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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攜盾牌禁止工廈演唱會惹懷疑-天台band騷(現場圖片更新)

(獨媒特約記者報導)九月三日,葵涌美適工業大廈舉行一場名為「天台band騷」的天台演唱會,警方收到民居噪音投訢,派員上去正在表演中的工廈調查,要求停止演出同時要求該演唱會負責人出視身分證而作記錄,有觀眾覺得演唱會發出的噪音是表演者和觀眾一起創造出來,只登記一個負責人的資料是不公平,最後該名和警方談判的觀眾周諾恆被控阻差辦公,亦要所有參與者登記個人資料,才獲准離開。

美適工業大廈是一幢十五樓的工廈,換言之天台是十六樓,當日是星期六晚,工業區水靜鵝飛,最近的住宅是葵芳邨,遠望能看見位於半山區的華景山莊。

警方收到投訢 尋找負責人

晚上十一時許,警方第一次到場,稱收到噪音投訴,要到場處理。有四名警察從後樓梯走出來,問誰是場地負責人,說要給警告。有些觀眾認為該場演唱會不應由一人負責,觀眾說法是演唱會是由表演者和觀眾共同參與才能舉行,亦不是由一名舉辦者承擔責任,因此提出所有參與者向警方提供資料。但警方仍要求只要一名負責人承擔。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警方離去。

往後警方也嘗試走上天台,尋找一名能承擔責任的負責人,更想走進天台內。和警方談判的觀眾認為天台是私人地方,沒有搜查令,警方是不可進入的。他們也向警方提及在工廈天台舉辦音樂會的理由,是因為工廈是香港僅有能容納樂隊的地方。

此外,有參與者走到美適工業大廈地面後,發現有八部警車正泊在鄰近的街道上,而筆者從天台望向地下也看到四部警車。

在約晚上十二時,他們部分走上仍在表演中的天台,部分便衣警察更帶備圓盾、警棍和警察封鎖膠帶,和觀眾談判。他們照樣是要求一名負責人承擔責任和中止演出,觀眾不願,但承諾調低音量。


Facebook流傳的一張相片,拍攝地點是十五樓,拍攝者不明。

觀眾影的相片能看到同時帶備圓盾和警棍的便衣警察。拍攝者Klaus

拘捕觀眾

凌晨一時多,在最後一隊表演時,再有廿多名警員撞開守在入口的觀眾進入天台,說要處理嘈音投訢。觀眾隨即組起了在示威場合常見的人鏈,阻止警方進一步前進。期間雙方有些推撞,一名白衣的警長表示要一名負責人,部分觀眾則堅持要集體負責。沒有個別的人能負責,該名警長向正在談判的周諾恆要求出示身分證,而周諾恆問是否要所有人出示身分證,警長答「係,依家你要出示身分證」。周諾恆回答警長需要和所有人詳談。回答後,警長以阻差辨公的罪名拘捕周諾恆,兩名警察立即把他押走,場面一度混亂。警察同時把所有參與者困在天台,並禁止前往洗手間。

及後,警方要所有參與者提供個人資料才獲准離開天台。部分觀眾是參加了中午的「反鷹抗暴」遊行才來看演唱會,手持大聲公。當他們了解為何有人被捕時,警方突然搶走大聲公,觀眾反抗,同時質問警方為何搶奪市民的私人財物。後來警方不再堅持,估計是擔心繼續搶走大聲公會令場面更混亂。

也警告不能使用大聲公。觀眾無奈妥協,觀眾亦圍在一起討論是否主動給個人資料警方,以及了解不給予的後果,讓所有參與者自行決定。最後,參與者同意主動交出個人資料,才可放行。離開天台後,也有廿多名參與者去警署聲援。而周諾恆獲准保釋侯查。


參與者需要先登記才可收拾器材。

過去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也曾試過舉辦露天演唱會,例如在銅鑼灣,觀塘和尖沙咀。警方的處理手法,也是向在場人士了解情況後,都會默許。但今次有廿名以上的警察衝進表演場地,可以說是開創先例。

在九月四日的「FM101反迫遷遊行」,FM101成員阿禮因為也有參與在演唱會時和警方談判,所以他也憶述一些情況

相關文章:http://www.inmediahk.net/抱歉,這個防暴盾不能隔音

回應

兩個版本差太遠, 唔知信哪個好

http://hk.news.yahoo.com/%E5%B7%A5%E5%BB%88%E5%A4%A9%E5%8F%B0band%E9%A8%...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本地樂隊在工廈天台開騷,引發警民衝突。八隊本地Band友在葵涌一工業大廈天台勁玩重金屬音樂,與逾百觀眾狂歡同樂,發出巨大噪音,警方先後接獲十四宗投訴,惟警員到場調查卻遇阻撓,二十多名增援警員帶同防護盾牌,協助控制場面,惟仍被阻攔觸發推撞,其中有分參與活動的示威常客周諾恒,涉阻差辦公被捕。

