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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獨立媒體 - Comments for &quot;中大學生報特稿之四:「野人」從未存在 ——由Homeless到Spaceless &quot;</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795</link>
 <description>Comments for &quot;中大學生報特稿之四:「野人」從未存在 ——由Homeless到Spaceless &quot;</description>
 <language>zh-hant</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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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警察槍殺尼泊爾矞市民事件 ...</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795#comment-1005096</link>
 <description>&lt;p&gt;自治8樓拍; 影行者剪:&lt;br /&gt;
警察槍殺尼泊爾矞市民事件&lt;br /&gt;
去片→&lt;br /&gt;
&lt;a href=&quot;http://actingcivil.wordpress.com/&quot; title=&quot;http://actingcivil.wordpress.com/&quot;&gt;http://actingcivil.wordpress.com/&lt;/a&gt; &lt;/p&gt;
&lt;p&gt;3月29日, 香港的尼泊爾社群舉行了一個有五千人參加的沉默大遊行,&lt;br /&gt;
既悼念無辜死去的limbu,&lt;br /&gt;
也要求社會和政府正面正視警權問題,&lt;br /&gt;
及尊重不同家鄉人士的差異問題,&lt;br /&gt;
我們有朋友去了遊行,&lt;br /&gt;
發現新聞媒體剪走了許多重要的訊息,&lt;br /&gt;
電視台每秒鐘都是錢,也許不能尊重說話的完整性,&lt;br /&gt;
這裡有時間,&lt;br /&gt;
但是, 你, 想聽嗎?&lt;/p&gt;
&lt;p&gt;影片分兩段, 第一節是尼泊爾社群對事件的聲明,&lt;br /&gt;
第二部份是因協助少數族裔人士而最近連番遭恐嚇的女社工的訪問,&lt;br /&gt;
以及那個在電視上見到他叫警察「用少少腦」的青年,&lt;br /&gt;
原來他還說了許多話...&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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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Tue, 07 Apr 2009 13:05:57 +0800</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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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彩鳳</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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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歧視又如何﹖</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795#comment-1004983</link>
 <description>&lt;p&gt;貧道不認為歧視是理性﹐但不否定歧視存在。。。。套佛家的概念﹐人從來都有分別心。。。。歧視根本就是人類認知機製﹐根本難以消除。。。。早期吸收資訊會自動建構成日後認知框框。。。影響了日後資訊的吸收。。。。另外從辨證法上反歧視都會一種歧視﹐因為你們歧視了歧視。。。。另外跳不出歧視的框架。。。正如immoral都是moral的範疇。。。。反殖民地化就等於再殖民化潛台詞。。。。&lt;/p&gt;
&lt;p&gt;至於版友李智良批評“少數族裔”稱呼有歧視含義。。。。墨家強調以名舉實。。。。他們既然並非漢人﹐人數上較少。。。。稱他們是少數族裔有何問題。。。。根本版友李智良是站在齊物論論的境界上。。。不應名相之分。。。。&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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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Thu, 02 Apr 2009 13:52:02 +0800</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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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白眉道人Q</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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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開槍不是必然的結局</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795#comment-1004975</link>
