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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譚振聲,請下台! — 一群前評議員致評議會主席及各評議員之公開信

此公開信並非由一群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的歷屆評議會主席及評議員發出。
並於2011年9月17日遞交予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
此文底下有延伸閱讀,方便大家了解事情來龍去脈。

譚振聲,請下台!
— 一群前評議員致評議會主席及各評議員之公開信

我們是一群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之前評議員。我們就近日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處理八一八事件及其後相關事件的手法及態度,我們恕難認同。當中我們對第二次擔任評議會主席一職的譚振聲同學的行為,更是無法忍受。

我們認為譚振聲要為以下三項嚴重過失負責:

一、 無限押後會議 前言不對後語

評議會在八一八事件後,譚主席在十九日晚上公告,於二十日晚上九時,召開緊急評議會討論[1],看似反應甚速。惟於會議召開前約四小時,譚主席突然透過學生會的Facebook專頁,宣告因須等候資料(pending information)及有出席率問題(attendance factors)[2]而將會議無限期延後,至今近月仍未有任何跟進行動。

然而,在另一場合,譚卻表示「評議會最終因有三分一人未能出席而流會。加上學校遲遲未有提供相關文件,學生會未就事件達成共識」[3]。查當天譚主席並沒有按其通告之時間出席會議,若須視作流會,也是因為譚主席如此宣告,而令評議員無所適從而沒有出席會議。再者,有消息指是次會議只有數名評議員因事告假,除非出現某一派別集體缺席的情況,否則出席率不足更加無從說起。

更有甚者,在延後會議之宣告中,譚主席表示作出如此決定之理據,乃基於去屆以往的做法(practice in past Council Sessions)[4];但我們作為去屆評議員,卻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如此的做法。要麼是譚主席在翻查多屆前評議會之會議記錄時,看到了一兩次如此延後會議之個別事件;要麼就是10年度譚主席之個人發明,在今屆自然成為被11年度譚主席挪為以往做法。我們擔心譚主席無中生有,但更危險的是譚主席明顯前言不對後語,對校內和校外提供不同版本的說法,有當眾說謊之嫌。

二、 公然逾越憲章 縱容幹事越權

在這一個月內幹事會多次以自身名義對外公佈了多份聲明。這些聲明無論在發出前後,均沒有在評議會或任何屬下委員會上討論,充其論只能代表幹事會十數人之共識,絕對不能代表學生會立場。然而,譚主席卻在八月二十四日在民主牆上張貼聲明,指「中央幹事會有權力制訂學生會的對外政策」,因此其發出之「聲明及演說毫無懸念地代表本會的立場」云云。

我們對譚主席這種不負責任而且曲解學生會憲章/評議會附例的言論相當不負責任。政策(Policy)乃基於立場(Stance)所作出之行政決定,比如說,因學生會認同平反六四,故進行重漆太古橋標語的活動;這兒前者是立場,後者是政策;前者是因,後者是果。除非有人認為重漆太古橋標語違反平反六四,或任何學生會既定的政策(比如說,跟從大學在無充份理據下移動標語的位置的指示,違反學生會之獨立自主),又或違反其選舉承諾,否則評議員不應作無謂的阻撓,因為這是幹事會應有的空間。然而,學生會在八月十九日發出之聲明[5]中,早已認定警方作出過「暴力行為」,對「校方在典禮之安排,感到憤慨不已」,明顯己屬立場範疇,理應由評議會討論及決定學生會是否採納。何況,即使幹事會有權作出以上行為,其仍然要向評議會負責[6];基於此事事諮體大,有爭議之處,且無論同學還是社會,均期望評議會從速處理,譚主席絕對有責任召開會議令學生會之立場得以「毫無懸念」地確認。

更甚者,譚主席之文章,如同解釋評議會附則。譚主席當然和任何人一樣,可以就如何應用評議會附則發表其個人意見;然而,評議會附則之解釋權僅在評議會,而非評議會主席[7];譚主席之文章不單附有評議會之印鑑,以評議會主席名義發表,更在文章內書以「本會會員」、「本會憲章」之語,嚴重混淆幹事會,評議會,評議會主席,及學生會四個名詞各自之意思。對於此等邏輯紊亂意圖混淆視聽的說法,我們認為令人髮指,我們擔任學生會評議員其間,完全未聽過評議會主席私自釋法;譚主席上述言論,經我們翻查相關章節後,明顯是曲解立法原意,並有越權及不尊重評議會以及所有學生會屬會之嫌,若各位現屆評議員接受譚主席此等私自以評議會主席名義胡亂釋法及扭曲學生會制度,將會是學生會的未來的極大災難。

三、復會遙遙無期 主席嚴重失職

上面提到,譚主席將第一次評議會延期,迄今仍未有打算復會,反倒打算在三十日後的九月十七日,才在評議會上討論事件。在這以前,校友已向新生派絲帶,組織抗議集會,多個民間團體已組織遊行集會表態,校方已經作出無數次的回應,校務委員會已決定召開小組處理並邀請學生會派出代表,連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亦召開了兩次會議討論。學生會除了會長的一篇聲明一篇發言,幹事會的一篇聲明三封公開信—以及在時事委員會討論後開記者招待會回絕了以上一項邀請—以外,就完全沒有任何跟進行動可言。

