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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紫荊的土壤,種不出文化的草坪

洋紫荊的土壤,種不出文化的草坪

近來大家在講浸大。

說起來還真奇怪。記不起何時,政府曾說過要發展「文化藝術產業」,而且要致力讓香港成為地區性的文化都會……對,大概是咁上下。不知多少文化人曾對這句話抱有一絲期望,認為香港文化圈從此有救,政府願意投資發展了云云。

但是,這其實卻是一個大危機:我們何時把文化藝術當成是「產業」?「產業」的內容又是什麼?

當我們說到「產業」,意即它是一門生意,一門用於與國際社會競爭,用於提升香港「發展成就」用的一個招牌。政府千億投放於西九文化區,似乎正是為上述目標而設。但我不知道的是,原來文化藝術,可以是這樣的一件地區性兵器。即使「香港」「贏」了,實際得益者真是在前線打拼的文化工作者嗎?而所謂文化氛圍,真的可以透過剎那間出現的硬件配套,人工地製造出來嗎?

見樹不見林的「重點投資」

政府從不視文化藝術為一門大眾權利,為一種非形式教育,而只是透過短視的一次性撥款,和所謂的「重點投資」來換取剎那間的帳面成就,殊不知這樣的政策傾斜,害死了多少文化藝團。

政府長久以來對文藝資源投放的構思是:首先重點培訓某幾個他們寵愛,並且看來具回報的藝團,然後便認為透過重點培訓,香港的文化氣氛就會在它們的領頭下,漸漸變得逢勃。故如演藝學院一類受政府寵幸的院校,每年所獲資助達2億,與浸會大學所獲撥款看齊,甚至相當於嶺南大學所獲撥款的3倍有多。另外,如香港管絃樂團和香港中樂團,其每年所獲資助便達2億之多。此時即使浸大以市價續租啟德校舍,1年也不過360萬,與政府對重點藝團的千億資助金額的比例來看,360萬實在不過九牛一毛。但為何同為藝術學院,兩者卻承受如此大的差別待遇?無他,純粹是因為浸大視藝院並非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說到尾,政府並沒有一個整全關於文藝發展的藍圖,只旨在澆灌一兩棵大樹,而沒想過照顧整片草地。

但「重點發展」,又有什麼問題?問題在於,這種模式是建基於藝團相互競爭和撕殺的思維下的,你要麼想獲更多資源,你就要跑出線。但A團體獲得資助,卻等於B團體要吸風飲露,結果即使所謂重點團體跑出,獲得卓越成就,其成果是無以與整個文藝界分享的。文藝活動與商業機構的最大分別之一,在於他們彼此之間並不強調相互競爭,不旨在擊倒對手。反而,文藝需要的是交流與合作的空間。透過相互瀏覽、觀摩,創造力才變得更廣闊,文藝氛圍才變得更多元;而每一個獨立存在的小藝團、小空間,都是讓火花出現的機會。所以,所謂重點發展,往往淪為帳面成就,與整個文藝界的實際所求完全脫離(浸大視藝院風波正是好例子)。

文藝發展,不能脫離社會現實

其實文化藝術要長足成長,需要的是什麼?它需要的不一定是銀彈式的對藝團進行資助;反而,它需要的是一個包容開放的氣氛以及彈性的政策。這裡指的開放政策,涉指上至土地,下至教育等全盤的社會計劃,文化藝術方能順利地滋長。

文化政策不是產業投資,不是單有硬件配套,文化的花朵就會自動綻放,故文化不能抽空於社會現實,抽空於其他社會議題來討論。政府常認為只要銀彈式地興建場館,進行推廣,文藝活動就會很蓬勃。但是,有了演出和展覽,教學空間在哪?排練的場地又在哪?創作的空間又在哪?許多藝團要求的並非政府銀彈式的資助,而僅僅希望政府別碰她們,讓她們從牆角泥濘中長出自己的小花圃,只要政府不搞他們,已是幫忙了。可是政府在無視藝團實際的軟硬件配套所需的同時,還不斷透過政策予以趕絕;例如活化工廈政策的推出,即是把數以千計的藝團工作室踢進地獄。若土地政策根本不利藝團的生存,若教育政策根本不利理解藝術的社群的出現,若勞工政策根本不利市民有充足的時間和精神去看展覽和表現,那麼有了硬件,又有誰來推動運作呢?這正是我想說的社會現實,而文化藝術的發展,正要顧及這些全盤的社會政策,而不單純是狹義的「文化政策」本身。只要港府仍沒有全盤的文化觀念與藍圖,再任由這些不利文藝花草萌芽的政策出台,那麼政府多建千座演奏廳,再斥資20億大力推廣,也將徒勞無功。

藝術教育的重要性

文藝發展需要的是包容的氣氛,需要一個對文藝語言有認知的群體(這群體不一定是藝術工作者)。大眾人文觸覺的多寡,影響文藝活動的大眾參與程度。而教育,正是一門長遠而重要的一環,使理解文藝的群體得以出現。

