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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普通法造成港官無能 中共中央學習「強國興衰史」有感

按:郎咸平除反對香港的商人治港之外,亦反對民主,他相信中國只有集權,中國人只有加強紀律才能強國,並認為隨著英國人走了,普通法精神也走了,港官無能的原因正是來自普通法。如果這套權威主義的理念真的變成未來中央干預的基本思路,大家認為如何呢?

下面兩篇文章早在2003年末已經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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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之一)

根據媒體報道,中共中央委員和中共中央常委在十二月三日齊聚一堂,聆聽包括錢乘旦教授在內的兩位教授,報告這五百年來世界強國興衰史。我聽完這個新聞後覺得非常震驚,與美國布殊總統世界聞名「不看書的習慣」相比,中共中央領導的做法,的確令人耳目一新。我確實沒有想到,我們國家領導人在百忙之中,還對於學習看得那麼重,而這種上行下效的影響更是不可估計。

錢教授對於世界八大強國(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蘇俄、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興衰史作了三個總結。

第一:一個國家要強盛,統一的民族是國家強盛的前提。

第二:這些國家都是以國家力量推動重商主義。

第三:現代化有多種模式,包括英美等國的自由經濟,德法日等國的統制經濟,和政府直接干預等等。

以我對這些國家的了解,我同意這些現象是這八大國家的共同特徵,但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特徵。其中最好的例子莫過於菲律賓。菲律賓是美國前殖民地,他們基本上複製了美國所有的制度,包括錢教授所談的統一民族,菲律賓政府在1950 年代推動類似重商主義的經濟政策和美式自由經濟。我認為引進這些制度,不能保證菲律賓成功,而錢教授這三個總結是強國的必要條件,並非充分條件。到底甚麼是強國的充分條件?

百年積弱非關乎專制政體

首先我想談一下內地電視劇《走向共和》。電視劇《走向共和》對內地觀眾造成相當大的影響,但我認為該劇可能造成大眾錯誤印象,認為中國百年來積弱是由於專制政體造成。因此為求中國強大,我們需要引進類同西方的憲法及議會制度,這也是中國這一百年來革命志士所積極追求的目標。我們的革命志士為甚麼會有這個想法呢?因為他們看錯了,西方的強大,不是靠憲法及議會制度。難道菲律賓等國沒有完善的憲法和議會嗎?為甚麼他們愈來愈弱?二次大戰以前,德國第三帝國廢除了威瑪憲法,進而實行獨裁統治。他們的獨裁專制絕對不在大清王朝之下,他們有憲法嗎?他們有議會嗎?他們都沒有。但這個獨裁專制政體卻能席捲歐洲。

我想利用這篇文章提醒社會大眾,今天需要的,並非如同電視劇《走向共和》中革命志士拋頭顱灑熱血所追求的憲法及議會制度,我也不認為是錢教授所談及強國的三個總結,我認為強國的根本或充分條件在於──紀律。

為了解釋我的觀點,我想先從西方的法制開始講。十八、十九世紀的超級強國是英國,二十、二十一世紀的超級強國是美國,美英這兩個國家都是普通法系國家,為甚麼普通法系的國家能夠造就世界強權,到底普通法系是個甚麼樣的精神?我們能夠從中學到甚麼樣的紀律?

英人一走普通法精神隨逝

這個普通法系的紀律是一般人看不到的,也摸不着的,但這個紀律卻把每個人都牢牢地拴住。舉個例子講,我剛到美國去的時候,我開門後就直接走過去,然後把門向後一甩,也不管後面有沒有人要過。可是我感觸最深的是老美一般都會把門扶着讓我過去,而我過去了以後還是把門向後一甩,不太管後面的人。但是當我甩過十幾次門以後,我就覺得有點不好意思了,我也開始很有紀律的扶着門讓後邊的人過了。

