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1月11日多區發起「三罷」,天水圍輕鐵站附近有人堵路,警方驅散時看見一名黑衣男子正扶起跌倒的女朋友,二人雙雙被捕。二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早前裁定罪成,今(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施祖堯表示,本案集結人數雖少、時間不長,但案發當日的「大三罷」為反修例運動高峰期,被告蒙面有助掩飾身分,增加爆發衝突的風險,判刑時應以阻嚇為主,更生為次,終判二人監禁三個月。
同為27歲的被告劉勇(侍應)及譚芷澄(文員),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天水圍輕鐵翠湖站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求情指獨力照顧母親、乃家中經濟支柱
法庭早前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二人還柙至今。辯方求情指,劉勇的報告內容正面,雖然成績一般,但中學師長均讚他品格良好。他又積極參與民安隊社會服務,有穩定工作,同事讚他正直可靠,而且他獨力照顧年逾60歲的母親,母親和姐姐形容他顧家、本性善良。
至於譚芷澄,辯方指她品學兼優,對環境保育有興趣,於中大修讀地理及社會科學後,亦從事相關工作。譚與母親及姐姐同住,是家中經濟支柱,師長稱讚她品行良好、循規蹈矩、有理想和抱負。辯方表示,二人均沒有案底,望法庭接納他們均非大奸大惡之人,犯案有違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