遺憾的是,香港的文化藝術教育起步很遲,也很滯後。香港基礎教育中的所謂藝術課程,實際對培養個人的藝術觸覺有多大效果,相信大家回顧中小學的音樂藝術課,便心知肚明。拿件泥膠給學生玩玩半小時,就算是上了藝術課;看著歌詞唱唱「龍的傳人」,也算是上了音樂課,實情卻是無人從中吸取到任何知識。如音樂課程中只著重講述古典音樂的表面發展和基礎樂理,但完全忽略音樂在時代上的文化社會面向與影響,並對近代新興的搖滾樂﹑金屬樂﹑爵士樂等音樂類別完全置諸不理,沒有與學生共同討論音樂的天空,沒有給予學生接觸樂器或鑒賞樂曲的機會,沒有處理近代發展迅速且千變萬花的音樂工業近況,反而是公式化地向學生傳遞上一份又一份的筆記功課,令學生不單普遍認為音樂是一個無聊的科目,更對近代音樂發展完全無言而對。

目前推廣的所謂藝術教育,是以藝術專業化,而不是藝術普及化的傾向前進的。基礎教育中的藝術教育,頂多算責任所在。想要獲得稍為良好點的藝術教育,幾乎不得不跑往文法學校以外的大專院校,並忍受該學院所開的漫天殺價。這樣的藝術教育方針上的傾斜,最終只會使文藝成為少圈子玩意,任得修業學生舉杯大談藝術價值,卻如象牙塔般與社會缺乏互動。結果每當各類型文化節目出現時,其參與的觀眾少得可憐;當文化界出了什麼事,沒有誰會明白它在這城市的價值,結果也沒有誰願意去捍衛她。結果,受政府垂青的重點藝團、在前線底層工作的文藝工作者,以及一般普羅大眾,幾乎形成一個徹底的平行世界,無法形成一個對文藝有想法的群體。

專上藝術教育又發生了什麼事?

如果這個政府是具備上述的視野,這篇文章或許根本不會出現,坊間議論紛紛批評文化政策不善的文章也不會有那麼多,但是最悲哀的事還未說。

即使專上教育裡的藝術教育,算是政府「藝術專業化」的藝術教育方針中,較被重視的一環文化藝術政策工作,但政府整個短視功利,把文藝視作地區成就指標的單純目標,始終沒有變更。目前政府對大專教育功能的定位中,大專視藝教育是被置於一個非常不利的位置的。目前大專主要的營運資金來源是教資會——一個只看帳面成就和經濟效益的撥款「顧問機構」;雖名「顧問」,卻其實操縱大專資源的生殺大權。面對教資會大權在握,院校便不得不迎合教資會的撥款要求。而像藝術系這類缺「回報」的學系,便注定在大刀削資或殺系等議題上首當其衝。

目前教資會撥款依仗幾套量度標準:一,院校的學生規模;二,院校的研究發表量。學生規模(即學額)受教資會嚴格控制,學系基本上難以自訂收生人數。由於學額取決於資源,而資源又取決於學額,故像藝術系這類學額長期偏低的學系,則注定不可能獲得較可觀的資源分配,從而大力發展。而且,藝術系怎看都不是一些能常發表研究論文,或「對社會經濟有推動作用」的學科。在這情況下,人文學系更注定要成為弱勢的學系,只能瑟縮在大學的整個教學環境中的角落。雖然教資會亦認為一些學科,因有特別高的成本和考慮,而應額外處理。但獲相對成本加權數值的學科,卻只為醫學、牙醫學、工程及實驗室為本的學科。同時,如法律、工商管理及都市規劃等學科亦被考慮。但確實難以想象,為何像法律和工商管理一類學科會獲額外處理,而像音樂或藝術系一類需要較大空間和不少器材的學科,卻竟不在榜上,委實讓人懷疑工商管理學何以能跑出,而「有特別需要」的準則是如何彌定,由誰來彌定。

種在紙鈔上的洋紫荊

雖然上面只簡鋪陳出政府對大專院校的撥款方式,而未花更多筆墨全盤審視整個大專教育政策,但這都足以揭示很多了。單從撥款一環,已能看出政府的一些基本教育政策思維:教育始終只作為一種人力資源培訓的手段,它是以經濟考慮,而不是以造就多元社會,造就完備人格為重心的。故對政府來說,基礎藝術教育只算是教育責任,專上藝術教育則只是另一項人力資源培訓投資;推動藝術專業化是一種產業投資,但推動藝術普及化是一種負累。

其實,文化藝術是一門公共服務。它是作為一種讓人自由抒發、自由創造,讓人探索身體潛能,也讓人反思和檢視生活的多元服務。它的內容,應該是不分階層身份,不分學歷「成就」的人都能共享的權利。但它不指定為某類人服務,也不旨在羸得利潤和成就。我們不一需要巨額投資,不需要把它制度化、專業化,這公共服務一樣可以運作得很好,甚至運作得更好。

如果那洋紫荊老要想把這門公共服務專門化、貴族化、產業化,讓它成為某種炫耀用的地區性指標的話,我只能說,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