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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線佬談信仰

痴線佬談信仰

DAY 62

剛剛辭去了農場的工作,打算休息數天卻接到了出版社的加稿要求。護士工作本質上已離我遠去,再次拾回那一分情緒和鬱悶對我來說還是要花一點力之氣,說實的,我已經不太記得。不同時期的我,跳躍變遷太快,每天我也在適應當天的自己。最近很久沒有讀書,人就會有一種惰性,腦子謝絕了思考一陣子後,很容易就會變得生鏽不能運作。

今天想說一些一直在我腦裡很糾結的事,說出來也蠻費神的,不過作為逃避出稿的要求還是是可以一試。這兩天讀到了一個很動人的故事,想要分享一下。

這兩天躲了在Mareeba的教堂裡完成了新約聖經裡的四福音書,到現在為此,每個月讀的書量很多,但是我是從來沒有由頭到尾去看一次聖經,在這段特殊的空間和時間裡,我想在離開之前可以完整讀一次。結果一進了去,精神就投了進去,不能自拔。

聖經裡的故事耳熟能詳,還有甚麼好看?原來不是的。在看之前,先要放下自己的執見,在途中才會發現更多的問題和道理。來先假設他是唯一的神,來先假設我看的這本是來自神的話語,來先假設先知和述事者能一定程度傳遞神的說話,來先假設這是歷史比較可信的事實。基於一大堆的假設下,來猜想他的動機和可能,看的時侯,我不停在四福音書中尋找我想要的答案,一個人活像個神經病似的,坐在教堂裡,拿著兩本聖經在來番來番去,看完中文再看英文,然後再找另一本聖經再看耶穌對門徒所說的同一句說話。先不要管假設成不成立,很多問題我還是找不到答案,留下的問題成為了一個懸念很想去查找更多。

舉一個例子,沒有甚麼時間,只舉有一個。

這是耶穌跟著他自己已知的劇本,被送往各各地(Golgotha)釘十字架時最後的說話。

And about the ninth hour Jesus cried out with a loud voice, saying, ‘’Eli Eli, Lama sabachthani?’’ That is, ‘’My God, My God, Why have you forsaken me?’’ Mattew 27-46

看到這裡我呆了,Forsaken(離棄)? 這不是一直都跟據你的預想去走嗎?這不是耶穌告誡他的門徒所引用的’’little faith’’嗎? 為什麼最後的喊叫充滿了遲疑和不確定,是傳譯的問題還是甚麼? 查找了另外的福音書:

And about the ninth hour Jesus cried out with a loud voice, saying, ‘’Eli Eli, Lama sabachthani?’’ which is translated, ‘’My God, My God, Why have you forsaken me?’’ Mark 15-34

And Jesus cried out with a loud voice, and breathed his last. Mark 15-37

And when Jesus had cried out with a loud voice, He said ’’Father, into your hands I commit My spirit’’ Having said this, He breathed his last. Luke 23-46

So when Jesus had received the sour wine, He said, ‘’ It is finished!’’ And bowing his head, He gave up His spirit. John 19-30

看畢了以後還是大惑不解,在看的過程中大惑不解的問題很多。我不太需要別人來解答我的問題,從聖經裡出現的問題,就應該從聖經裡查找答案。沒有人能夠有資格跟我翻譯神的話語,不完全的答案,不完全的人,教會裡的人比目皆是,那有人有甚麼能耐能夠成為神的代言人? 從群體意志裡面,又有多少錯誤闡述神的話語與教義,又有多少人的自由意志被埋沒在內。個人覺得是,愈是擁有堅定意志的人,就愈是自我意識薄弱。當你認為你在對的路途上的時,才知道這一切原是錯誤的開始。

事-實-上-根-本-咱-們-也-是-甚-麼-都-不-知-道!

要保持一直的抽離和謙遜地看這本書其實不太容易,中學時期,我也上過一陣子教會,不是和人吵架就是在睡覺。教徒們對於這樣叛逆普遍有著兩種表現型,一是耐心循循善誘,二時沒有空理會你。第二種人會輕描淡寫地輕輕和你說「你看得見風嗎?要是你不願意打開窗戶,那會感受到風的流動。」這是一句完全沒有關系且完全沒有空間反駁的說話呢!

在我而言,我信有造物者,那是甚麼?我不知道;我信世界有種真理/真相,真理/真相是種東西,經過努力,人能愈來愈接近真理/真相的本體,但永遠不能夠到達;我信物競天擇而不信那狗屁不通的進化論;我信一切自有主宰;我信人有靈魂。對於任何一個教徒來說,我予意無限的尊重,但沒有一個人可以凌駕任何一個人,人可以被消滅,但人的不可以教人應該相信些甚麼,當你拿著你的教義想要在精神層面去凌駕另外一個人的時候,我想說,這是一種暴力。

信仰/婚姻/家庭等等,對於我來說,性質上沒有甚麼差別。對喔!在我而言,婚姻也是一種崇教。這都是生活的一種安慰與庇護,但我不會因為需要而接受,也不會因為需要而相信。沒有人能告訴我該相信的是甚麼。要是有天我成為教徒還是真的結婚了生了小孩,要不是我有更強大的心智去說服現在的我,不然,我會一直鄙視自己直到永遠。

不知道想要說的甚麼,腦裡充斥著的東西很多,要寫出來可以花我三日三夜。想到的還有電影《耶穌受難記》、《Man from the earth》、書- 尼采《上帝已死》/《我的妹妹與我》、E.H.Carr《What is history》、John Milton 《Paradise Lost》等等。有空可以自己讀。

離開教會之前,神父拍了一拍我的肩,有了一段小對話。

“sorry I really should ask for your permission before sit here, I just wanna find a place to read the bible’’

“no no no, you will be fine. Babababa…. Are you a Christian ?

“No…I am not a Christian/catholic sth like that , I am here just for the bible. And…. Also …I don’t want to be’’

他大聲笑了數聲,我也莞爾報以一笑後也離開了教堂。

離開時我口中笑著碎碎諗:“And why do you look at the speck in your brother eye, but do not consider the plank in your own eye’’ Matthew 7-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的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馬太福音第七章第四節

或許你我彼此彼此吧!哈哈!

然後腦裡又浮起另外一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最後,

還是去麥當勞買雪糕食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