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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槍不殺

鳳凰衛視記者,著名的閭丘露薇老師在blog上語重心長地說:「在香港,這樣做你是犯法的」就好像在給大陸網民上法制課似的。正如閭丘老師對裸照本身不太關心,我對她如何教育網民要守法也不關心。我反而想知道閭丘老師對香港濫用警權有何看法,對大陸有甚麼啟發。

閭丘老師說:

如果你用电子邮件转发给自己的朋友,或者用手机转发给自己的朋友,那样,就可能是触犯了法律

香港律師的專業意見是:

如 果 收 件 者 是 相 熟 的 人 , 以 私 人 電 郵 或 電 話 短 訊 形 式 傳 送 淫 照 , 這 類 行 為 與 借 閱 色 情 刊 物
或 光 碟 給 朋 友 無 異 , 收 件 人 不 是 法 例 定 義 的 「 公 眾 人 士 」 , 應 不 算 「 發 佈 」 , 所 以 並 無 犯 法
, 除 非 收 件 人 是 未 滿 18 歲 的 青少 年 ; 但 如 果 收 件 者 是 透 過 網 上 討 論 區 要 求 管 有 淫 照 者 私 人 電
郵 淫 照 , 在 此 情 況 下電 郵 淫 照 , 則 可 能 犯 法 , 因 為 收 件 人 可 視 作 「 公 眾 人 士 」

閭丘老師,您能看出你所說的與專業律師所說的並不相符嗎?您只是模糊其辭地說「可能」,你知道這樣會害死很多人嗎?

閭丘老師又說:

网易上还有一张虽然遮掩,但是不应该贴出的照片

我又有疑問了,閭丘老師所說的「不應該」究竟是法律上還是道德上的不應該?您難道沒有看香港各大報章嗎?它們也大幅刊登了有遮掩的裸照。在這方面,您實在不必把香港樹立成大陸的榜樣。

大陸曾經發生過不少荒謬的「性」事。例如,曾有一對夫妻因為在家觀賞毛片被補,曾有一位大學生放假回鄉路上被搜出揳帶毛片被補……香港人聽到這些事,為大陸的保守感到好笑。如今呢?香港沒有資格再笑別人了,香港警方這幾天的表現直追大陸,已經足夠貽笑四方。

為了「淨化香港的空氣」,香港警察的一哥鄧竟成老師昨天出來「釋法」,他說,市民藏有裸照即可能構成犯法。

正如有網民所言,如果鄧老師說得對,那麼最應該逮捕的不是愛迪生老師嗎?他就是源頭啊。如果香港的法律都按鄧老師的邏輯來解釋,那全香港的男人都犯了藏械罪,因為除非太監,否則每個有槍的男人都有強姦他人的可能。或者鄧老師應該帶頭繳槍,他在閹割香港法律時已露了一手。

香港的可悲,不僅在於有這樣的警察一哥,還在於有一群因逼大點事濫用警力卻對此不覺有愧反加讚賞的藝人及其所在公司。老實說,我能明白「玉女」們私處被攤在眾目睽睽下的恥辱感,但這樣不代表她們的陰戶就可以高人一等。娛樂圈的某位大哥級偽君子說,市民應將心比心。那麼,藝人們,你們能明白因為管有12張裸照就未審先拘留兩個星期的冤枉嗎?

大陸的同胞,不要再羨慕香港。香港已經隨著港幣一起貶值了。這個國際大都市,每年都要鬧國際大笑話,去年是五月份的聖經送審,今年的笑話來得更早一些,每一次香港政府部門都功不可沒。這些不會都是他們想出來的曲線宣傳香港的方法吧?

事實上,一哥的那句話已經引發了內地網民的熱烈討論,甚至已成為2008年最牛金句。也有人提議,全香港看過裸照的網民集體到警署自首。我看這個方法很不錯。誰有號召力的,發動一下吧。

要求捉拿愛迪生group: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2172560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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