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7月28日的上環警民衝突中,44人被控暴動罪,分成3案處理,湯偉雄、杜依蘭與17歲少女一案獲裁定無罪,近日終院就該案釐清暴動罪行中「共同犯罪計劃」原則不適用。另一案涉24人的案件遂於今早(13日)於區域法院(取用西九龍法院)裁決。
其中20人暴動、襲警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其中3人暴動罪不成立,交替控罪非法集結亦不成立,當庭釋放。陳官以書面判詞交代裁決理由,僅在庭上讀出結果。現休庭讓律師研究判詞。
20名罪成的被告遭撤銷保釋,但獲准留在被告欄內與律師會面,至於能自由走出被告欄的女被告聞判後激動哭泣,休庭後繼續在庭外與親友相擁而泣。
法庭內100個座位全坐滿,超過300人在法院外等候消息。被告開庭前獲安排進入可容納50人的被告欄,部份人在庭外與親友相擁道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