學生會最大優勢,就是比很多組織都少一些利益制肘,對校園內發生的事情,能基於本身對事情的認識及既有立場,迅速作出反應。然而,在學生會幹事及友校學生在校內被警察推撞,幹事會對於此事一直只作低調行動,缺乏學生代表或領導之風;但評議會作為一個團結學生會各個分支的最高常設機關,我們完全想不到理由評議會不就同學所關心之事情進行討論,我們難以想像評議會竟然沒有代表學生、沒有維護學生、沒有質疑是次行動之合法性、沒有代表整個學生會向校方爭取或反映同學意願,反倒要靠校友組織同學發聲和抗爭,完全沒有彰顯學生會憲章裡評議會的既有功能 [8],實在非常令人惋惜。我們亦認為此事件牽連甚廣,校內上下以至校友及社會輿論均有強烈反應,時事委員會(CAC)的功能並不適合取代評議會的角色,故我們認為召開評議會會議,集合各主要學生代表來討論並得出最具代表性的共識是必需。如今譚主席是不是想代同學向公眾宣告,同學其實對警察「進入」校園此事全無意見?還是基於冷處理是幹事會制訂的學生會「政策」,所以評議會或者是全體評議員就予以跟隨,效法葉名琛,「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但求是屆碌過,平安落莊?譚振聲同學作為評議會之首,不但沒有帶領評議會體現憲章賦予的功能,反過來因「有三分一人未能出席」、「學校遲遲未有提供相關文件」等藉口主動拖延會議,明顯是臨陣退縮,屬嚴重失職。

譚振聲,請你馬上下台!

綜觀以上三點,我們可以看到,現在評議會主席缺乏誠信,漠視制度,且無法領導學生會。然而,這並非不可解決。歸根究底,這三點,都是評議會主席的失信,專權,無能所引起。要令學生會及評議會恢復有關功能。我們懇請評議會主席譚振聲認清自己的能力限制,盡早離任,好令學生會的運作早日回歸正軌。

同時,我們亦希望評議員明白,維護評議會的公信力,是每個評議員的責任;評議會落得今天境況,每個人都有責任,我們希望各評議員切忌妄自菲薄,好好運用自身的議席,協助評議會的良好運作。

我們有以下三點要求:
1. 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得立刻辭職;
2. 評議會得從速討論八一八事件之後續;
3. 評議會應透過修改附則,明確限制幹事及幹事會代表學生會發出聲明之權利。

一群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前評議員

發起人 (排名不分先後):
霍俊杰 (2008 年度評議會主席、2009 年度評議會主席(署理)、2007 年度醫學會代表)
徐傑生 (2009 年度評議會主席(署理)、2008 年度普選評議員一、2007 年度行政秘書)

聯署人 (排名不分先後):
鄭重言 (2008 年度評議會榮譽秘書、2007 年度文化聯會會長(署理))
許雪瑩 (2008 年度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代表)
劉梓軒 (2008 年度孫志新堂宿生會代表)
葉嘉樂 (2008 年度施德堂學生會代表)
鍾偉然 (2008 年度太古堂宿生會代表)
鄧銘聰 (2008 年度偉倫堂學生會代表、2009 年度評議會榮譽秘書(署理))
黃頌善 (2008 年度文學院學生會代表)
李家瑋 (2008 年度教育學會代表)
陳誠傑 (2008 年度醫學會代表)
高敏盈 (2008 年度理學會代表)
陳穎瑜 (2008 年度社會科學學會代表)
成曉宜 (2009 年度內務副會長、2008 年度學苑總編輯)
郝曉田 (2009 年度外務副會長)
何凱麒 (2009 年度常務秘書)
姜詠恩 (2009 年度大學事務秘書一)
林守賢 (2009 年度福利秘書 (署理))
倪倩珩 (2009 年度外務秘書二(署理))
鄭丞軒 (2009 年度行政秘書)
林 欹 (2009 年度教育學會代表)
唐詩雅 (2009 年度工程學會代表)
陳卓羚 (2009 年度法律學會代表)
黃沛如 (2009 年度理學會代表)
李 龍 (2009 年度利銘澤堂宿生會代表、2008 年度利銘澤堂宿生會代表)
何思慧 (2009 年度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代表)
林水彥 (2009 年度聖約翰學院學生會代表)
蕭逸飛 (2009 年度偉倫堂學生會代表)
楊皓量 (2009 年度大學堂宿生會代表)
郭永健 (2009 年度去屆會長、2008 年度會長、2007 年度大學事務秘書二)
尹翰紳 (2009 年度普選評議員一、2008 年度去屆會長、2007 年度會長)
黃冠峰 (2009 年度校園電視主席)
潘卓倫 (2010 年度評議會榮譽秘書)
蘇曉欣 (2010 年度文學院學生會代表)
趙寶儀 (2010 年度工程學會代表)
何善來 (2010 年度教育學會代表)
郭星翰 (2010 年度醫學會代表)
鄭椘茜 (2010 年度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代表)
周寶怡 (2010 年度利銘澤堂宿生會代表)
許佩婷 (2010 年度施德堂學生會代表)
丁聖穎 (2010 年度太古堂宿生會代表)
黃俊瑋 (2010 年度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
謝浩賢 (2010 年度大學堂學生會代表)
何嘉蘊 (2010 年度偉倫堂學生會代表)
姚冠全 (2010 年度普選評議員二)
高汝軒 (2007 年度普選評議員)

延伸閱讀:
www.inmediahk.net/轉貼-林守賢:回應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八月二十四日民主牆之聲明
www.inmediahk.net/轉貼-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及中央幹事會毫無懸念地違憲違規
2011年9月17日評議會會議上譚振聲的反駁(準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