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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韓連山:如何應對警察「不同的」良心?

回應韓連山:如何應對警察「不同的」良心?

讀韓連山老師的《警察或警賊?一字之差!》文章,質問警員有否良知,既理解,又歎息。

眾所周知,所謂訓練,是兩件不同的事:訓,是思想教育;練,是體能和技巧的實習。對紀律部隊而言,訓先於練尤為重要,「洗腦」的價值觀必須鮮明,非黑即白。在平日來說,警隊職責包括維持治安、調查案件和拘捕罪犯,如果灌輸的思想不正不邪,你叫他們怎樣執法?一定要將腦袋程式化,身心工具化,不作二想,方能無疑地執行任務。

這種特質與利刀一類工具一樣,本無好壞,端看使用者如何操作。在一個只顧維護私利和威權的政府,它就會把任何示威群眾妖魔化,活用例如「合理」一類空泛準則的彈性,塑造其「良心」。

誠然,就算是法庭也不能為「合理」二字劃出精確定義,須視具體情況而定。表述者如果刻意把這條「合理線」拉高拉低,再以片面、經剪裁的事例來洗腦,很容易就煽動出警員對示威者的憤怒和憎恨。例如把站出來就說成不合理,在「非法集結」的場合出現就是不合理,因此參與者的出現本身就屬於「搞事」、「不和平」、「搗亂」,跟平日那些打家劫舍、非禮吸毒的人無異,使用上級指示下來的任何武力都是「合理」。

凡此種種,皆出於對「合理」的理解不同。警務處長曾偉雄的名言:「你的良心與我的良心不同。」很能代表警員的集體心態。至於我們所爭取的公義,控訴比法律更高層次的價值觀和執政倫理,多多少少已碰到哲學層面,一般人也不易理解,機器化的警員也就更加不哂一顧。韓老師把話講得那麼「複雜」,有甚麼用?對他們來說大眾乖乖守秩序,他少點勞累,社會自然美滿。又怎會反省何以一向規矩的香港人,會被迫「公民抗命」上街堵路,向當權者發出最後的吼聲?

我明白,韓老師久歷風霜,見盡香港各次盛衰轉變,他以社會長者身份提示大多比他年輕一截的警員,千萬不要遭當權者利用,實在是苦口婆心。問題是斥責和喝罵,正好墮入人性尋求認同的陷阱:你愈罵,他愈抵抗,愈頑固。罵他們沒有恪守「正直及誠實的品格」,指控他們是「警賊」,只會引來類似的內心防禦:「不!你在寃枉我!我一直盡責地服從上級的指示,我很好,我很正直!你不明白我!」。無怪乎韓老師和一眾前線示威者出盡吃奶之力去講同類說話,也不能打動警心。

愚見認為,更有力的做法有五個,分述如下:

一、刷亮旗幟,講明大眾上街的原因是北京欺騙港人,收回普選承諾,一手操控。

二、認清焦點,力責警隊高層、保安局長和689,是他們蠱惑人心,制定錯誤政策,扭曲法律和道德的演繹,令警員做出可令其終身抱憾、邊緣回望也會自愧的事,就像「八九民運」的平暴士兵一樣。

三、對社會大眾(不是警員)大力宣傳國際對警員行徑的批判,以客觀的國際標準帶引社會形成更大道德輿論指控,影響警員身邊的家人和朋友,這才容易迫其反省,比直接指罵和質疑的效果更佳。相信這方面壓力一直都在,我們就要加強之,因為白的始終是白,光的始終是光。

四、對警員展示更多示威群眾的良好行徑,包括自發清理街道等,尤其是為警員撐傘一類圖片。我們都知道這些行為都發自真心,而最害怕的正是當權者和警隊高層,證諸日前於金鐘示威區有警員抹黑該行為是「挑釁」。想必他們開始察覺內部有「醒覺」趨勢,不利其妖魔化群眾的工程,於是找愚忠者先下手為強,早早喝止,以免蔓延。

五、最後,對於一種流行的講法,指「示威者又要罵警察選擇執法,出事又找警察保護」,我們要清楚解釋。包括大力宣傳有白衣警員講出「黑社會不等於犯法」一類無恥之言(有片為證),簡直完全違反其受訓的道德觀,以實證支持我們看出其遭當政者的迷惑。有事找警察保護,乃因群眾的法治觀念牢固,仍然對警隊正確執法抱一絲希望;然而這並非必然,倘若他們懶理,繼續執行政治任務,群眾很快就會收回執法權,自立衛隊團練,則警隊的存在價值也消亡。

愚見淺陋,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