 <description>&lt;p&gt;若果是正常人﹐見到警察舉槍向著自己﹐應該會反棄反抗束手就擒﹐那就不會出開槍弄出人命的結局。我們應該要反問一句﹐為什麼疑犯要更激烈抵抗﹐為什麼不與警察合作呢﹖&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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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Thu, 02 Apr 2009 09:25:26 +0800</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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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hevangel</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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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6點最後那句</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795#comment-1004974</link>
 <description>&lt;p&gt;其他的可以討論, 唯獨第(6)點最後那句, 早有Hevangel答了: 打傷當然夠, 打頭是意外; 打兩槍是(由學習而來的)反射動作, 保證打中.&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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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Thu, 02 Apr 2009 09:24:11 +0800</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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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韋言</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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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種族偏見／「少數族裔」</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795#comment-1004973</link>
 <description>&lt;p&gt;我沒有追看這宗慘劇、「事件」，看不下去，說得很武斷、粗疏。先指明這點了。&lt;br /&gt;
有幾點想法，想跟特稿的4位同文分享。&lt;/p&gt;
&lt;p&gt;1) 警員整個「執法程序」從一開始就無法執行。警察殺人，是這個「執法程序」從一開始就無法執行、扳停以後，警員遇到「激烈抵抗」、武力升級的結果。&lt;/p&gt;
&lt;p&gt;2) 每一個升級的環節，警員都有作出一個判斷，而他每一次的判斷都是得出同一個判斷結果，就是武力升級。&lt;/p&gt;
&lt;p&gt;3) 以暴易暴的邏輯下，警察殺人幾乎是必然的。&lt;br /&gt;
「激烈抵抗」催生「武力升級」，「武力升級」只有催生「更激烈抵抗」，「更激烈抵抗」只有催生「武力再度升級」..... 最終只有手持最大殺傷力武器的人動用上這種武器才能終止這個遁環。&lt;/p&gt;
&lt;p&gt;4) 警察是不是一個以暴易暴、條件制約式規訓的機器人呢？我們願意不願意承認、如何面對這個事實？&lt;br /&gt;
香港有幾多千個、幾多萬接受相同訓練的配持槍械警員每天任意在街上截查任何人？&lt;/p&gt;
&lt;p&gt;5) 回頭看1) 和 2)。提問，警員接報到場無法進行、無以開始其正常、一般的「截查亅程序，為甚麼？&lt;br /&gt;
真是語言不通嗎？當時人在言語不通的情況下其*緘*默*權*有否被尊重與保障？&lt;br /&gt;
更重要的是，武力升級有解決語言不通的問題嗎？&lt;/p&gt;
&lt;p&gt;6) 遁此，追問下去，每一次「激烈抵抗---武力升級」的演進、激烈化的關頭，警員基於甚麼準則決定需要再次將武力升級？警員在一次又一次的關頭，一而再、再而三的判斷，就是不可以徹退下山，不能夠用身上配備的無線電、手機要求增援嗎？&lt;/p&gt;
&lt;p&gt;警員又基於甚麼考慮，單獨留在現場，置自己於「性命被受威脅」的危險情况？並且，打傷對方不能脱離「性命被受威脅亅的處境，好危險，必得打死，必得向正對方頭顱轟上一槍、一槍不夠、兩槍。&lt;/p&gt;
