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於去年7月8日凌晨「九龍大遊行」結束後,在旺角彌敦道一帶手持揚聲器呼籲警方勿過度使用暴力,事後被指以揚聲器推撞警員關志豪,及以揚聲器聲浪使警司高振邦耳朵不適,被控兩項襲警罪。區諾軒於4月6日被裁定罪成,今日下午在九龍城法院判刑,判罰140小時社會服務令。開庭前,區諾軒發言慨嘆香港法治不彰,強調堅信自己無罪,仍會繼續與市民並肩同行,「堅持到完場」,勉勵港人要重新振作,「由自己做起,為社會講返人話」。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27日尖沙咀「追究警暴,守護民眾,記者同行」集會,遭警方強力驅散,示威者轉至九龍各區堵路。事隔近半年,8人分別被起訴非法集結、企圖襲警、管有鐳射筆等控罪,今早分4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所有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訊。其中一名大專生投訴被捕後,在無反抗下被防暴警腳踢頭部,當下短暫失去知覺,要求送院但遭拒。
19歲大專生投訴遭警踢頭部致短暫失知覺
第一宗案件,VTC學生翁子晏(19歲)被控各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和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稱他於去年10月27日,在九龍城述德街與太子道西交界,管有一個鐵錘、一支螺絲批、一把鉗子及一卷鐵線,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以及保管一支黑色噴漆,意圖損壞另一人的財物。案件押後至6月19日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保釋,不得離港和須每周一次報到。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多區發生堵路示威,警方自17日起封鎖理大校園外一帶,揚言以暴動罪拘捕逗留校園內的人。一名29歲已為人父的商人涉嫌無牌駕駛私家車加速撞向尖沙咀警方防線,致警方發射實彈及橡膠子彈,被控無牌及危險駕駛等共5項控罪,還柙至今。被告原於下月答辯,但要求提前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裁判官判刑指,被告成為人父,理應知道自己行為可能會傷及他人,而他人也有其子女或親人,但考慮到事件沒有引致其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最終判囚5個半月。
報稱為裝修工的湯昌隆(29歲)承認共5項控罪,包括一項危險駕駛、兩項無牌駕駛及兩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職自僱商人,從事二手貨品買賣,有一名患語言障礙的3歲女兒。被告讓女朋友全職照顧女兒,可見他是負責任的父親。
(獨媒特約報導)武漢肺炎本地今日新增2宗確診個案,均為輸入個案,累計為1035宗確診及1宗疑似個案。第1036宗個案為一名58歲男子,他在發病後更曾剝牙和剪頭髮,在社區逗留至少15日。
該名男子在3月24日乘坐國泰航空CX893由美國三藩市返港,在家居檢疫期間,即26日出現咳嗽和失去味覺和嗅覺,為輸入個案。他居住在跑馬地藍塘道5至7號的公寓,在4月6日完成家居檢疫,一直沒有看醫生。
3清潔工送檢疫中心
他在4月7日曾到中環的香港會所大廈上班,9日到中環萬邦行「剝牙」,醫護人員當時有穿上保護衣。他在21日到文華東方酒店的文華理髮店剪頭髮,雙方均有戴上口罩。此外,有三名清潔工人到其工寓作清潔,署方將安排作檢疫。
他在4月21日才留下深喉唾液樣本,發現對病毒呈陽性。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認為,他在3月26日已發病,屬輸入個案,呼籲家居檢疫人士如有不適,或出現病徽便必須盡早求醫。
第1035宗個案為一名27歲男子,他在4月21日由法國返港。他在3月13日至4月21日曾到瑞士和法國,在返港前即3月16日曾咳嗽,20日更失去嗅覺和味覺。
(獨媒特約報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下午見記者,指《基本法》第23條「早晚都要完成本地立法」,問題在於「幾時做」。對於之前其入境處辦公室擺有習近平的瓷碟,他指只乃「辦公室佈置嚟啫」,稱外界不需過份解讀。
拒答中聯辦是否受《基本法》第22條規管
記者詢問中聯辦是否受《基本法》第22條規管,曾國衞起初指特首林鄭月娥及前局長聶德權已作詳細解述,不願再回答。在多番追問下,他才稱中聯辦及港澳辦是代表中央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絕對有權有責睇返香港《基本法》同一國兩制係咪順利實施,見到咁嘅情況發聲明,絕對係無口厚非。」
他又指,《基本法》23條立法是建制責任,「早晚你都要完成本地立法」,問題在於「幾時做」而非「應不應做」,但就指並非政策局可牽頭去落實。他亦認為《國歌法》已有充分討論,只欠缺恢復二讀討論通過,希望立法會內會可自行解決選舉主席問題。
(獨媒特約報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東區區議員李予信和多位健身中心、拳館、瑜珈中心、舞蹈教室東主和從業員原定於今早遞交請願信,要求政府放寬「限聚令」,讓健身業在一定規範下繼續營業。警方在得悉行動後,致電著李予信遵守「限聚令」,要求他們遞信時勿超過4人;惟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等一行5人在立法會外示威,要求DQ立法會內會主持人郭榮鏗時,警員以「何君堯是嘉賓」為由,未有上前阻止。
警方於昨日致電李予信,指即使請願人士分批聚集,但只要「抱有同一意圖」亦可被票控;眾人遂改為先召開記者會,再由其中4人代表遞信。惟同一時間,由建制人士成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關注組」,包括葛葛珮帆和何君堯等一行5人卻在立法會外抗議郭榮鏗干犯叛逆罪,要求禠奪其立法會議員資格時,現場警員卻指他們未有違反限聚令。李予信質疑「限聚令」不但令警權加大,警方以雙重標準執法亦令規例在現實中「形同虛設」。
(獨媒特約報導)大埔區議會早前否決大埔區龍舟競賽委員會與大埔體育會申請的「2020年度大埔區龍舟競賽」,涉及100萬元。事件「驚動」民政事務總署,在4月8日向大埔區議會發信,稱不排除會重新審視撥款項目。大埔區議會主席關永業表示憤怒,重申「我會頂住壓力。」
民政事務總署在大埔區議會否決撥款後,去信大埔區議會主席關永業,信中質疑委員沒有就否決撥款申請給予解釋,而大埔龍舟項目有80多年歷史,形容競賽舉辦多年兼歷史悠久。信中又要求關永業主持公道,引領區議員的討論重回正軌,令區議會作出最合情合理的決定。
總署又批評,委員會委員沒有嚴格遵守區議會《撥款守則》和《操守指引》,並「教議員做嘢」,指應在公平客觀和合理考慮的情況下考慮撥款,讓居民能參與各項節日慶祝活動及文化、藝術和康樂活動。信中更「大搖大擺」指,香港受社會事件及疫情影響,全港各區更需要這類活動團結各界,「有助香港重拾光輝」。
(獨媒特約報導)一名21歲學生在上周一(4月13日)晚,在葵涌警署附近遭截查時搜出兩支懷疑汽油彈,案件上周四(16日)提堂,被告不獲准保釋,還柙至今日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控方今稱,案件「有新進展」,雖被告有招認,但須時調查及化驗證物,現不再反對被告保釋。
就讀運動科學高級文憑的學生林偉豪(21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林於本年4月13日在葵芳邨正葵樓外的公眾地方攜有兩樽思疑汽油彈。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提堂。
案件提堂兩日後,警方向傳媒確認,一名38歲警長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被捕。據了解,該警長涉嫌「自編自導」上述案件,現獲警方保釋候查。
林偉豪獲准以2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及居於報稱住址。
案件編號:WKCC827/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