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星期,添馬艦政府總部的一些地方陸續進行清場程序。清場,顧名思議,就是把一處地方上的所有物料移清。理想情況下,清場階段,該是這工程快近完工的階段。然而新政府總部的清場,卻是在充滿不快甚至怨憤下進行。
最近經常加班至晚上八時,一個原因是額外工作多了。其中一個額外工作,就是把工程所需的物料搬來搬去。一次,看到前面一群清潔工在推著一些不銹鋼鑼絲桿和角鐵,是存放於某牆邊作待用的。問叔台搬去哪?準備搬出馬路作廢料處理。天哪?這不銹鋼物料就是當作廢料賣也過千塊,若重新再買就是數千了。怎能如此糟蹋呢?唯有急忙拯救,找個偏僻小房子安頓。
吃飯時,路經西翼閘位,看見幾位清潔阿姊把一堆數十枝簇新寸半乘三米的消防喉從一處貼鎮的位置移往一處較開揚的地方,旁側停著一部垃圾車,消防喉瞬即被抓起放進車內。怎麼回事?這地方從來是各行業的物料臨時停放處,那些材料很多是剛才運到的,待一會沙有空,就搬運往各樓層。怎麼能如此當作廢料處理?那天午飯後,碰到一位任職什工的年青小伙子。訴說那情景:老總手指指,就一堆堆的全部夾上 (垃圾)車。簡直就是癡X線!
隔了兩三天,問一位電燈工程的分判商,他的損失如何。不問由自可,即時火起三丈,說所有地盤,都有個地方叫物料存放處的。那次,他們說把整堆物料剷往那裡罷放,聽他們的。怎料,竟然全都當垃圾清走。那些材料錢,搬貨的人工錢怎麼計?後來也被剷走了兩三批,到晚上就是顧不了那麼多。真是蝕料都蝕死!
我不解,問為何要這麼做?分判商推測,說不定是承建商起唔到貨,出「哪喳」招,不斷的清場。如此,分判商也不能如期完工,那時候,就把工程延誤的責任推給分判商。
記得近年半前剛進場,那時已得知一些分判商在抱怨,為何進場的時間被一拖再拖。一位從事水喉工程的,便說政府總部地牢部份較原先協議的足足遲了半年才能進場。訂材料,找工人,想想都煩。當時已心想,這工程,要不是延期完成,要不便是趕得不可開交了。
後來,一些地方,趕進度可謂達致瘋癲程度。例如立法會大樓,有工友談及,有些房間,建築剛完成,各路人馬進場,卻只有十多天的檔期。全擠進去,仿如打仗。太多人一起工作不是太危險嗎?是的,當然危險了。那時各類工程「完工」 (還有不少手尾的) 不久,鋪好地板,組合柜甚麼的就一車車往房裡送了。
差不多八時,已經很累,準備收工。看見一位五十多歲的清潔嬸嬸坐在什物堆上,一臉倦容比我累多了!問怎麼還沒有收工呀!要開夜到十點呀!若加班到八時,還可以,晚晚加到十時,就真是太累了!那麼,就不要勉強,要保重身體呀!早兩天,才有個同鄉 (福建) ,五十多歲,男的,打炮的,開完工,晚上回家睡覺,第朝早,就這樣去了!說時伸出右手,把食指微微彎曲。說時眼內沒有淚光,只是一份無奈的悲愴!這是不是工作過勞致死呢?有沒有賠償呢?嬸嬸說,又不是工作中去的,應沒有賠償了!
為何要這麼趕呢?為了這行將退位的曾陰權嘗一嘗坐擁無敵海景辦公大樓連無敵海景浴室馬桶?作為「打工仔」任內最大的政績?為了這政府能夠「強政勵治」?以此建立香港政府言出必行的「威信」?不管如何,當以工人的健康和以物料的糟蹋為代價,不管理由如何堂煌,都無法改變這是個混蛋政府的現實。香港呀香港!這個城市就是越來越充滿瘋癲,而少見文明!
