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黃毓民是民主政治最壞榜樣

黃毓民說:「以為我哋真係交咗個黨畀佢,真係一個好美麗嘅誤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10...

黃毓民作為黨內元老,有不滿,對黨內的制度或方針有不同意見,大可黨內途徑解決,黨內大部份人都會尊重他的意見;但黃毓民卻先是:
1. 923炮打司令部,用自己的咪去單方面罵對方;
2. 繼而指使自己的嫡系控制的討論區封殺異見,口罵中宣部封殺異見可惡,滑鼠和咪卻很誠實;
3. 到自己暗中鼓動的倒閣派在117輸了(某待切醫生書面確認,他和一些倒閣派人物早在10月中已經和黃毓民秘密會面,並得到不少"消息"),就涉嫌以"人網封殺陶君行及社民連訊息"去逼宮;
4. 到有人聯署紀律調查他的嫡系,他就以紀律小組主席之便死活不執行黨紀,後來甚至逃離紀律小組,總之就是用盡方法護短;
5. 到了1125,就未審先判季詩傑,指稱對方違反黨紀,正如一個法官不去法庭審案,卻去向傳媒未審先判地說某個連落案起訴都沒有的人有罪一樣踐踏法治,更踩界地誹謗陶君行去夜總會,以影響對方區選選情去要脅對方就範;
6. 到了馬草泥事發後,他先是說要求處理馬欺騙女性,有違女性平權的黨綱的要求為"未審先判",轉過頭卻又"未審先判"地說馬案是中共陷阱,暗指女事主是中共間諜;
7. 到了現在,說出「以為我哋真係交咗個黨畀佢,真係一個好美麗嘅誤會」,那潛台詞就是"黨是他的,他說甚麼黨就要做",這是民主嗎?這是一個爭取民主的政治人物會說的話嗎?黨的會員大會、行委會、所有會章訂明的決策機關都是橡皮圖章,都只能聽他指揮嗎?黨是全體黨員的,不是幾個人的,意圖幾個人的決定去凌架其他黨員的意志,這不是人治是甚麼?

陶君行和行委會是會員大會選的,上次會員大會已經以六四比大比數通過了信任現屆內閣,換句話說,把黨交給陶君行和行委會,不是你黃毓民,而是黨員。
經此一次黃毓民現形記後,對"黃毓民爭取民主"還會有"好美麗嘅誤會",只怕買少見少了。

p.s.未知喜歡一邊封殺異見,一邊自誇自己的封殺行為是言論自由的蕭若元,在說司徒華霸道、手法不民主時,又會不會對自己的朋友黃毓民的言行有那麼一點點的面紅?

回應

隔牆有耳,蘋果筆下的黃毓民

.
隔牆有耳,蘋果筆下的黃毓民,真係好衰! : )

事實展示,草根眼中的黃毓民,確係好o野! : )
.

請問

各下對黃毓民的問題是否“大可黨內途徑解決”?為何不向黨內紀侓部門投訴?卻要在這裡用自己的渠道“單方面罵對方”?

正是因為黃毓民不處理黨紀

4. 到有人聯署紀律調查他的嫡系,他就以紀律小組主席之便死活不執行黨紀,後來甚至逃離紀律小組,總之就是用盡方法護短;

黃毓民本來就是負責黨紀的,我在11月7日已經交了紀律調查聯署,但直到現在還是沒回音,甚至黃毓民還要逃離紀律小組。

請問各下11月7日聯署的內容是

請問各下11月7日聯署的內容是什麽?是指向黃毓民還是“他的嫡系”?

連黃毓民的嫡系都不可以黨紀處理了,能對黃毓民做嗎?

連黃毓民的嫡系都不可以黨紀處理了,能對黃毓民做嗎?

上面不是寫了嗎?

不能與不為

能不能做,和各下事實上有沒有“以黨內途徑解決”對黃毓民的問題是有分別的。況且你還說黃毓民現在已經不是紀律小組內的人員。

我還是好有興趣知道各下11月7日聯署的內容是什麽,因為這影響到各下對他人的指控(起碼在黨紀層面上)是否成立。總不能說你投訴不獲受理就是人家的錯。

各下常常提到“嫡系”.....各下又是誰的“嫡系”?

連途徑都封了,還說沒有“以黨內途徑解決”?

我11月7日入的紀律調查,到現在連聲氣都沒有,虞偉倩等黃毓民嫡系還是能大條道理地違反黨紀(例如多次指稱多於一位女性為免費木魚),然後還是一面自己沒錯地老屈其他人違反黨紀(例如在聯怡會中叫釋放劉曉波、趙連海可以是不尊重他們、是違反黨紀)。
在黃的嫡系四處違反黨紀也不會被處分、黨內元老自己就在人身攻擊、違反黨紀的情況下,你還會浪費時間在黨內機制嗎?

至於誰是嫡系這問題,有圖有真相:

圖中的LakLak Chin就是錢偉洛。

117的紀律調查:

1. 虞瑋倩
誣陷會員Penny挪用會員名單去召開會員大會
2. 錢偉洛
a) 洩露行委會內部決議 或 杜撰行委會決議 (有關區議會選舉的初步步署)
b) 誣陷會員paulymh”被中大生物系和學校開除,之後社民連都開除左paulymh出會。” 而事實上,paulymh從未經歷過上述事件。
3. 任亮憲
懷疑向錢偉洛透露行委會內部會議資料
4. 會員Ting Hin Tsang在Facebook誣陷會員paulymh”被中大生物系和學校開除,之後社民連都開除左paulymh出會。” 而事實上,paulymh從未經歷過上述事件。

至於我,我從來就甚麼身份都不是。

問多兩句

所以各下沒有向現任(已經不是黃毓民)紀律小組內的人員投訴黃毓民,或號召足夠會員聯署請他離開社民連(這些都是“黨內解決途徑”),對嗎?

對於117的投訴各下有否嘗試向現任的紀律小組內的人員提出跟進?

各下所提出的類似指控在黨內是否有予以受理的案例?

連告誹謗都能入,那有不受理的理由?

1. 已經答了你的了,連途徑都封了,還說甚麼“以黨內途徑解決”?

2.已經要求跟進過兩次了,是連回音也沒有。

3.連告誹謗都能入,那有不受理的理由?

.

似乎各下認為向紀律小組投訴就是“以黨內途徑解決”問提的唯一途徑,所以才在這裡“單方面罵對方”。

我們也似乎越來容易覺的自己給人家誹謗。建議各下採取法侓行動,看看是否真的能入。

似乎各下賴到賴無可賴,所以才重複又重複。

除了紀律小組投訴或是會員大會外,還有甚麼途徑?

一次會員大會最少兩萬,就這種事去開會員大會?

連第二個方法地說不出,就只能重複又重複了。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