普通法系這個精神深入人心,每一個國民都流着普通法系的血,也就是靠着這個普通法的紀律在運行。因此普通法系國家的法律是不成文法,只有原則而無條文,但是所有老百姓都知道該怎麼做,這就是因為這個社會從小到大撫育你灌輸給你普通法紀律的結果。

讀者可能會問我,香港遺傳了英國的普通法,因此香港人這麼有紀律。但為何97 年以後愈搞愈差呢?為甚麼香港的高官施政時處處碰壁?處處難以推行呢?在港英政府時代的高級官員,都是英國人,低級官員才是中國人。港官當時完全聽命行事,個人並無任何決定權,也就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因此所有港英政府的港官,完全不知道如何在普通法系的架構下做決策。

根據中英政府的協議,英國高官必須逐年退出,將行政權轉給港官。等港官真正掌握權力以後,才發現不知如何治理香港,因為所有的法令都是只有原則而無操作程序。以往英國高官之間,可以非常有效率地協調,因為他們的血裏面流着普通法系的血,而港官卻無能為力。

今天香港政府做甚麼事都做得不對,因為從一個普通法系轉過來以後,完全無操作規則可循,全部都是原則,中國人根本做不來。這是港官無能的一個真正原因。並不是香港人本身無能,而是普通法制度造成每個港官無能。因此英國人走了以後,把甚麼帶走了呢?他們把普通法的精神帶走了。

(二之二)

讀者千萬不要如同革命志士一樣,誤認為引進普通法就一定好。普通法系本身無所謂好與壞。例如菲律賓就是師承美國的普通法系國家,但他們一樣很差。英國在亞非洲的殖民地如印度,不也是傳承了普通法制度嗎?除了港英時代的香港和新加坡以外,幾乎沒有像樣的國家。各位知道為甚麼嗎?因為這些殖民地的人,沒有學到普通法的真正精神──普通法紀律。

那麼中國所奉行的大陸法系是怎麼形成的呢?中國基本上是把大陸法系法條抄進來,但大陸法系精神面卻沒有抄進來。

法德創大陸法系全民紀律

首先我想問一個問題,是誰頒布第一個大陸法系法典?是法國的拿破崙。拿破崙是軍人出身,他是個軍事天才、治國天才、政治天才、法學天才。拿破崙理解英國的強盛,基本上是靠普通法系所形成的紀律。他也知道普通法的紀律,是法國人學不會的,因為他們沒有流着普通法系的血,那怎麼辦呢?如何跟英國抗衡呢?他想到一個由上而下,由外而內的法系,他建立法條,讓老百姓遵循有法可依的紀律。

舉例而言,法律規定開車走右邊,你不好好走,我就處罰你,你流的血雖然是散漫的血,但我用外部環境制約你。當時法條規定得非常嚴格而且具體,一個口令一個動作,這就是法國人當時的風格。目的是做甚麼?就是創造紀律。因此,拿破崙創造大陸法系的目的,就是為了替法國建立一套大陸法系的紀律。拿破崙的偉大,就是他看出普通法的紀律是強國根本,因而建立一個大陸法系的紀律與之抗衡。

那麼第二部大陸法系法典是誰寫的?是德國鐵血宰相卑斯麥。他也看到一樣的問題,所以他按照拿破崙一樣的思維,在德國創造了德國大陸法典,創造出德國特有的紀律。法國人的紀律在拿破崙時代發揮得淋漓盡致,全民皆兵,席捲歐洲,經濟建設也在一聲令下迅速發展。沒有人敢違背法條,也沒有人願意違背法條。在普通法系的國家,紀律是自然形成的,是學不會的。但是大陸法系國家卻可以靠行政命令,靠長官意志而全民皆兵、全民建設、促成經濟發展。德國的卑斯麥為甚麼叫做鐵血宰相呢?就是他對工業建設(鐵),軍事建設(血)是極端重視的,為甚麼這個建設可以順利執行呢?就是因為德國大陸法系法典形成了德國人全民動員的紀律。