&lt;p&gt;警察的威權，其工作到底是唬嚇以武力解決問題的原理，讀書不成卻整天要受程序指引規章束缚、長期在街上無所事事、一舉一動亦得被公眾注視，其尊嚴實和「男子漢」撑起陽具一樣，只知要企硬、可是非常脆弱，不可挫傷。&lt;/p&gt;
&lt;p&gt;7) 我覺得整個事情從一開始就是因種族偏見而起的。&lt;br /&gt;
種族偏見，不是「因為」被殺的人是尼泊爾人「所以」被殺，這種邏輯經常被種族偏見者拿來用作反證以合理化岐視行為和言論的，「不是因為種族，無論任何種族，警方一樣依指引......」這是很可怕的說法，只有在種族清洗、反人類罪行才有此種因為恐佈地大規模的屠殺中才有此種純粹的種族「界定」出現，拿此種邏輯說「我們不是，我們沒有因為膚色---人種---種族而對任何人差別對待...」是可恥的。警務處長鄧竟成說的就是這種辭令。&lt;/p&gt;
&lt;p&gt;8) 種族偏見，更接近現實的理解其實是剛剛反過來的，所以它一直刺眼的在許多討論裡缺席，只以「尼泊爾」一個國家名成為隱喻。&lt;br /&gt;
種族偏見，更多時是許許多多的偏見，基於「差異」而沒法協作、沒法認同而生的偏見、基於無法使之「融合」、亦無法使之成為「客體」而生的焦慮、排斥、恐懼，以敵視與賤斥的形式表現。這種種偏見，不在於膚色---人種---種族，而在於膚色---人種---種族*以*外*的*所*有*場*域*，再折反過以「種族」癥結化、癥狀化。偏見者的偏見是一籃子的，譬如有人討厭印度人，他不是討厭所有來自印度或生長於印度的人，他會舉出一大堆原因、文化、公共衛生、身體的、經濟的、政治的，甚至一些與印度人交往的創傷經驗....「所以好怕佢地....」、「所以唔會俾阿女同佢拍拖...」、「所以唔租樓俾佢地...亅 這許多各種的偏結扭結的在「種族」上呈現與不斷重寫。所以總是偏見在先，「我沒有歧視你呀！我依足指引......」的理由和措施在後。&lt;/p&gt;
&lt;p&gt;9) 許多人都不是警察，卻極之熱烈地為警察殺人辯護，正是8)講的，大部份人都是同一大堆文化、公共衛生、身體的、經濟的、政治秩序與認同的「持份者」，有份受罪、自然有權參與鬥死所有無罪與自視為無罪者。西瓜靠大邊、條件制約式規訓的機器人，正是許多許多人的生活寫照。&lt;/p&gt;
&lt;p&gt;10)「種族」涵義的覆寫、重寫。純粹 by itself 的 「南亞人」、「少數族裔」是不存在的，它是被描述的客體，也像是一個trope，載滿了此城對秩序、對私有財產、空間使用、身體規訓、程序理性、禮儀的服膺之根本焦慮。「南亞人」、「少數族裔」於是成了此種焦慮的同義詞，例如僱主A跟僱主B講，「... 唉，D 賓女好鬼精架」甚麼事，任何大少事都可以一句解釋晒&lt;/p&gt;
&lt;p&gt;「南亞人」、「少數族裔」、「尼泊爾漢」不停把幾個應該區分開來的全稱式類別交換、混合、挪用，「南方」相對「北方」，「Asian」明明是歐洲特別是英國才慣用的稱呼，「南亞」多是指印度次大陸，是地理而言，指的是Place of Origin，來自那個地方；「少數族裔亅指的是Ethnicities，血緣與文化歴史、民俗上的族羣，少數相對「多數」，「尼泊爾」是國家，「漢」是男人....... &lt;/p&gt;
&lt;p&gt;我的意思是，出生／成長地、血緣與文化歴史、民俗上的族羣、國藉、人口多寡，以及「種族」(Race) ，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各種介定和論述，一直在「事件」報導和各方講法，不停互相借代，總是又拿出來變成關鍵詞、被置換(displaced)，或當成一種「身份」或「主體」之際，正正是行使自由、自主的「身體」必得消去、消除、消音。當後來知道死者是香港出生的人，卻因為前述的種種，沒有人會像先前強調死者是「南亞人」、「少數族裔」一樣，再以同樣的報導方法標明死者是「香港人」。&lt;/p&gt;
&lt;p&gt;為甚麼呢？那不就是種族偏見嗎？&lt;/p&gt;
&lt;p&gt;抑或是，跟一直佔據著觀者／壓廹者／殺人者的位置的「香港人」截然不同的香港人，一樣不曾存在？&lt;/p&gt;
&lt;p&gt;&lt;a href=&quot;http://oblivion1938.com&quot; title=&quot;http://oblivion1938.com&quot;&gt;http://oblivion1938.com&lt;/a&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fotologue.jp/existrandom&quot; title=&quot;http://fotologue.jp/existrandom&quot;&gt;http://fotologue.jp/existrandom&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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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Thu, 02 Apr 2009 08:57:00 +0800</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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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李智良</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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