  記者:譚皚璧

  Band友在工廈演唱傳噪音,警員到場調查起衝突。據悉,該Band騷由八隊本地樂隊聯合主辦,前晚在葵定路美適工業大廈十五樓天台舉行。根據網上發布活動內容,觀眾需支付每位三十元入場費。現場消息稱,該班樂隊於晚上八時進行演唱,連續三小時大玩重金屬樂器,聚集了逾百名青年觀眾,傳出巨大聲浪,令對面華景山莊居民不勝其煩,多人報警求助。

  示威常客周諾恒被捕

  警方在短短一小時,先後接到十四宗關於該活動的噪音滋擾投訴,警方先派遣五名警員到場調查,要求舉辦活動的負責人現身助查,惟在場人士拒絕合作,一時間群情洶湧,多人尖叫起哄,警員恐未能控制混亂場面,立刻通知上峰,二十多名衝鋒隊警員趕至增援,部分手持盾牌戒備。

  其間,有分參與Band騷,亦為示威常客激進分子周諾恒(二十七歲),突從人群中跳出,以私人地方為由,阻攔警員進入會場調查,又阻止警員向在場人士查閱身分證,現場曾有人起哄推撞,周諾恒事後被警員拘捕。事件中,共有七十多人被警方登記證件資料,另有兩人因無帶身分證被帶署助查,稍後准予離開。據了解,活動單位並無向食環署申領牌照,加上會場走火通道被堵塞,警方仍在研究是否觸犯消防條例及公共娛樂條例。

  衝鋒隊員持盾牌增援

  警方發言人證實前晚深夜十一時半,接到市民投訴指上址傳出噪音,警方到場調查,拘捕一名涉嫌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姓周男子。

  有Band友不滿警方干預玩音樂自由,事後在網上留言聲稱被警方以鐵馬圍困在天台,被禁如廁,還被要求拍照記錄,始准離開。另有網友質疑上址是工廠區,聲浪不會傳至民居。不過,鄰近大廈的保安員形容前晚噪音擾人。

  事件中被拘捕的周諾恒(洋名Jaco),前日曾參與反警權遊行,他為示威常客,亦稱「高登巴打」,曾參加反高鐵運動,網絡動員能力甚強。今年四月,周與社民連成員黃軒瑋,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出席港鐵活動,衝上台抗議港鐵加價及搶咪,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案件於本周四預審,暫准保釋外出。

請自行判斷

請自行判斷

google map

http://maps.google.com.hk/maps?q=%E8%91%B5%E6%B6%8C%E7%BE%8E%E9%81%A9%E5...

根據Google map,最接近葵涌美適工業大廈的確實應該是葵芳邨,距離約為平地二百米左右,中間隔了葵定路,生記工業大廈和四線行實的葵涌道,然後就是葵芳邨的葵德樓。

至於華景山莊,估計距離應該有五百米以上,中間隔著青山公路和中蕟涌公園。同時華景山莊在山上,與工業大廈不在同一水平線上。可能這樣會令天台的聲音更容易傳播到華景山莊。

華景山莊真的很高

華景山莊位處的位置非常高,有山坡、青山公路、中葵涌公園阻擋,單以距離計,與事發的工廈相距確實極遠。照道理如果工廈的聲音真的那麼擾人,那華景山莊的居民可考慮要求政府關閉青山公路,因那條公路車速快,流量也多,噪音相當大,對於華景山莊居民造成極大心理壓力,容易失眠、頭痛、暴躁,具體表現為動不動投訴,經常發脾氣等,影響香港和諧。為了香港,馬上關閉青山公路實在是刻不容緩。

另一方面

http://maps.google.com.hk/maps?q=%E8%91%B5%E6%B6%8C%E7%BE%8E%E9%81%A9%E5...

事發大廈與葵芳邨的距離。在這連結上可見,事發工廈與民居中間有其他較高的工廈阻擋。然後是一條四線的大馬路,旁邊還有加了蓋的地鐵隧道。

回 鄧景

原來咁近, 那聲浪必定十分騷擾, 難怪有人投訴.

附近有冇「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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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有冇講明係邊處投訴?話唔定係附近有工廈劏房,o的「發展商」唔想有o的咁揚o既活動,以免搞寸個 party都唔定。

再唔係,就好似 阿Albert 話齋,咁近,會唔會係嘈親「好近」o既 葵青區警察總部,o係而家咁緊張o既時刻,你班友 咁大聲o係「咁近」佢地o既地頭玩o野,真係無覺好訓o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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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是華景山莊投訴,以美適位置,說是石籬會可信一點,葵芳

警方說是華景山莊投訴,以美適位置,說是石籬會可信一點,葵芳村就有車有地鐵有工廠,很少投訴噪音問題,平日常到金龍及偉倫,華景山莊真係可望而不可即。

只係當時係美適天台用咩amp,有幾大聲,應該來次案件重演,聽下到底華景山莊聽唔聽到

咁熱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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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熱天時,很難想像關了窗,開著冷氣,在如此距離,仍能聽到的「巨大噪聲」是怎樣的!

