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斯達撰文《收手吧!——給戴耀廷的公開信》,呼籲金鐘以外尤其是旺角的佔中者死守據點,在運動取得實質性成果前,就算面臨強大的武力清場威脅,仍然不撤離、不退縮、不讓步。大無畏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不可取。
盧文有三個主要論點。第一個針對戴耀廷陳健民等三子,認爲他們徒具“發起人”之名,無“領導人”之實。在一場沒有領導人的運動,每一個佔中者就是自己的領導人。既然自己就是領導人,當然可以選擇或留旺角,或留金鐘,或直接回家睡覺。這個論點當然無錯,但卻不明白每場社會運動,或多或少也需要“領導人”。統籌戰局、調動資源、判斷形勢、代表談判等,事事無領導人不行。問題是,爲什麽領導人必須是三子、學聯、學民,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人?縱使現在的佔中運動跟戴耀廷年多前構思的運動已經千差萬別,但無可否認,佔中這個運動的理念甚至“坐馬路”的行動,來源於戴耀廷的構思,因此作為發起人,三子具有無容置疑的領導人身份。那學聯和學民呢?佔中運動前由兩學籌劃的佔領政總公民廣場事件,直接開展佔中運動的序幕。一方是發起人,另一方是促成運動的導火綫,我們還能找到更有資格的代表者嗎?
第二個論點是第一個論點的延伸,盧斯達既不認可三子和兩學為領導者,對他們勸喻其他佔中者撤離金鐘以外據點的呼籲,自然不加理睬。“無恥”、“維穩”、“趕收工”等帽子,亦一起加在戴耀廷的頭上。為戴耀廷説項在這緊急關頭誠然不必,但撤離旺角是否等同“廉價的公民教育”與“鳩做”卻值得商榷。撤離旺角的最大原因,是那裏現在極爲危險,隨時面臨武力清場的可能。保護運動參與者尤其是學生的人身安全,淩駕於一切民主理念之上。 希望繼續參與運動的參與者,可以選擇前往金鐘繼續抗爭,原因是那裏比旺角較爲安全,道理就是如此簡單。部分佔旺者寧死不走,寧願玉石俱焚,可不可以?可以,那是他的個人選擇。但作為有良知的人,必須作出勸告,更加不應鼓 吹。
旺角是重要的據點,亦是佔中者與政府談判的其一籌碼,那是當然。在佔旺者遭受黑社會攻擊的前晚,筆者到旺角聲援學生和“反包圍”反佔中者到深夜,目的是不希望一場意義重大的運動,淪落到因爲遭受黑社會襲擊而終結。但旺角是否適合作為長期的抗爭據點,是另外一回事。三個佔領點中,旺角對影響民生最大,不可能曠日持續;旺角的三山五嶽特性亦使不同人的不同衝突極容易發生,徒添警察清場的藉口。自己走,被黑社會打走或被警察清場掃走,有各自不同的象徵意義和代價,自己走的象徵意義最大,代價卻最少。
盧文的最後一個論點是在無實質行動成果時撤離,是沒有吸收六四的教訓,同時需要承受運動失敗而帶來的災難性後果。盧斯達在這裡說反了,六四後中國社會面對的災難性後果,正是因爲當年學生不顧一切留守廣場最終面臨武力鎮壓所引發的。當年的6月2日及3日,衆多關心學生安全的學者收到清場風聲,直接走入廣場勸喻學生離開,以免流血收場,但學運領袖不聼勸告,反將勸告的學者包圍在中央,指斥其為政府的“傳聲筒”。以後的事實成爲歷史,而武力鎮壓的震懾對日後社會帶來的正是盧文所說的黑暗、犬儒與人性的扭曲。試想,若當年學生聽從師長的勸告自行離開廣場,中國的社會會否不一樣?或至少不會淪落至今日的田地?
說遠了,現在有心人叫佔旺者撤,並不是要你們放棄理想,要你們白費精力,而是保護你們的人身安全。你可以說清場是狼來了,但不要忘記你的對手正是一頭殘暴的狼。暫時撤,不代表永遠撤,他日政府若又出爾反爾,違背即將開展的談判承諾,我,準備定一切所需物資,再次與你在旺角聚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