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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教職員工會對校方勒令兩名學生停學候查的聲明

聆訊必守程序公義
解困有賴正本清源
——浸大教職員工會對校方勒令兩名學生停學候查的聲明

兩位學生因為參與包圍語文中心的行動,被指行為不檢,昨日遭大學當局勒令即時停學。我們對此深表關注,因為此舉不符合程序公義,不按本子辦事之嫌,也違反教育原則。我們亦呼籲校方在處理學生操行失範之餘,拿出誠意,解決引發今次衝突的根源問題。特此聲明如下:

1. 我們認為學生紀律委員會要立即處理今次事件,通過聆訊及調查,考量具體情況,盡快作出結論,而非由高層未審先判,結論先行,不經聆訊便以停學處分學生,抵觸自然公義的原則。

2. 校方根據《學生紀律程序》第10.1條下令停學,實有誤用之嫌。該規條稱,被指控的學生若危害到大學其他成員,或持續恐嚇大學要破壞其正常運作,可遭勒令暫時停學。反觀兩名停學待審學生的罪狀,是他們的言行使教員感到威脅和侮辱,看來未至於危害他人,或聲言行動繼續下去,所以並不符合條文的要求。

3. 大學是教育之地,是學生的學習場所,即使今次學生的包圍行動冒犯了語文中心的教職員,校方大可因事制宜,適可而止,限令他們不可進入語文中心或接觸該處教職員,直至另行通告為止,而非下限停學,令兩人喪失學習的機會。

4. 再者,引發今次衝突是校政問題,即普通話達標才可畢業。校方有責任保障教職員免受衝擊,除了要處理個別學生的操行問題,亦須正本清源,正視衝突的源頭,以務實態度,認真諮詢各方,尋求大家可接受的解決辦法。例如學生仍須修讀,但不再列作畢業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