不過,又唔可以排除有o的人,因某o的原因要打開窗,而「被迫」聽到噪聲而作出投訴的。之前那最無恥地自稱甚麼民主建港的卑鄙聯盟,就經常做著差不多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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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樓價跌就真啦

華景山莊距離事發地點咁遠,如果咁都叫騷擾,真係拆咗條青山公路好過。

有啲咁平民嘅玩意係度,佢地有各別人士驚樓價跌就真。

有住客出聲

正邪人 54 分鐘前

我最有資格發言,我住華景山莊12座,系隱約聽到有夾BAND聲浪,聲音時大時小,還不及下面青山公路重型車路過咁響。
夾BAND現場葵定路美適工業大廈與華景山莊斜角距離約800米,中間隔開有永業街路政署廠房、中葵涌大公園、再隔一條青山公路葵涌段、再隔300米山坡,根本不是相鄰,投訴噪音ge八婆有病!

馬路有車聲所以就無資格投訴音樂派對噪音?
夏天理應關窗開冷氣所以投訴噪音都是假的?
居民為保樓價所以想安靜享受環保都是別有用心?
因為中小學的音樂課不教搖滾音樂所以要公民抗命?
因為無錢租用大會堂設施所以合法擾人清夢?
因為有警察介入所以有如此多人不理是非聲討?

我想, 獨媒能夠安排此等文章置頂, 可見其獨立理性之個本質, 我想不用多久, 這裡只會成為另一個低俗討論區, 編輯們好自為知吧.

唉!

呢d野, 鐘意就享受, 唔鐘意就躁音.
有人投訴, 警察就會理. 不理, 警察就俾人投訴.
香港人愈來愈燥, 小小事都搞到大大.
應該有機制, 讓投訴人直接與音樂會交涉...

討論可以深化D

上面太多(偽)二元的問題, 會窒礙討論和思考空間。

其實有更多問題可以問
星島聽聞是政府友好媒體,早已少睇其報導。
點解只討論真定假? 不是應擴闊討論, 如既然香港是多元化社會, 為什麼喜歡玩搖滾樂的人缺少場地? 政府不是說要搞文化創意產業, 為什麼唔支持呢? 本地對BAND 友有沒有文化政策支持?
又為什麼警察用咁多警力呢? 難道觀眾和BAND 友是擁有大殺傷力的恐怖份子?
嘈音真的很難定義, 我聽親慶回歸或春晚表演都覺得又嘈又高音唔啱聽又悶, 投訴的話唔知會點呢? 榴槤臭豆腐, 鍾意和討厭的都各走極端, 要有人投訴就封舖拉人嗎?
附近居民者眾, 14宗投訴佔比例多少? 其他沒投訴的是唔覺得嘈嗎?

YK說得好

獨媒沒有like button,另類like。

to YK

回歸或春晚表演是在沒有選擇下被迫在11時後要聽到的嗎?
另外, 把沒有投訴的居民歸納為認同, 跟政府把三百萬沒在補選投票的人歸納為反對公投有甚麼分別?

忍不住都要發表一下意見, 首先, 申明一下,

忍不住都要發表一下意見,

首先, 申明一下, 我當晚不在現場, 而且我有PRO-民主的政治立場!

第一, 從圖片看一看他們的器材, 他們用的是近似MACKIE 的ACTIVE SPEAKER(比弱雞的SPEAKER), 同埋100W的AMP(不是WALL AMP); 而且場地離民居有約60至70米的距離, 並且從第一張圖片, 場地與民居之間, 大有大廈阻擋聲音, 又從鐵馬圖片看, 他們是背向民居(因為背後的燈光排列看似是公屋, 很少大廈的走廊燈光是外露), 因此, 他們的聲音的覆蓋率, 很難去到民居, 並做成搔擾的程度. (本人的音響知識不是很強, 有錯請指正)

第二, 為何只拘捕周諾恒, 負責人, 樂手呢? 如果拘捕是因為他阻差辦公, 咁應該其他人都有份? 如果是噪音搔擾, 要CUT SHOW, 為何不落CHARGE比負責人 OR BAND?有沒有政治動機, 好有討論空間! 而且"PERSONAL IS POLITIC", 政治與社會生活都是息息相關. (當然我都不想有人被拘捕)

