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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不愚爾益愚 千里函關囚獨夫——大專學界就理大民主牆事件紀律聆訊之聯合聲明

學子不愚爾益愚 千里函關囚獨夫——大專學界就理大民主牆事件紀律聆訊之聯合聲明

理大校方早前就去年學生捍衛民主牆權利之示威,召開紀律聆訊,判決結果如下:

前任學生會會長林穎恒——即時停學一年
前任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社會服務令60小時
學生校董李傲然——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碩士生何俊謙——勒令退學並永不錄取

根據是次聆訊結果,四人皆被指「拒絕遵守由相關人士的指令並因而影響其教學、學習、研究或處理大學行政事宜(第1(a)條)」及「進行任何有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第1(h)條)」。除鄭悅婷外,其他三人亦被指「誹謗、襲擊或毆打大學教職員(第1(a)條)」。針對校方對四位的判決,大專學界表示強烈不滿。

師生共治乃大學之精神,而由學生會全權管理民主牆,正是師生共治的重要體現。理大學生會擁有民主牆之管理權,也承擔著保障民主牆言論自由的責任。民主牆容許學生在不受校方壓力或干預下暢所欲言、批評針砭校方政策。而大學既為培養知性、思辯論辯的場所,理應包容一切學術討論,包括為港共政權所側目之港獨言論。理大校方恣意橫奪學生會對民主牆之管理權,擅自篡改民主牆守則,將守則上的「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幹事會」強行改為「香港理工大學學生發展處」,種種劣行與民主牆之意義背道而馳,也意味其對學生聲音如泣草芥,毫不在乎。

大專學界認為是次判決於理不合,去屆理大學生會會長林穎恒被罰即時停學一年,而碩士生何俊謙更被勒令退學,終生不再獲理大錄取,懲罰與行為輕重完全不合乎比例原則。是次判決不僅剝奪了涉事理大同學之權利,更嚴重打壓學界言論及表達自由。同時,理大校方在判決欠缺清晰的量刑指引的情況下粗暴懲罰學生絕對不公,不能接受。校方藉是次判決製造寒蟬效應,以杜絕一切「敏感」言論,其動機昭然若揭。

理工大學作為香港高等教育學府之一,其紀律聆訊制度卻粗疏非常。理大校方將「誹謗」、「襲擊」及「毆打」等嚴重指控,加諸涉事學生身上,但學生紀律委員會在聆訊期間,及作出裁斷和處罰時,卻無法律顧問或具備法律知識之人士在席,在缺乏法理基礎下,僭以法律之名胡作非為。學生紀律聆訊制度一塌糊塗,毫不尊重學生之餘,也反映出理工大學制度流弊叢生。因此,我等要求理大重新檢視判決理據及學生紀律聆訊制度,還涉事同學一個公道。

由去年理大民主牆事件以至今天的聆訊判決,可見港共政權的白色恐怖魔爪已伸延至各大專院校。如今先例一開,類似事件恐將在理大及其他院校接踵而至。大專學界重申,面對校方高層的打壓,我等絕不會退讓半步,並呼籲各位持續關注事件,以及支援理大同學之抗爭行動,共同捍衛岌岌可危的學生自治權利。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小組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
明愛專上學院及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聯合學生會
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
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
香港珠海學院學生會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香港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善衡書院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和聲書院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逸夫書院學生會
嶺事館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