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盲動冒進,只會換來潰散

盲動冒進,只會換來潰散

攝:獨媒記者Gundam Lam

記起六‧二七晚,集會結束後我流下淚來。因為有不少人攻擊「大會」為甚麼不發起升級行動,而是呼籲人家散場,又知道有年青朋友仔帶了武器到集會現場被捕。彷彿,我好像已不太認識這個地方。由六‧一三阻止了示威者用鐵馬衝擊立法會後,我一直反思,到底是自己保守追不上步伐,還是別人魯莽衝動冒進呢?

昨晚,再次發生鐵馬撞玻璃門的事情。今次我並不在場,換了張超雄老師去阻擋衝擊者,結果反被人拉開。我無意譴責任何人,因為弄得今日的局面,各方都有責任,包括小弟我。所謂「大會」沒有給予運動清晰方向,在無了期等待的情況下,有人躁動行事,儘管我並不同意,而亦認為衝擊者要為昨晚的事負責任,但我只能說我會努力去理解各人的觀點和心情,否則無助處理當前的困難。

我理解衝擊立法會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因為網絡廿三條,另一個是因為想雨傘運動升級施壓,不想守株待兔。事實上,若一直有關心版權條例,或者有意識地上立法會網址查找,就立即知道今日表決一事純屬謠言,根本不會以此為由去衝擊立法會,甚至一下子要攻入去;我理解,不少人都是因為運動長期被拖,不想無了期等待,總想做點事情,挺而走險。先不論衝擊者逃跑對其他人沒有承擔,我希望知道衝擊者想透過撞破玻璃門達到甚麼效果。

想攻佔立法會?但玻璃門破後只有數人進入立法會,看怕是無意攻佔立法會會議廳。我也會問,為甚麼對象是立法會而不是政府總部或特首辦?政改方案未出爐,亦未交上立法會,攻佔立法會的意義在哪裡?我實在看不出原因。如果跳躍升級至用武力攻進立法會,有否評估自己長期攻佔的實力以及社會的反應?

衝與不衝,從來不是今次事件的重點,重點應在為何而衝?我聽見會有人說因為誰誰誰阻撓,否則我已攻佔了;又說,若果不是你們睡覺或者站在一旁,反而來支持我,我已攻佔了;請忠誠面對自己吧!若果實力足夠,現場一兩個阻撓的佔領者並不會影響能否攻佔立法會;若果有號召力,怎麼不會吸引別人來支持你呢?若果實力不足,又或沒有長期攻佔的準備,那麼攻佔的機會和意義到底在哪裡?想做點事情,都要搞清楚該事情的作用。如果想升級施壓,昨晚圍堵立法會或政總將會達到好的效果(本初的確有如此行動),我亦會支持,可以仔細談談。

至於衝完走,留下其他抗爭者,在情義上當然不能接受;不過既然說這是「不被捕,留實力」的策略,我則想知道,這種所謂「游擊戰」可以達到甚麼效果?到底真的能擾亂警察部署,還是會引狼入室,令更多警察可以有正當理由進入佔領區,甚至暴力攻擊我們的佔領者?答案其實顯而易見,而且,這種游擊戰的論調,其實與今次雨傘運動強調的「公民抗命」南轅北轍。那麼到底,你是支持擾亂秩序打游擊,還是公民抗命呢?我從來都期望,每位抗爭者在行動之先,務要想清楚自身後果,盡力保護身邊戰友(即使沒有共識),以及考慮對運動的整體影響,清楚運動的目標是要擴展開去而非自我孤立。

我們甚麼人都想要勝利,不願意接受失敗。若果因為只顧要勝利,而不衡量自己的實力,盲動冒進,結果只會換來潰散;如果潰散的責任再推諉於別人身上,就更不是英雄好漢了。忠誠面對自己,勇於接受失敗,要有再接再厲的精神,也不忘有積極進取的鬥心,才是抗爭者應有的態度!

那我們可以做甚麼呢?這是倒過來我們負起責任要答的問題。然而,不想寫太長,今晚或明日再跟大家聊聊。

(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