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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林守賢:回應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八月二十四日民主牆之聲明

此文章原張貼於民主牆上,回應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譚振聲之聲明。
譚振聲之聲明原文及其他回應文章請參看本篇底之延伸閱讀。

林守賢:回應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八月二十四日民主牆之聲明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在民主牆解釋有關有基本會員認為中央幹事會以香港大學學生會名義發表之聲明違憲,顯然並不正確,邏輯有誤,更甚者,主席在聲明中不斷強調本會,然而評議會主席不能以學生會或評議會發出聲明,而且據憲章評議會主席亦不能自行一槌定音釋法。評議會主席,違法違紀,令人失望,遺憾。

評議會主席在文中,有寫「中央幹事會有權力制訂學生會的對外政策」,我相信是憲章中第九部分第二條a項(i),即「to formulate the policies of the Un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aims.」,並以此為依據,推論出「中央幹事會所發的聲明及演說毫無懸念地代表本會的立場。」,因為制定政策並不等於其聲明就是「毫無懸念地代表本會的立場」,正如幹事會有一外務立場,其要搞一個論壇宣傳,則不須評議會同意,反之憲章中對幹事會如何使用香港大學學生會之名義有極其明確之程序,即只有全民大會,全民投票及評議會確認(追認)之聲明才是香港大學學生會之正式聲明,也許會有不熟識憲章的同學會認為幹事會即學生會,事實上不然,幹事會於憲中之工作只是制定政策,執行評議會議決及向評議會負責其一切行為,簡單而言,幹事會是學生會之行政機構。而且幹事會是按職位上莊,幹事會聲明故此只是所有幹事集體發出聲明,如此又如何代表學生會呢?要知道學生會之構成乃由院會,舍堂,校園傳媒等組成,因此學生會要發出聲明代表全體學生時,必須透過由以上單位組成評議會通過方可,故此評議會主席之解釋顯然甚有問題。

另外評議會主席聲明中,不斷有「本會」之字眼,敢問本會是何會?是學生會,幹事會,抑或是評議會,再之要論及發出聲明一事,如果「本會」是首兩項,那麼評議會主席如何有權發出如此之聲明,如果是評議會,同樣有問題,因評議會主席是沒有權力代表評議會發出聲明,除評議會同由主席撰寫某一份聲明。如果今次評議會主席是個人聲明,為什麼在聲明會以本會自稱,是否自我膨脹得目空評議會,說朕即議會便可,如此,侮辱了評議會,侮辱了評議員。

評議會主席文中言:「中央幹事會所發的聲明及演說毫無懸念地代表本會的立場」,此句一槌定音,仿似任何人均不能質疑。每一個人都可以議論憲章中任何一條條文,並發表個人對該條文之意見,惟是以討論為主,我在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約一年半,從未見有人以公開聲明方式釋法。憲章及評議會附則只有一個機構有權解釋,即評議會,評議會主席可讀憲章第十五部分第二條「The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stitution shall rest with the Union Council. 」及附則中第一部分第四項「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y-laws shall rest with the Union Council. (amended in CM6 1996)」可見閣下其實並沒有釋法之權,因此評議會主席如果接到有關憲章之查,除非是問開會員大會要點開等有明文刊載之問題外,實作不應有太多個人解釋,因為此舉並不合憲。

一份聲明已有如此之多違憲之處,其他做法上評議會主席亦有不當之處。十九日晚上評議會主席公布二十日晚上九時正召開第一次緊急評議會,當時大部分會員,校友均認同此做法,可惜在二十日晚開會前數小時,評議會主席突然以「pending information」及「attendance factors」無限期延後會議,而事實上憲章主要賦予評議會主席召開及主持會議之能(詳細可讀附則第五部分第一項),因此評議會主席延後會議事實上並無憲法上之基礎,事實上評議會主席亦似乎知道此舉不合憲,只好以「following the practice in past Council Sessions」塞住悠悠眾口,不過不少過去評議會主席均道他們不曾試過如此做法,故此是否本屆評議會主席創造了一個新傳統實在不得而知。再者,未曾開會又豈會有出席問題,只有真的缺席方可以稱為出席問題,事實上又是否有如此問題,我們不曾知道內部溝通,不會知道,但八一八事件公眾對學生會期望甚大,院會和舍堂又豈會隨便缺席,延後之箇中原因又是另一個謎。

有幸在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出席一年多,而同時亦有出任過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文學院學生評議會主席一職,本人不敢說在任成功超卓,但至少不會胡亂釋法,曲解憲章,以至維護他人,主席之要務乃是令會議順利舉行,而非對插手幹事會聲明等事務,並以中立姿勢處理會議中之事情。可惜,本屆評議會主席非但未有做好自己,更胡亂發出聲明,違法違憲,有如此主席,還望其他評議員,尤其是院會舍堂做好自己,讀熟憲章,以防評議會主席再次違憲。約是數年前如此主席早已被評議會轟走了。

林守賢

延伸閱讀:
www.inmediahk.net/轉貼-譚振聲,請下台!-—-一群前評議員致評議會主席及各評議員之公開信
www.inmediahk.net/轉貼-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及中央幹事會毫無懸念地違憲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