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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水樓台與內地訂定共同減排目標

近水樓台與內地訂定共同減排目標

新一份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花了很大篇幅闡述與內地融合的重要性。特首表示「近水樓如先得月」,香港背靠祖國,中央政府也大力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所以香港未來發展必須考慮如何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但在環保和對抗空氣污染問題上,如何更有效與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和大灣區建構更加緊密合作、訂定更有效的法律框架和污染指標,在施政報告中可謂欠善足陳。

成立官方機構統籌區域空氣管制

在宣讀施政報告後約一星期 (14日),特首前往廣州訪問,會晤市委書記張碩輔及市長溫國輝,並向二人送上她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 會面中,特首簡介報告中有關兩地合作的措施和方向,當中涉及環保的議題,據政新聞處發放的新聞稿內容,就只有支持港交所與廣州期貨交易所就碳排放交易相關金融產品開展合作,並評估將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碳交易中心的可行性,提升香港作為區內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健康空氣行動(Clean Air Network - CAN)過去一直建議政府,在發展同時,必須考慮到過中程中對公眾健康帶來的影響。若果與內地融合發展是政府的大方向,那麼如何減低區內空氣污染和碳排放等問題,亦應該要以同樣的思維去制定政策。受到本地因素和鄰近地區影響,本港臭氧水平持續上升,近年更升至歷史高位。本會認為,港府應加強與廣東省等鄰近地區合作,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等排放,減低區域臭氧水平。與此同時,成立官方機構統籌區域空氣管制、與大灣區內各地政府應成立一個官方機構,以統籌及協調區域空氣質素政策以及減排目標等。

堅守2050碳中和目標

本會歡迎政府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特首會親自督導「氣候變化及碳中和督導委員會」及環境局即將成立新的「氣候變化與碳中和辦公室」,以回應多年來各界指出政府部門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統籌不足的情況,以及過份保守的作風。舉例說,在更新空氣污染指標的議題上,澳門特區政就似乎比香港行先一步,澳門環境保護局去年 11 月 6 日發佈了《澳門環境質量標準 — 大氣環境質量標準》(試行),並修訂當地的空氣質量指數(AQI),將空氣質量標準提升至世界衞生組織(WHO)空氣質量準則(AQG)中期目標 2(IT-2)的水平,新標準亦在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香港何時會加快腳步追上澳門、甚至追過澳門呢?

2021年聯合國氣候高峰會本月底(十月三十一日)便會在英國舉行,各國領袖將會訂定新的碳排放指標和一系列方向,以達致2050 零排放。本會對政府未有就提升空氣污染指標等工作提出仔細路線圖感到失望,但為時未晚,本會期望新成立的「氣候變化及碳中和督導委員會」能夠藉著高峰會即將進行的契機,訂定長遠政策以對抗本地和區內的空氣污染質素問題,再進一步把香港的空氣質量指數與國際更指標睇齊。