最後, 我覺得我們習慣了BLAME THE VITICMS, 但不是THINK SOCIALLY. 其實BAND 仔在香港是比較少生存空間, 現在仲要加埋活化工廈!!!不理誰是誰非, 但如果, 有更好的地方, 可能都冇今次的衝突! 我們不像外國, 有好好的文化氣息, 有好好的創作地方及表現場地; 最諷刺的是在文化中心外, 彈下結他, 玩音樂, 都要比人趕!!! 因此, BAND 仔都是想爭取更多的空間

馬路有車聲所以就無資格投訴音樂派對噪音?-->如果車聲等於

馬路有車聲所以就無資格投訴音樂派對噪音?-->如果車聲等於, 大過音樂聲, 但只投訴音樂聲, 不投訴車聲 ,就是是雙重標準
夏天理應關窗開冷氣所以投訴噪音都是假的?-->噪音定義雖能量化, 但要人聽得到, 才叫噪音, 但如果關窗開冷氣, 聽不到, 才不叫 噪音
居民為保樓價所以想安靜享受環保都是別有用心?-->人地話係個別人士, 而依D個別人係睇唔係平民玩意的人, "睇唔起平民玩意才是重點"!!!
因為中小學的音樂課不教搖滾音樂所以要公民抗命?-->人地都冇話依個原因公民抗命, 不要斷章取義!!!
因為無錢租用大會堂設施所以合法擾人清夢?--->請看我的回應, 我用了地理位置, 同當日器材, 分析了當日的聲音是對民居的搔擾程度是很小很小!
因為有警察介入所以有如此多人不理是非聲討?-->何為不理性, 連地理位置都分析理, 都不叫理性???而且, 警察選擇性拘捕都是有討論空間!!!!

不過, 我見到你都可以在此討論, 足見獨媒的包容度, 及言論自由度都好高!!!!!!!

回 喬大俠

多謝你的回應, 我也聲明, 我也是支持民主的, 我當晚也不在場, 我不認識周君.

1. 我唔清楚一台擴音器會產生多大的聲浪, 但根據香港環保署的資料, 60米的距離能減少44個dB(A), 假如當時的器材(除擴音器外還有鼓吧)會產生100dB(A)的噪音, 那到達居民處還有55dB(A), 55個dB(A)大約像一台開動的冷氣機吧, 是多是少能不能接受見仁見;

2. 要睇相關法例, Noise Control Ordinance 是指明場地佔用人對產生噪迫的行為有法律責任, 所以當有人阻礙警方執行工作時, 較大可能的就是場地佔用人本人, 所以會拘捕周君. 如果單是由於周君被捕(有拘捕嗎?), 就說成是警方政治打擊, 我覺得很偏見. 周君到底是誰? 很出名的嗎? 說真的我從未聽過他的名字, 我唔知警察會唔會有一個重點打擊的人名list, 唔知周君會不會在此list 上, 但如果以為我們的警察會如此主動做事, 你以為警察會認得那一百幾十個民主人仕個樣?

3. 香港大把人玩band, 大把人都是借用studio 來玩, 我唔認為某些人可以有特別原因做成滋擾還理直氣壯, 無論他是民建聯還是社民連的人;

4. 噪音是相加的, 唔係簡單的一個覆蓋另一個, 例如有兩個噪音來源, 一個45dB(A) 一個40dB(A), 會做成一個46dB(A)的合量, 而不是只聽個45dB(A)的那一個, 因此當有車聲有音樂聲, 其實人是分得開, 但感覺是更噪更燥;

5. 問題是, 不是所以人都開冷氣! 因此上文有人話居民理應因天熱而開冷氣, 所以無理由投訴云云;

6. 其他的唔多講了;

7. 我感謝獨媒提供地方和機會給各人發表意見, 那本身就是包容和言論自由的表現, 如果因為容許如本人的反對意見才見包容, 我覺得是小看獨媒, 也小看言論自由在香港的深度, 也令人誤會你對言論自由的要求和理解;

夾band不一定要嘈

早幾年講夾band的嘈音問題,我講過夾band不一定要嘈,甚至不用出聲。
如果大會不用loudspeaker,轉用全電子樂器,改為每個參加者也要帶耳筒,便可以靜音夾band了。

將心比心,我不喜歡band sound太嘈,更不喜歡屋企附近有人夜晚夾band擾人清夢。
為什麼一句夾band大晒就可以夜晚嘈人?為什麼band友不肯出少少錢用科技去解決嘈音的問題?

另外band sound的嘈音同馬路車聲的嘈音不同,不是單單計分貝。車趣嘈音屬於white noise,人腦懂自已filter。band sound的嘈音最大問是是bass同鼓,去聲去得遠,最大問題是有rytheme,人腦會有反應,好distru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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