德國在一次大戰以後頒布威瑪憲法,但德國仍然民生凋蔽、失業嚴重,政府無力振興經濟,因而產生希特拉的獨裁統治。請問各位二戰以前,德國有像樣的憲法嗎?德國有像樣的議會嗎?都沒有。但德國人有着由鐵血宰相卑斯麥所傳承的紀律,支撐着這個國家。這個紀律被希特拉利用了,因而造成二次大戰的浩劫。如果希特拉當時沒有發動戰爭,而是努力發展經濟,今天的世界強權鹿死誰手也未盡可料。

亞洲哪一個國家最有紀律?就是日本。我們很多史書都在討論日本明治維新的過程及影響,但我們很少作出簡單而正確的結論。日本明治維新的目的只有一個──創造日本的紀律。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經濟飛躍發展,稱雄全球,其後更帶給中國人最痛苦的回憶。

五強法系互異卻同服法紀

各位讀者想想,世界過去三百年的歷史,不就是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所改寫的嗎?他們是這個世界上最主要的強權。其他國家呢?包括中國在內,都是貧窮、愚昧、落後。那麼這五個國家的特點在哪裏呢?雖然他們有三個不同的法系。一個大陸法系,一個普通法系,一個日本自己獨有的法系。但都有一個共同點── 紀律。因此我的結論很簡單,法系不重要,但透過法系建立起來的紀律才是強國之本。曾有人問我,中國人的服從性是很高的,這不也是紀律嗎?可是這並非強國的紀律,我們不要對人、對君主的個人服從,我們要建立一套全國老百姓服從法制的紀律,這才應該是中國十六大所揭櫫法制化的真正目的。

我可以舉個例子,證明提升紀律對經濟發展有着重要貢獻。今年中國受了非典打擊,但經濟增長卻可高達8% 以上,為甚麼呢?我想提一個新觀念,我認為非典對大陸經濟發展反而有正面作用。因為政府在這個時候才真正體會全民紀律的重要性。舉例而言,北京爆發非典後,民工無紀律而慌亂的大規模潛逃回鄉。這個潛逃是一個於國於己都不利的行為。例如當你返鄉後,你全家的生活怎麼辦呢?你萬一染上非典,到哪兒醫治呢?你不論到哪裏醫治,都不如北京的醫療條件好。這麼簡單的道理,民工竟然不理解。為了徹底執行控制非典疫情,政府官僚體系就起了舉足輕重的影響力。我們必須靠官僚體系的運作,由上而下由外而內的建立其全民動員紀律。

非典促中國提升官僚效率

但大陸經濟體系非常龐大,遠遠大過法國和德國。在德法兩國行之有效的大陸法制度,在中國推行就相當困難,因為地方太大了。對小國家而言,建立有效的官僚體系容易得多,但對大國而言,建立有效的官僚體系,就多加千倍萬倍困難。

由於這次非典打擊,中國政府立刻撤掉北京市市長和衞生部部長。這個雷厲風行的做法,立刻起了良好的示範作用。地方各級首長紛紛對下級官員頒下死命──打擊非典不力者立刻撤職。短短兩三個星期,全國就有120 餘名官員被懲處,而且這個懲處數字在各省不斷上升,例如在內蒙古。這實在為中國建國以來所未有。

為了有效打擊非典,各級官員必須下到最基層,否則無法控制非典。因此造成中國官僚體系行政效率大幅提升,而這也就是全國紀律的提升。這個紀律的提升,對中國經濟發展必定產生正面作用。

綜合以上所言,我的觀點很明確。我不反對錢教授所提出的觀點,和內地其他學者所提出的自由經濟理念,但這些只是我前面所指強國的必要條件,而決非強國之本。我認為大陸法系的強國之本,就在於加強中央集權,建立一套由上而下由外而內的紀律。紀律才是強國的根本。

郎咸平
東方日報      2003-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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