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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澤電器欺騙顧客

按:朋友寄來一封投訴信,是她的母親寫的,如果有民間記者有興趣採訪她,可發訊息給我。

本人今年90歲,因年老耳聾,想買一匣打印機列印黑墨,預先在家抄寫了一紙,於05年10月3日去中環(近恒生總行)的豐澤電器給該店職員取貨,回家發覺不合用,是3500型的。在12天後(即10月15日)去該店換了合我用的CX5300型。當時我要補價18元。在換黑墨的同時,我另外買了五匣顏色墨作後備用,每匣價錢58元x5=290元,+18元,合共付了現金308元。我回家後用換來的黑墨時,才發現它的有效期是05年8月,亦即已過期兩個半月。我有盒為證。

到我的黃色墨用完時,換匣時才發覺買來的貨又是錯型號的。店員既然知道我用的黑墨是CX5300型的,給我的顏色墨竟然又是3500型。我不知該職員是否故意欺騙?因為換給我的那匣黑色墨是過期貨,是他去後房拿出來的。我不服氣該店的欺騙行為,於是向該店的副經理周銘豪先生投訴,答覆是「拒換」,理由是換了一次不能再換第二次。何來第二次?他簡直是閉著眼胡亂瞎說!將換過的一匣黑色墨,混淆的說是換了五匣顏色墨。他不查清事實處理事務,對店主商譽的影響以及顧客的損失,這種雙輸的做法,實屬不智。他這種不合情理的處事,使我花了二天的時間才找到已搬遷了的消費者委員會,向之投訴,經該會總幹事鄭煒耀先生轉達豐澤經理林欽德先生,然林的答覆和那位副經理一模一樣,拒換。拖延至今已5個多月了。我不忍浪費那優良的五匣墨當作廢物,今決定將此情況向傳媒揭露和繼續向豐澤交涉。既然兩位經理推說:只可換第一次,不可換第二次,那麼,我這五匣顏色墨從沒換過。有購貨單據作證,並有不合我用的3500型號五匣顏色墨在我手上作證。請立即換回我初時(05年10月3日)預先在家照抄寫在那張紙條上所要買的EPSON CX5300的貨。

五盒顏色墨涉及的款項不過是290元,但豐澤的店員先後有意無意兩次取錯貨,又售賣過期貨,欺騙老人,而兩位經理給我和消委會的解釋,又混淆視聽,糊塗盲目處事,都應該有勇氣、合情合理地改正。請儘快換貨;若無貨則退貨還錢。

一位不甘受欺騙的老人啟 200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