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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爭議

為了解決堆田區爆滿的問題,香港政府準確要建垃圾焚化中心,但是,相較堆填區的問題,焚化爐的潛在問題,似乎較少人關注,甚至有人誤以為焚化中心是一勞永逸的方法。其實鄰近地區不乏焚化處理垃圾的經驗,例如澳門,自1992年開始便主要用焚化方法,到底澳門的經驗如何?有些甚麼問題?上星期我走訪了澳門,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有關的資料。

垃圾焚化中心「爆料」

澳門垃圾焚化中心,位於氹仔北安工業區。佔地4萬平方公尺,就在機場不遠處。然後,焚化後的飛灰與爐底渣,分別送往路環九澳的填埋處,以及建築廢料堆填區處理。而焚化爐有新舊兩套,舊的一套自1992年開始營運,新的在2008年開始。在缺乏媒體監督下,大部份澳門人都認為,澳門不存在垃圾問題,2009年時,澳門政府更帶國家主席胡錦濤參觀,以示政績。

但是,自去年十一月開始,澳門垃圾焚化中心員工「爆料」,指中心管理混亂,工人在危險環境工作,尾氣排放超標,缺乏監管。及後媒體追蹤報導,發現路環九澳的飛灰處理場灰塵滿天,無起碼的覆蓋處理,含二噁英及大量有毒物質隨著飛灰飄到各處。當中除了焚化中心及飛灰場員工屬高危一族外,最首當其衝的,是附近的鮑思高青年村、雷明道主教紀念學校、九澳聖若瑟學校等的師生職員,他們赫然發現,自己身旁便是嚴重的污染公害源頭,因此,他們要求政府調查交待。

焚化中心的問題

據澳門政府說,焚化中心的技術是世界頂尖的。這的確不錯,但澳門卻沒有嚴格遵從90年代中以後歐洲及日本的標準。不少先進國家規定將垃圾先分類再焚化,可是,澳門卻沒有(香港亦然!),許多不可分解的物料(如塑膠),經燃燒後會釋出劇毒氣體。同時,焚化爐雖有鎂氣排放的標準,但卻沒有飛灰及爐渣的標準,而這兩類物質含有有毒物質,包括二噁英與水銀等。簡言之,就是無標準!

同時,從各種跡象顯示,環保局根本無監管。去年八月,焚化中心的新廠房平均每日焚化排放超標次數共一百二十次,按照條款規定,每超標一次罰款八萬七千五百元,即已逾一千萬元,而且,合約訂明罰款逾五百萬便要解除合約,但環保局卻沒有任何動作。環保局為了自身的利益或其他不可知的原因,包庇營運商。由於環保局根本幾乎沒有執行監管,所以,營運商表示遵照環保局的指示去做,基本上是廢話。例如,醫療廢料本該在危險品焚化爐處理,可是,營運商竟然把廢料送到一般家居垃圾的焚化中心焚燒,而營運商面對質詢時竟說是「已按照環保局的指示去做」。而飛灰場的少許改善,也是源於媒體壓力,而不是環保局或營運商主動改善。

飛灰場的問題

從不只一個消息來源得知,飛灰處理場的設計自始便有嚴重設計錯誤,完全不符合最基本的世界標準,構成飛灰對生態環境、人類健康的致命危害。飛灰含有大量有毒物質,而且又能經空氣、水、泥土等媒介傳播,所以,處理時要盡力防止其傳播開去。顯然,覆蓋及固態化以防止空氣散播並不足夠,還要防止滲漏到泥土、地下水及海洋生態。最基本做法是,掩埋及存放飛灰的坑道要用舖設水泥,亦需要有排水系統及淨化廢水系統。

但是,澳門的飛灰處理場地面以往一直沒有舖設水泥,防止飛灰及其有毒物質滲入地下。同時,亦沒有排水及處理廢水系統。然而,由於灑水(減少飛灰散播)或下雨的原因,飛灰場是有不少積水。事實上,記者曾在場內目睹不少積水。因此,這些有毒物質便直接滲進泥水及地下水,不少污水更直接排出大海,污染海域。

九澳飛灰場附近有水泥廠、發電廠、堆填區,情形有點像我們的屯門,但是,究竟九澳的污染有多嚴重,它對九澳居民及澳門其他市民構成怎樣的公害,至今還沒有可靠的調查與資料。例如,環保局去年底才是第一次檢測飛灰場附近的泥土樣本,最近兩個星期才開始空氣監測。至於水質,連很簡單的數字也沒有。可是,隨著澳門經濟發展,城市擴張,澳門人的日常生活會越來越接近九澳,除了現在的居民、學生、老師外,未來的澳門離島醫院也設在路環,若有人以為把垃圾、污染掉到以為是鳥不生蛋的地方便解決,肯定是痴人說夢。

澳門公民社會及媒體力量薄弱,例如,能起到監察作用的環保團體也缺乏,媒體的監督要到去年底才產生力量,但也漸漸開始向失職的澳門政府追究到底。香港的公民社會及媒體總比澳門強多,既然香港政府已決意建焚化中心,我們更需要對這個計劃進行質詢、監察,甚至要思考及研究一下,這是否一個可接受的做法。

文章內容取自作者在《訊報》「論盡澳門街」(2010.01.07)的報導與評論。 

編按:本港在也正擬建焚化爐,本網將於1月16日星期日下午四時舉行一次離線沙龍,題目為《燒都唔化?垃圾處理與焚化爐爭議》,講者為張韻琪 (綠色和平項目經理)及歐詠芷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請各位出席,當中爭議可參考本網早前的報導《【焚化爐系列】一「爐」不能永逸 由源頭減廢做起!》

圖片為編輯所加,取自維基百科「澳門垃圾焚化中心」條目,作者為 User:Cdip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