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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

良心

「當你Arrest咗嗰疑犯,你就要負責佢安全到底,如果佢出事,你就大鑊了。」Training Officer鄭重講解了對待被捕人士的首要戒律。

「不能讓他受人傷害,亦不能讓他傷害自己,如果驚佢傷害自己,可以落手扣以防自殘。」阿Sir補充。

「阿Sir,咁佢係要撼頭埋牆都無計㗎?」受訓人員提出挑戰。

「咩叫無計?你連毛帶皮五皮幾嘢人工,無計諗到有計囉!佢要撼頭埋牆,你咪拉住佢囉,盡力阻止佢囉,如果佢哋300磅重,你拉佢唔住,都起碼盡咗力阻止,咁寫Report都有古講嘛;如果你瞌眼瞓,個犯出咗事,個Report點寫呢?亂咁寫嘅話,仲大鑊,兩條罪等你:老妨(妨礙司法公正)或Misconduct(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阿Sir,咁個犯話唔舒服要食藥,驚唔驚佢自殺?」受訓人員請教。

「識咁諗,算你醒咗,你點知佢係唔係服毒定食藥呢?所以啲藥要經政府醫生核實先可以俾被捕人士服用。」阿Sir答道。

「如果個犯好似心臟病發咁,要求即時食藥,咁點好?」問題學員打爛沙盆。
「你自己問問良心,應該點做?」阿Sir反客為主。

「如果佢真係睇落好唔妥,我會俾佢食藥,人命關天,無得博。如果佢呃我,服毒死咗,我都問心無愧,大不了最多咪執包袱。如果我見死不救,我一世人都良心不安。」受訓人員答完,自感問心無愧。

原文刊在 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