訂立「首次雇用契約」就業法案,這項法案允許雇主(二十人以上之企業)聘用26歲以下的員工時有兩年的試用期,在這段期間,雇主可以不必提出任何理由而終止契約,甚至毋須給予任何賠償。政府當局並聲稱立例是為了提高雇主聘用年青人的意欲,並以此法例來降低法國一直高企不下的青年失業率。

  荒謬嗎?原來一條赤裸裸歧視青年的法案,在當權者的口中卻成為減低青年失業率的「德政」!法國現時的整體失業率接近百分之十,而當地的青年失業率更高達百分之二十五,如何解救失業問題成為法國政府的主力事務之一。雖然情況是如斯嚴重,但並不代表政府可以用「情況嚴重」為藉口製造不平等,甚至是一刀切把26歲以上及26歲以下的勞動人口分化!難道就是因為我年青,所以雇主便有權毫無理由地即時解雇我嗎?作為青年,我認為這法案完全不可接受。

  有分析謂法國的雇主因為勞工法例對解雇員工有嚴格限制,故當地雇主多選擇聘用有經驗而年紀較大的勞工,以免聘請了不合適的青年但卻難以解雇,有見及此政府當局便以此法案來增強雇主聘請青年的意欲。難道除了強硬立法削弱青年勞工權益外,就沒有方法「增強雇主的意欲」了嗎?何不像香港般就年齡歧視立法?政府何不聘請青年作為公務員,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更甚者何不立例要求雇主聘請特定數量的青年為雇員?其實解決青年失業問題的方法多不勝數,法國政府偏偏採用削弱青年勞工權益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實屬本末倒置,更彰顯了「我傷害你只因為你好」的大家長式邏輯。

  更甚者是削弱青年勞工權益很大可能只是第一步,面對全球化競爭,各國政府都樂於以削弱整體勞工權益的方法來「增強競爭力」,例如修改勞工法例,提高最高工時上限等。可預見的是法國政府在未來的時間會以追求平等作為藉口,連帶將整體勞工權益削弱,逐步以傷害中下層國民的手法「提升競爭力」,實際上這種手法的最終得益者只會是一小部份的雇主們。

  面對上述種種情況,法國的青年們已經開始用行動捍衛青年底線,並開展了對不義政府的抗爭,他們無懼法國政府與上一代們嚴苛的批評與抺黑,繼續上街去罷課去。當面對惡法時,我們要站起來抵抗,就像香港人起來抵抗23條立法一樣,但是我們香港的青年當面對青年惡法,如限制單身青年申請公屋的措施實行的時候,我們又會否站起來向當權者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