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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生活的永續想望

自行車生活的永續想望

自行車生活的永續想望
──記2005年11月20日香港單車大遊行
蔡建誠

(2005年11月21日初稿;2005年12月1日修訂)

「各司機大佬們:請尊重騎單車人士使用道路的權利,愛惜生命,給我們一點時間和空間。」筆者是平時以單車代步的小市民,在昨天本港的歷史性單車大遊行中,這張貼在一架單車車尾托架的標語,正好表達出筆者的部份心聲。

遊行由來自本地數個單車會的車手自發發起,透過互聯網散發消息,以悼念11月6日遭撞斃的單車手趙兆熊﹝譯音﹞。當日趙先生參加由香港單車聯會舉辦的全港公路單車賽第三回合公開組賽事,由北潭涌駛至白沙澳對開落斜時,對面線一輛專線小巴,疑欲超越前方另一輛參賽單車,非法越過雙白線爬頭,赫見趙的單車駛至,小巴司機馬上扭返回原線,但趙在情急下同時切線,結果與小巴迎頭猛撞,送院不治。這件不幸的事件,令筆者感到非常難過,接到電郵後,馬上聯絡鄰近﹝沙田區﹞的朋友參與遊行。

早上,筆者、太太和朋友合租一輛客貨車,把單車運到灣仔金紫荊廣場,即遊行的出發點。甫上車,司機便問為何這天這麼多人電召運載單車,心想應有不少騎士參與這次遊行。果然,我們於十時半到達廣場時,數以百計的騎士已經聚集,稍後我和朋友粗略估計,廣場的單車接近四百架,比發起人最初的估計多一倍。而且,參加的人士來自五湖四海:從服飾和裝備來看,參加者以年青男性車手為主,不過前來的也有父母子女一家大細;筆者最深印象是位穿著涼鞋的中年送貨女工﹝從服裝看來﹞,以及一些由安全頭盔保護,載著色彩斑斕頭巾的「型女」。車款方面,公路車、爬山車、「買食送車」、花式車、BMX、摺疊型,以至超迷你型亦一應俱全。地區方面,由近至家住中上環,到遠至住在元朗天水圍,大有人在。

原來在不知不覺間,單車已在本港各角落累積了數量可觀的支持者,單車是他們運動、比賽、購物、送遞、日常代步,甚至家庭康樂的重要工具。

發起人引述運輸署的數字指出,2002至04年共有三十六名騎單車人士死於交通意外,另外有四千人受傷。本身是電梯維修員的亞池﹝假名﹞對我說,趙先生的死亡激發他參加是次遊行,覺得要站出來,抗議他們的道路安全受到忽視。從事攝影的亞盛﹝假名﹞則認為,無論有否該宗不幸事故,也須要表達騎單車人士使用道路的權利:「我希望讓其他司機和人士知道,我們同樣是道路使用者。雖然單車沒有汽車那麼快,不代表駕駛汽車的可以不尊重我們的存在,經常向我們響號,甚至故意把汽車壓過來。」戴著頭盔的亞盛同意,部份騎單車人士的安全意識不足,但若只是強調騎單車人士的責任,而不提尊重單車使用者的道路環境,那便對他這些注重道路安全的騎士不公平。

上午十一時,經過一個默哀儀式,遊行正式開始。不過,甫開始群眾便覺得有點掃興:為了控制單車流,警方要求單車分批行駛──筆者所在的那批只有十多人。隊伍分拆得這麼細小,遊行的氣勢大打折扣。但最令人氣結的地方,遊行路線只圍繞博覽道東和會展道一帶﹝即會展中心海旁附近﹞幾條馬路。這個路線是警方日前的最後安排。發起人原本申請遊行軒尼詩道和皇后大道,與平常遊行活動看齊,但遭警方拒絕,原因據說是防上「干擾」交通。結果遊行途中根本見不到多少位行人。「我是來『遊行』的,不是來『遊街』的!」筆者後邊有人發出不滿的聲音。

大部份時間我們都是單行靠路邊騎車,身旁間中有大型車輛近距離經過,不過可能由於警方封路和改道,車流不多。當筆者那組人回程到達會展中心博覽道東入口附近的交通燈位時,有駐守那裡的警員冷冷地說:「有駕駛人士投訴你們這次的行動阻塞交通,我們可以控告你們。」真有點莫名其妙的感覺,單車不是公路的合法使用者麼?在一個民主社會中,警方在遊行時的責任是什麼?是要廷續城市街道對行人和騎自行車者的歧視麼?

儘管可能因為籌備經驗的不足,組織者與參與者稍欠溝通﹝例如筆者見到有工作人員與參與者就騎車的速度問題口角﹞,但從集會解散時眾人的歡呼場面所見,對大部份參與者來說,這次遊行的經驗應是正面的。

筆者一向認為,騎自行車感受自主和自足,自得其樂,本是非常愉快的經驗。當然一些汽車可以完成的工作,自行車未必可以輕易辦到,例如載重貨﹝但別忘記那些運送石油氣樽的工人的本領﹞和快速行駛﹝但自行車其實可以取代大部份短距離旅程﹞。自行車是基本結構和操作方式百年如一日的人力機器,價廉、易於學習、修理、停泊和放置,又是能源效率極高的發明。它的動力來源只是碳水化合物,而非不可再生的化石燃料,不會排放出損害地球環境的溫室氣體和致癌物,亦不會發出噪音;佔用地面的空間甚小,做成他人受傷的意外率極微,不需為了鋪設大量公路而填海造地、進一步污染環境和刺激下一輪的交通阻塞。

自行車既可應付很多艱難的山地,又足以滿足平常人的康樂、運動、代步和快遞等需要。它不但是孩童探索周遭環境的法寶,經過一些調較或改裝,部份痙攣或肢體殘障人士也能應付自如。老少咸宜的自行車,是對人對環境皆友善的交通工具,更象徵著在膜拜高科技和物質進步﹝消費─棄置─消費﹞的主流世界以外的一種生活方式和態度。

自行車族本應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參與者,奈何香港的發展卻好像背道而馳,尤其都市政策不大支持自行車生活﹝例如地鐵去年收緊附例,不容許乘客帶單車上車,而台灣捷運和倫敦地下鐵服務均准許乘客這樣做﹞,反而一味動用龐大公帑,建造沒有考慮自行車或人行需要和安全而設計的高速公路,向只有少數人負擔得起的汽車﹝及車廠/油公司/地產發展商的利益﹞傾斜。

歸根究底,我們的城市政策如何對待自行車活動,涉及社會對永續未來有多大的生態和人文承擔,是否敢在主流以版圖擴張和物質囤積為準繩的「成功」標準以外,重建對自在自主生活方式的尊重和容讓,正如文首所述:「給我們一點時間和空間」﹝註﹞,讓民眾享有更健康的身體和更充實的心靈。

攝影:Photograph by Julian Glaser

註:還包括保障那些為賺取微薄入息,終日超時和超速工作的「假」自僱職業司機,休息時間更多和老板吸血更少。

後記:寫起這篇文章,才驚訝地發現一位一直深刻影響筆者的自行車哲學的人士──Ken Kifer先生──原來已於兩年前遭一名醉酒駕駛者的貨車奪去生命,享年57歲。特此奉上筆者遲來的深切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