回應
又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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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判商推測,說不定是承建商起唔到貨,出喳招,不斷的清場。如此,分判商也不能如期完工,那時候,就把工程延誤的責任推給分判商 */
如推測屬實,這種做成「浪費」的卑鄙手段,政府又應如何「針對」立法呢?
/* 晚晚加到十時,.....早兩天,才有個同鄉 ,......晚上回家睡覺,第朝早,就這樣了!說時伸出右手,把食指微微彎曲。說時眼內沒有淚光,只是一份無奈的悲愴!這是不是工作過勞致死呢?*/
若這事屬實,把人力資源如此「奴役」的勞工環境,也應算是一種人力「浪費」吧!?政府又應如何「針對」立法,防此這種浪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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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物料
大概會回收,綱鐵的回收價很高。我想是物料存放處的管理問題。。。
趕工的問題,與工程的下判及管理有沒有關係呢?我覺得是承包商在投標時不切實際地填完工日,並為了迫工人於最短時間完成而造成的。(裝修工是日工計,手快手慢對「成本」影響很大,我懷疑工程公司是透過趕工的方法,迫工人手法去壓底成本。。。)
delay
在香港, 又有那一項工程沒有 delay ...
回阿藹
是的,那些清垃圾司機也不是傻的,大概也會先把「垃圾」運往回收,(甚至賣給五金材料鋪)。
要跟多少人分賬就是另一回事了,總之,這回的「咖哩」就非常和味!
在這件事情上,被迫壓最甚的不是工人,而是分判商。
一般言,分判商 (妳說的工程公司)是不願過份壓迫工人的。
因為,建造業的特點是工人流動性較高。 (扎鐵行業近年的高度壟斷是異數)
你做得過份,工人便會過檔。
兼且,若非得已,一般工程公司是不大願意開夜趕工的。
一來,那時段的人工開支較高;二來,工人太累,亦影響效率。
當然還有上文提及的,那些「被清掉」的材料,隨時令分判商由賺變蝕。要知,蝕的不單是材料,還有進度。
去年曾到種稙道工作 (山頂廣場再上一段路),不過四層別墅,翻新工程頭尾便花上近年半。(我是間中客串數天)
看政府總部連立法會、特首辦大片建築群,一年九個月前我剛進場,那時東西翼大樓在挖地基 (形狀仿如一個超大的鑊),立法會、特首辦影都未有。
短短兩年,便想搬進傢俬器具。長官意志,真是非同小可!
長官意志
長官意志真的非同小可嗎?
如果係真的話, 那 Hong Kong Link Road 也不至於搖搖無期 ...
判上判
上游的可以不用理下游的是否無時間做,是否壓迫員工。他們只要一個「超快」的完工日去取得工程項目。
最底層的承包商當然很慘。
回 阿藹
我們做 office 的, 又何嘗不是天天被上司和老闆欺壓, 日日追進度?
後遺症
今天碰上電燈分判商,向我訴苦。
說不過從早上到晚上,電燈喉被偷去起碼過百枝。
今回肯定不是被清走的,該是被 (其他判頭) 偷去。
這個其實也不難理解。
當無端白事的被清了材料,不忿是人之常情。
部份人,就會到別的架步偷些材料以彌補那損失。 (既是物料上,也是心理上)
當中蘊含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心態。
雖然對象上,是拿了同是受害人的其他分判商。
這種局面是很糟的,把工作環境變成狼的世界。
社會怨氣與戾氣,可以是由某種管治模式迫出來的。
謝謝阿丙
我們都只是從外部知道政總在趕工,卻不知道當中竟有咁多糊塗事。沒有你在這裡把取聞目睹的說出來,真沒有人會知曉。
轉載閣下大作
閣下分析,在下心悅誠服!
我把閣下一篇兩年前關於安全鞋反光衣的文章轉載到一網站,
以回應日前一名大埔工業邨的中暑地盆工人之死。
擦鞋文化,仍今日香港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